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clmtowrt 发表于 2022-7-19 01:02:05

停车位的土地属于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物业向业主收费是否合法?

  公理都没有了,业主用钱买的公摊面积,业主作不了主反倒不知那里来的物业指手划脚来作主收钱,真是太莫名其妙,我们是法治社会,反而不出一分钱投资来称王称霸,划天下之大稽,管理的事应该叫社区来按排,社区社区就是管理小区,否则要社区干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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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p010 发表于 2022-7-19 01:02:15

  物业凭啥收费,这是全体业主的公共用地。物业收费是违法行为,为啥现在业主都让物业滚出小区。因为,物业净干些无法无天的事。希望主管物业的上级部门,尽快发挥作用。坚决清理掉这些,不为业主服务,胡作非为的物业。

恍惚的神情 发表于 2022-7-19 01:02:11

  管理费???和停车费是换汤不换药,换个说法继续收费的幌子噱头!!!物业这个怪胎,就不该存在!!因为这物业公司就是为了赚钱才成立的公司,并且管理机构,一般都是挂名!!

456jm 发表于 2022-7-19 01:02:32

  这个问题有两个误区!
  第一,地面停车位绝对不叫公摊面积(地下车库也不是,多数属于人防工程)。公摊面积是指楼体内的墙体、楼道、电梯间、设备间等的面积,一般占你房屋建筑面积的15-25%,你哪来那么多的公摊?
  第二,地面车位的土地面积(还有绿地),叫做公共区域,也属于全体业主。是否划设车位?是否收费?收多少?依法来讲,物业无权决定,应该由小区的业主大会表决。但是很多物业先入为主,随意收费是不合理的。小区业主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车位管理办法。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根据本地条件,合理规划,合理收取一定的车位费(因为不收费,对于无车业主是不公平的),算作公共收益,用于园区维修维护,结余甚至可以返利给全体业主。而物业只能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占总费用的20-30%),有利于停车秩序管理。

欧阳崇拜 发表于 2022-7-19 01:02:21

  根据《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内的公共面积归全体业主所有,当然使用权和收益权也是归全体业主所有。也就是说小区的业主是有权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小区内公共场地内的。然而是否允许对停放在公共区域内的车辆进行收费,这些费用又如何使用,这是全体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情,必须经过业主大会会议经专有面积占总面积1/2,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方可实施。
  而物业公司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业主提供服务的,他的权利仅限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约定。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会议同意擅自将小区内公共部分划为停车位,并进行收费,这是非法的行为,业主可以拒绝缴纳停车费,同时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撤销及错误决定。也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其错误决定。
  总之,物业管理公司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他无权将小区公共场所划为停车位并进行收费。是否将小区内公共部场所发为停车位并进行收费,这是小区内全体业主共同的事情,必须经过业主大会会议的通过,否则就是非法的,无效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misslee 发表于 2022-7-19 01:02:15

  地下停车位的权属在《物权法》颁布实施的原本中有个(第七十五条、地下停车是业主的共有产权建筑成本已计入房价),第一次修改《物权法》时第七十五并入第七十四条。现在的规定在《民法典》物权编的第六章,“业主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章节中。怎样收费当由业主决定!《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和业主是合同约束关系,物业按合同的条款规定提供服务”和收费标准收费!因为开发商从征地到把房子买给业主,所有的建筑成本都计入房价。开发商完成区域开发没有任何产权,所有的产权都归属业主所有,怎么管理和怎么收费当由业主确定。


  因此物业没确定地下停车位费用的权力。

yiting7111 发表于 2022-7-19 01:02:47

  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是全体,不是个别。而这地面车位数量有限,不可能每个业主都能摊上一个。所以为了公平与公正,使用车位的人要缴费,这不仅合理,也合规。问题就在于收益怎么分配。收费只能物业来执行,收益要业主来监管,很多事情是业主本身不为,物业也无奈。

aoe飞鸟 发表于 2022-7-19 01:03:15

  停车费不合法,就给他改个名字管理费这不就合法了吗。可是物业管理什么,去两个人用白漆一画这地就是我的了,大家都听这样一句话,不交钱门都没有。这就是物业,他们在小区门口装了门进。只收钱,没服务。

kwk205lra 发表于 2022-7-19 01:02:13

  如果具备两个条件,公摊面积可以收停车费:一、停车费完全归全体业主;二、车辆损失和丢失必须由物业管理赔偿给车主。
  业主收停车费,物业收管理费。具体收费比例,由业主和物业共同协商。
  这两点非常好理解: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停车费当然属于全体业主;既然收费了,收费方当然要承担一切损失。
  这样的规定即有利于业主和车主,其实也在控制物业乱收费。小区内的业主肯定不会收费,收费的一定是物业管理人员。他们既然要收费,当然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如果达不到这两个条件,任何人都不能收费!
  小区地面车位既然是业主的分摊面积,应该无偿地分给每一个业主,一家一块。
  他们必须有车位的支配权。

BGP多线合租- 发表于 2022-7-19 01:02:41

  小区停车位:
  应该要收费。
  虽然是公摊:
  没车心不甘。
  收取停车费:
  照明雇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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