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鑫溢财富小区:微信群“吐槽”,一业主被业委会使用公共资金起诉!
业委会竟要告业主?家住泉州市鑫溢财富小区的黄先生向媒体报料称,只因他在业主群里说了一句话,业委会就要将他告上法庭,使用的还是公共资金,这让他觉得不可思议。https://inews.gtimg.com/newsapp_bt/0/14573326704/641?/1.jpg
泉州市鑫溢财富小区
据黄先生介绍,2021年开始,业委会和物业一起尝试对小区的地面公共停车位进行收费管理,并在主要路口增设了道闸,这一做法很快就遭到部分业主的反对,双方因此产生了矛盾。今年1月5日,黄先生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发出了一段话,却给自己惹来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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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在群里发表的言论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在群里所说的业委会敲诈银行的事情也是听说的,并没有直接证据。就在他发表这一观点后,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在群里进行了反驳,当晚业委会副主任郭先生则直接在群里发布了一则打印盖章的业委会的声明,表示已报警并决定向法院起诉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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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决定起诉的声明
业委会利用公共资金起诉他的消息传出后,小区里不少业主都觉得匪夷所思,有些人更是直接在群里质疑业委会将公共资金挪作私用。对此,业委会副主任郭先生曾回应称,业委会起诉业主就是要用业委会的公共资金。
鑫溢财富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郭先生表示,黄先生在群里的言论并不属实,且引起了不少小区业主的议论,已经对业委会的名誉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所以为了自证清白,业委会只能走法律途径,让法院来调查并给出结论。
黄先生在群里发表的言论究竟算不算诽谤?业委会可以动用公共资金起诉业主吗?《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认为,只有在黄先生所说的事实全部或大部分为捏造、虚构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构成诽谤或侵犯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甚至有可能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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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同样指出,如果黄先生在微信群里所发表的言论仅仅是自己道听途说,一旦他无法提供确切证据证明自己所说的是事实,就容易被认定为构成轻微诽谤。而小区业委会在黄先生没有具体举报或投诉某个业委会成员的前提下,依照正规流程审批通过使用公共资金发起诉讼的做法,也并无问题。
在采访过程中,两位律师均表示,不论业主对于业委会的工作有什么样的意见和看法,都应当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和方式进行反映,在没有掌握足够证据的情况下肆意发表言论,不仅可能损害他人利益,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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