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和业主矛盾日渐突出,业委会聘请物业付费用,物业费交给业委会,你觉得可行吗?
物业现在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物业管理人员把自己当主人,而把真正的业主当监管对象,本位倒置,服务宗旨不清晰,殊不知他们都是靠广大业主养活的,物业管理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制服一穿老子天下第一,好像整个小区就是他们的地盘,把自己当看守。真是可悲。分享来源:悟空问答 https://wukong.toutiao.com/question/671413295470188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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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吧:
保安:管得严,禁止外来人进入,容易和业主吵架,小区大不可能每个都认得,没带门卡不让进保安要认识会开,要不认识是不能开的,但可以跟其他带的人一起进,忘带的就会开始骂了,如果一旦骂人,保安也会跟着骂回去的,因为谁都出来混口饭吃不会低声下气站在让你骂,大不了人家不干,这点物业也难管。(但凡是人去工作都一样,不会为了这点工资让你骂,)
绿化:不但维护花草树木,死了要补种,蚊虫多了要喷药,树太高了要到相关部门去申请审批各种流程然后才能修枝矮化。
保洁:清理楼道,要是业主家反水什么的还得打扫,素质低的业主还会乱扔垃圾或堆放门口。
前台:负责各种投诉,还有调动人员应急突发情况,贴各种通知或温馨提示,接待业主办理相关业务,楼上楼下漏水协调赔偿。
收银:各种款收费
电工:负责路灯维修维护,充水电,下水道反水,水管爆管,楼栋漏水申请维修基金维修(特难申请,还要整栋楼业主签字,有些不是漏他家他压根不肯签又要协调)。
电梯维保:这个给费用就来维保,其他坏了按配件收费,还得随时待命应急电梯发生故障。
消防随时下达通知检查小区,又得去清理楼道乱堆乱放,这些人是讲不听的,年年说,年年清就是要堆那些纸箱、玩具车各种杂物,清了又要来闹,不清消防又来找麻烦。
装修违规,不给这样弄又来闹,普片拿不交物业费,闹物业办公室,辱骂物业多管闲事,关它水电又闹又告房管局,两字(难管)。
有小广场的:一大早6点老人就开始广播广场舞,又是各种电话投诉,又要派保安去协调,广场大妈你们懂的有时候不讲道理,只能停电,又到物业闹。
有业主委员会更好,骂还有人分担,有些提议不错业委会也会赞同,这时候就会有人骂业委会跟物业串通或者收钱。
一个不错的小区真不是一个业委会能管好的,社区也不行,都是起到沟通、协调和监督作用。物业公司是要交税,业委会就不知道了。
(老小区无所谓本来设施就没多少,卫生看得过去就行,)
物业大家还是别干得好,吃力不讨好,一年赚不到什么钱的,还容易挨骂,我们这边有业主来物业工作给骂得狗血淋头,差点没脱衣服干仗。 所谓无利不起早,商业存在的本质就是盈利,如果物业费交给业委会,由业委会对物业各项支出审计发放费用,那物业公司也就没利润可言了,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干脆业委会自己请保安,请卫生员,请水电弱电维修员算了,然后再自己申请房屋维修基金。自己买维修配件,请个会计,请个出纳,自己做自己小区的物业公司。
现在小区都是由业委会聘请物业公司入驻管理小区。连专业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都矛盾和困难重重,非专业的业委会来管理就更难了。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搞?物业公司倒是可以起诉,不是自制的小区业委会本来自己收物业费就不合法,也没有法人资格,怎么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呢?如果申请了小区自制那还差不多。本来人性都是,不妒忌陌生人的荣华富贵,却妒忌身边的人。业委会来收物业费,每一笔进出账都要求每个月公示,业主素质参次不齐,就算及时公布公示,业主也会质疑各项开支的真实性,各种质疑声,谩骂声,不绝于耳。业主什么事都找业委会,不管是不是业委会的事,反正不解决或解决不了就不交物业费。如果业委会没有工资或工资不高,根本干不下去,也没哪个业主会干。
很多小区发生业主与物业大的矛盾,那些大部分都是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这些物业公司受托于开发商,也是为开发商服务的。正常情况下,只有小区业主入住率达到可以成立业委会,并且交房满两年,过了前期开发商指定物业的合同期。业委会才能重新寻找或招标聘请新的物业公司,重新聘请的物业最好不要有开发商背景的物业,而是纯物业性质的社会商业性质的物业公司,这种物业公司才会遵循商业规律,才会把业主看做是雇主,才会用心做服务。
