我是物业方,有物业的所有权人威胁说要投票赶我们走,...
物业,严格意义上来说就是全体业主出钱雇佣的小区管理人员,因为业主都没有和物业签定小区管理期限的合同,听以多数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不称职的话,业主委员会随时都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通过投票决定是否换物业管理,一旦投票数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同意更换物业管理,那么就是合法的更换。记住:多数物业都是临时打工仔,业主随时可以集体决定解聘物业。很直白点说,你物业公司就是广大业主的保姆,主人辞掉你,天经地义!
呼吁取消物业公司
[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 首先要明白物业的职责!物业是服务行业不是国家法律机构单位。如果物业不好好服务广大业主,那业主委员会可以投票赶走物业! 你是假物业吧,现在的物业还怕业主投票吗,打都打不走 业主投票赶物业公司走,一点儿都不犯法,是非常合法的!
业主花钱雇物业公司为小区业主服务,业主有选择的权利,业主选哪家物业公司,业主完全可以做主!
就好比一个家庭雇用保姆,户主难道没有选择权吗?道理是一样的!
如果业主没有选中你这家物业公司,那么你应赶快走人!如果赖着不走,那么你违法了! 取消黑物业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业主花钱爱用谁用谁,啥叫业主?主:主人。 一合同服务不好就走吧 民法典277和278条说明了,业主委员会可以更换物业公司,不论你们是否有错,只要超过三分之二的同意就可以 现在的物业打都打不走。无赖流氓打滚都用上了。不暴利能这样?物业是个什么玩儿?我现在也看不懂。物业已成全国最大行业了。中石油、中烟草合起来挣不过它。漏税的洞太大了。到了该彻底清算的时候了。小区管理就该归政府、街道、社区。
物业的罪行三天讲不完。物业不亡,百姓没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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