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让快递进小区送货,快递全放在门卫,然后业主拿快递时收取1元保管费,这合理吗?
小区物业不让快递进入小区送货,快递全放在门卫,然后业主拿快递时收入1元保管费,这合理吗?现在很多封闭式小区都不会让快递进入小区送货,而且由于快递箱数量很少基本上不够用,小区居民收取快递很费劲。
我们家居住的小区,物业公司就不允许快递送货进小区,也不允许小区保安给收取快递,但是一些大件诸如冰箱,电视,家具等,业主可以提前跟物业公司大声招呼,物业是允许送货进小区的。不让快递送,又不帮着收,一开始我们小区业主都是自己想办法解决,我的快递件都是达到单位。后来,我们小区的一家小超市通知大家,他们家可以帮助免费收取快递件,但不给保管丢失不赔。现在,我们的快递地址都是写着这家超市,而且每次取快递都多少买点东西,毕竟你家帮你免费收快递,咱怎么也要在人家哪里花点钱不是!
其实,我觉得小区物业不让快递送货进小区是对的。快递每次送货都是大包小裹的,长的短的,奇形怪状的,在小区内也是这个楼那个楼的来回走。而小区内跑步的老人,玩耍的孩子,还有停放在车位上私家车,万一刮了车碰到人怎么办。所以禁止快递进入小区送货是合情合理的,也是为了小区业主的安全着想。至于每件收取1元的保管费,也是可以理解的,一个小区那么多人,每天那么多快递件,既要腾地方放置,又要安排人管理,这都是保安份外的工作。既然人家替你保管了,收取好辛苦费也是应该的,并且收取保管费后万一出现快递件丢失他们还要理赔,所以缴纳一点保管费,帮你收取快递,要不也是心安吗。你们说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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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商品化之后,物业服务也跟着商品化。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一些服务后,收取一定的费用,这已经成为常态化。问题是当中夹杂着一些不合理的收费,就无端损害到众多业主利益。
像题主提出的问题就是这样,至少有三点决定了其收费的不合理性。
01物业与业主的关系。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各业主在购房之后,享有小区之内的物产权。这种物产权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而非物业公司。说到底物业公司是依附于全体业主而存在,为所在小区的各业主提供水、电、暖、气以及各项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等服务。
02收费应当明码标价。在物业公司提供各项服务的过程中,有材料成本与人力资源成本。作为企业,可以有合理利润,但不能有超额利润,还是应当回归到服务业主的初心和使命。
合理的收费应当有,但是要明码标价、合情合理。最简单明了的办法就是:物业公司公布自己的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标准、物价部门的审批文件,以及每项服务收费的具体单价。
只有做到以上这些,花钱的人才能明明白白,收费的人才能理直气壮。
03服务收费不能强制。物业公司说到底卖的就是服务产品,提供哪些服务,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价格等,都应当向全体业主事先公开公布。
最近自己装修房子,在物业公司办理了审批手续。涉及到缴费主要是保证金和卫生费,保证费装修完了退回,卫生费咨询人家了一下,主要是建筑垃圾费,有几百元。
区区几百元不是什么大事,问题的核心是收费标准不透明,看不到有关的收费依据,感觉也是一笔糊涂账。只不过大家都这样,也懒得再去计较,找个不开心。
关于物业收费的问题,从2021年起新执行的巜民法典》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规范:凡是物业提供了标准的服务,业主不能以不享受拒交;同时,物业也不能以停水、停电、停供热等方式催收物业费。
像题主的问题中,物业公司不让快递进小区送货,快递全部放门卫,业主在取件时收取1元的保管费,存在着收费标准不透明及强制收费的问题,显然是不合理的。
总之,百姓利益无小事。物业公司在涉及到收费问题上,应当做到公开透明、依法合规。在新规之下,自行其是,自定项目与收费标准,肯定是缺乏法律支持依据。一旦业主较真维权,诉诸于法律,必败无疑。
不合理!
1.不论是寄放先付费,还是收放付费,我均付费了!
2.快递服务内容包含门对门的服务,上门收,上门派,这是各个快递的承诺!
3.承诺是各大快递公司,为了生存推出的服务,实行起来困难,但是你们确实承诺!
以上为快递运输中必须做的服务,就是我付了运费,你按照承诺上门收和派!如收方客户不在家,收方可告知快递员自己方便收件的时间,要求快递员再次派送!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快递公司为了方便客户取件,与物业超市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合作!将快件放到第三方处代派!是快递公司与第三方的合作!
收方享受第三方服务,属于快递公司增值服务,是快递公司为了增加一次性派送成功率,提升客户感知推出的服务!