社区居委会是政府领导下的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是政府职能的延伸和补充,住宅小区的公共事务由社区和政府管理,这是社区居委会和政府的职能和职责所规定的。首先,政府是公共服务提供的主体,比如大家熟知的城市卫生、治安、应急救治、教育、卫生、文化、交通等等都是政府的公共服务范围。其次,居民委员会是区域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自治组织,是协助政府进行社区管理的组织,它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居委会有政府的资金支持,而业委会没有。第三,住宅区的物业管理从建国以来一直就有,以前是街道居委会和政府共同管理,公共区域的卫生、路灯、下水道等等是市政管理,治安是公安派出所为主,居委会协助管理,房物修缮是街道房管所,水、电、气有相关公司管理。这种情况跟国外的管理情况基本相似,只是我国的管理上增加了社区居委会,更加体现了社区管理的人民性和民主性。第四,物业公司进入住宅区管理是搞房地产开发后才有的,据说是李某搞进来的,它更体现的是资本的逐利性,而我国在当时情况下,为吸引外资推动房地产产业发展制定了物业条例,迎合了这种需求,但对物业公司权利限制不够,后期的管理没跟上,业主受到物业公司不公平的对待却投拆无门,得不到解决,双方矛盾日益尖锐。第五,对住宅区物业的管理,我提几点建议:一是既然是市场经济,就应按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做,不能强买强卖、垄断经营、卖房搭售物业。物业服务的买卖行为应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二是公共服务应由政府提供。住宅区公共物业服务不可能每个人都形成一致意见去购买某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即便刚开始大家形成了多数意见,时间长了也会有俱多分歧,矛盾只会越来越多。三是公共服务由政府提供也不一定要免费,可以经民主协商,公示征求意见后,政府定价,比如垃圾费等。四是住宅区不要建围墙,小区道路、花园等公共设施与城市融为一体,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总之,把公共服务推向物业公司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是懒政,应改过来。 完全同意国家取消物业行业,理由:一、电梯有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用不着物业公司瞎操心,二次供水有自来水公司,他们在供水设备管理维修保养方面比物业强百强,公共照明路灯相信供电公司在安全操作、抢险维修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可以比,政府有园林处,他们比谁都懂绿化管护,清洁卫生这块社区管了几十年,消防技术公司做消防系统值班、运行、维护,且直接与消防部门对接,更安全高效,安全上当地公安局、派出所,他们是保一方平安的人民公安。二、社区串通物业公司,“推荐”“钦点”物业公司接管物业项目,从中获到,回扣、入干股等,已成为民间腐败的高发区之一,业主委员会从中吃回扣、入干股,或引入自己亲戚朋友的物业公司,更是成了幕后老板,业主委员会的腐败在中国民间是最高的,没有之一。三、业委会申请维修资金少修多报,低价高报,中国人人皆知。四、公共区域广告业委员会自私分钱,能拿20%业主发尔后利用那这个业委会算是清廉的。 之前看到一个报道,浙江杭州的一个小区做法,由业委会主任开一家物业公司,由该物业公司管理小区,聘请相应工作人员,同时约定该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亏损等,也不盈利,所有收取的费用都用于小区开支,这样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完全对业主负责,就不存在对立的情况。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式。 强烈要求物业由社区和居委会来管理 关键是这个物业公司,谁派驻这个小区的?凭什么又出来一个"看大门"的岗哨?过去曾报导过建生活社区,必有一定条件,如小社区应有一定比例的空间、花草、树木、绿地,有一定数量的建身、休闲、服务设施等,原来老旧还迁住宅,根本没有建生活社区的环境,又没有商品楼区的条件,上边派过来几个人‘看大门’?我们业主谁也没顾用你来看大门、物业费找谁要?谁派你来就找谁要吧! 你说的办法可行。还可以业委会聘请保安,保洁,水电工,直接付工资,业委会收停车费。这样免去物业公司管理费用,业主的物业费会少很多。杭州市有的小区就是这这种形式。 取消物业,收费不能乱收,收了费服不服务,辛苦买了一套房子,还在供钱养个白眼狼孩子,业主太痛心了!取消物业,合理收费很重要,而不是物业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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