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地取消物业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此网友们有何看法?
坚决支持取消物业,给居委会添加力量,承担起物业的责任,让这个“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在党的领导下运行,不能像现在这样,只拿钱不干活。分享来源:悟空问答 https://wukong.toutiao.com/question/6999248295265206541/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以前小区没有物业,居民也没活不下去的。现在有物业了,大多数人怨声载道。坚决取消物业 如果政策真的取消物业,我是绝对的举双手赞成。
原因是,从物业这一新生行业出现以来,他的各种负面现象就层出不穷,而且是,愈演愈烈。
本身,物业进住小区实行管理,就没有经过广大业主的表决和认同,在这种心不甘,情不愿的情况下,业主把自己的主权,全部寄托在一个外来服务者身上,示想,业主的心情能好到那是去?再者,现在的物业,他的自身文化与修养就掺杂不齐,多数物业管理者还来路不明,业主对他们的期望一定是高不到那里去的!
打个比仿,过去的财主或资本家,如果他们家需要个管家,也是通亲戚朋友介绍请来的,但前题是,人品好,有文化,素质过关,这些全是旧社会管家必备的条件,最后还的经过主家的考验之后,才能成为真正的管家掌柜!
但新中国解放以后,各个城市的街道管理,实行的是政府管理制度,就是由街道主任负责制。而那时的街道居委会,就两个主任,是一正一付,她们的日常工作是,负责街道的卫生巡查,还有就是治安状况,而这份重担,当年也是经过街道广大居民们的同意,最后由街道办事处任命,但当年的居委会主任,全都是由当年的家庭妇女担当,前题是,根红苗正,劳苦大众出生,向这样的情况,全国各地的城市居委会主任身份,基本上类似!而且,那时的居委会主任,工资挣的少,还特别的辛苦!她们是既要帮居民们收取水电费用,还要监督清洁工的打扫街道卫生情况,同时还发展着街办企业,并且是一肩挑!示想,当年的街道主任一职,真不是谁想干就能干的了的!但其结果是,广受居民们普遍欢迎和尊重,可其特色是,居民们花钱少,服务却绝对到位!
但是,当下的物业管理者,他们有当年居委会主任那点能力吗?可进住小区后,他们所做的服务项目到没到位?服务态度又不是怎样的?对于这些问题,广大业主是心知肚明的!但却有苦无处诉!
当然,在这当中,全国各地的城市,有些高档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是一定能跟的上去的!因为,高档小区里住的业主身份就不一样,有钱,有职权,就这种状况,他物业管理者敢服务不周到吗?而且,高档小区的收费标准还高,一般普通小区的居民们,能和人家有一比吗?
最后,我个人的见解是,物业管理,希望分小区居民们的生活水平而定,普通小区的各项管理,由街道办牵头,政府指派工作人员进住,这样的好处是,既安定了居民生活问题,又解决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可对于各城市的高档小区,由物业管理者服务,那是最合适不过了! 应该取消物业。物业是一个很奇怪的产业。首先百姓不知道物业究竟管什么,百姓按照住房居住面积交纳物业费,但是百姓的屋内设备,如水、暖、电、屋顶、墙壁、地面它一律不管,都是百姓自己管理,那为什么要按照居住面积交物业费呢?其次物业本来是为了百姓的生活、居住、环境服务的,但现在物业如同政府机关一样,有经理、主任、主管等等一大堆干部,本来是靠着居民来养活着的,但是见了居民却架子很大,脸难看,事难办,如此给百姓头上多加了一道紧箍咒,没有一点好处。第三好容易给居民解决点问题,还要收费甚至高额收费,简直就是一帮蛀虫。第四过去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是由街道管理的,有多年的管理经验,应该继续管理,不知为什么要专门成立一个物业?闹得百姓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物业费属于霸王条款,强迫消费,每平方米每月收费2.5元,凭什么?除了电梯费以外,其它所谓“服务”,并没有得到业主同意。老小区的物业费,一年一户也就几百块钱。新小区,凭什么要几千块钱。 物业费首先就不合理 物业人员工资低的可怜 物业费却高高在上业主基本花的就是冤枉钱一个小区 一年几百万收入都落在个人腰包 成为利益链敛财工具 最后业主变成被欺压的对象 赶紧取消吧 组织业委会 合理收费 支出公开 有理有据 物业是从国外传到我国的,通过将近三十年的经验,不适合中国国情!直接由政府部门最小单位居委会管理,让居民拿的钱“物业费”用到实处,这样会好些。我个人估计会朝向这方面发展! 说取消物业服务公司,有点因噎废食,与其喊打喊杀喊取消,不如呼吁国家鼓励支持普及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主选择合适的物业服务机构,自行管理个别素质较低,忽视公共利益的业主,也可以解决一个法律主体的问题;同时加快立法,明确物业公司的定位和权利边界,给任性的物业公司套上笼头,不要让无良的物业公司主客颠倒,把自己当成主人,把业主和物业服务区域当成唐僧肉,想怎么啃就怎么啃,胆大包天,肆意妄为。 市场经济的缘故,在缺乏监管和自律的情况下,物业公司过分的追求了经济利益,使其基本上成为暴力行业,同时随着广大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不可避免的造成利益冲突。而实际上业主完全有能力自管,所以我觉得取消物业的时机已经成熟了,支持取缔物业,实现业主自治!!! 物业就是开发商强加给广大业主的负担。早就声名狼籍了!有些物业还究集了一些社会上有劣迹约闲杂人员,业主们对物业的种种所做所为早己深恶痛觉,随意画车位强收停车位,物业费强绑水电费,小区广告等收入中饱私襄等恶行严重侵犯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广大业主无处申张。所以本人强烈反对小区物业的存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自主治理小区的各种事物。坚决支持取消物业,还业主一生活环境优雅,宁静,祥和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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