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超六成小区未成立业委会 遇纠纷业主维权难
“没有业委会,业主维权很困难。”12月3日,南昌市蓝天郡小区业主郑先生如此感叹。和他有相同心声的小区居民不在少数。记者调查发现,南昌超六成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有业委会的小区又面临着换届难、决策难、履职难等难题。
南昌逾六成小区无业委会
都说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利益代表”,是业主向社会各方反映意愿和要求最直接的渠道之一。不过,2012年南昌市房管局专题调研组调研发现,调研的521个住宅项目中成立了业委会的只有203个,覆盖率仅38.96%。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中,也有80%运作不规范。
“到目前,南昌有物业管理的物业项目总数为1000个左右,其中约700个是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比例实际上可能还低于38.96%。”南昌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小区没有业委会,直接导致业主维权无门。蓝天郡业主郑先生称,他所在的小区,地下一层223个地下停车位被欧亚达家居改成了商铺,而欧亚达家居没有地方停车,欧亚达与开发商又将小区的休闲广场改作了停车场。不少业主自发与开发商、物业协商多次,均无果。
与蓝天郡业主一样闹心的,还有江信国际小区19栋的业主。该楼栋一电梯坏了4个月,至今未得到维修。小区物管申请提取维修基金时,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必须要有业主委员会,并受其委托、盖章、确认才能提取。
“有了业主大会之后,才可以选择、解聘物业管理公司;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决定物业管理费水平,监督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如果没有业主大会,上述权利均无法实现,业主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无人协助。”郑先生称。
物管条例遭遇执行难
为何业主委员会成立不起来?记者调查获悉,主要有三种原因:一是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开发商想方设法阻挠;三是部分业主参与不积极。
记者了解到,2008年1月12日和2010年7月1日,南昌市分别发布和施行了《南昌市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意见》和《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其中明确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建首届业主大会,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区、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指导。但两文件只是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分工,没有奖惩制度。
江信国际小区所在的沙井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称,现在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对于小区业委会的成立,街办办好了没有奖励,办不好也没有惩罚,该小区曾有过三次成立业委会的努力,均以失败告终,目前街办也没有针对该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工作计划。
安照条例要求,建设单位(指开发商)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提供业主名册等文件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而开发商认为,成立业委会可能妨碍其利益,因此想方设法阻挠。南昌房地产行业一人士称,开发商把小区建成后,往往指定和自己有利益关联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利用公共设施谋利益很常见。
蓝天郡有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为成立业委会从2009年至今历经四年努力,却多次搁浅。虽有200多位业主当场签名同意成立业委会,但始终处处碰壁。
南昌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发放1100多份业主问卷调查后获悉,有66.5%的业主抱有随大流的态度,参与业委会意识差。同时,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中有80%运作不规范,业主委员会凌驾于业主大会之上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把个人利益置于业主共同利益之上,随意决定业主共同事务;有的运作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有的因为私利甚至“变质”为物业管理的绊脚石,造成物业管理区域内矛盾问题更加突出。
针对以上问题,南昌市房管局提出,要落实“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县、区政府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记者了解到,西湖、青山湖区房管部门只有1-2位专职管理人员,其他县、区多为兼职管理人员,目前政府的监管力量也很薄弱。
本报记者杨碧玉实习生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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