另外的一种情况就是快递员个人与物业等第三方达成口头约定,要求第三方为其送件,减少自己的工作强度,故这份费用需快递员承担!
还有一种情况,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均无和第三方约定协助派送的业务!收方自己也不想让快递员二次派送,收方要求快递员将件放到第三方收费处!这种行为属于收方自愿的行为!所以与快递公司无关! 首先业主作为收件员,自下单后开始直到收到货不需要再付额外的费用。物业收管理费似乎合理,如果合理,那么我觉得是快递公司出,毕竟你请他“转送”,但是快递员也可以不出,因为这个多多少少有“强买强卖”的意思,不想出,那就把事情闹大,水搅越浑越好,既然进不去,那就到门口,业主自己出来拿,剩下的交给物业和业主了。一个想收一个不想给,那最终的结果换掉物业了,叫你帮拿个快递都这么不让人省心,换了。
哈哈,看在我打字辛苦给个赞吧! 首先,存在即合理。
这个问题不是简单的是或者否的问题。
物流不进去,业主不方便;物流进去了,出了问题谁负责?如果业主白纸黑字写上因物流进入出现任何问题与物业无关,那就简单了。如果业主让进来,出了问题让物业承担,你是物业你同意吗?
让物业集中管理,丢了损了是谁负责?如果让物业负责,物业没有承担此事的义务,你是物业你愿意吗?
综上所述,我认为较好的解决办法是,物业出人负责统一管理并双方登记签字,但千万别收费。一旦出现问题,物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再这个基础上,可以谢绝物流进入。
物流好办,那送餐呢?送餐服务的优势就是饭来张口,如果需要自己下楼走两里地取餐,还需要送餐吗?这个问题又如何解决? 不合理,每个小区都要交物业管理费,连福利房都是免费的快递柜子存放快递,方便业主拿取快递。
商品房的快递柜有几种免费类型,供业主选择,怎么生活就怎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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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有权收保管费,但是业主可以拒绝保管
保管费是基于保管服务产生,委托保管是可以收费的,但是物业明显是变相产生保管服务,一方面业主可以拒绝保管,可以联系快递下班后送或者放置丰巢之类保管箱。众多业主可以联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表示抗议。
物业公司无权拒绝快递进小区并强制业务缴费
物业管理服务是基于业主委托,而快递服务也是业务委托,两者并无管理关系,物业公司一刀切禁止进入小区送快递违法合同约定,同时变相向业主收取保管费属违法行为。
建议应对措施
1、小区业主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方式,投票决定快递是否可以进入小区,只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并形成决议,书面送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无权拒绝。
2、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物业科举报投诉,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举报材料,房管局会在15日内调查核实,如物业不进行整改,将进行一定经济处罚。
《业主与物业
坐下来,好好协商》
谢谢邀请答复!
类似一些小区门岗,或者物业管理人员,随意收取小区业主的所谓快递“保管费”,在一些地方已非个例。
有的因为收取区区几块钱、几角钱的事,动了粗,骂了人,还闹上了法庭。这样,不仅导致业主与物业关系紧张,一些快递公司更是被牵入其中,矛盾剑拔弩张。
我认为,法治社会,一切都应当依法依规行事。
门岗或物业收取快递“保管费”,有没有法律或政策的规定,或者业主与物业的约定?
如果既没有法律政策的规定,又无双方的约定,则物业向业主收取快递“保管费”,属于违规行为,应予纠正或杜绝。
诚然,我或其他网友在这里就此作个解释,很容易。关键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化解这一矛盾,找到一个双方皆能接受的处理方案。
快递,是个新兴行业。快递业的迅速猛增,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
坦率说,因快递物品的摆放,确实给门岗或物业带来一定的工作量与麻烦。
因此,业主与物业应该坐下来,彼此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经常说,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群策群力,只要互相理解,问题总会得到化解的。
反之,简单说一句,你物业无权收取费用,物业因此意气用事,对快递物品视而不见,任其风吹雨淋、乱堆乱放,或随意一脚踢开,这样于和谐社会建设,与建设幸福和睦的社区皆不相符。
物业的这种行为不仅不合理,而且涉嫌非法收费。业主应该积极投诉物业公司,不合理收费肯定会受到处罚。
这事暂时看起来跟快递公司没关系,快递公司也没办法,物业不让进那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只是题主所住的小区附近就没有类似丰巢或者速递易一样的快递柜么?
这个事件里问题最大的就是物业公司。时下很多物业公司完全是本末倒置,要知道是业主雇佣了他们,他们是物业服务公司,还真当自己是物业管理公司了?
既然物业不让快递进,那快递放门卫室,凭什么收费呢?有经过物价部门审批么?有给业主开发票么?另外,收了钱,要是快递丢了或者被损坏,物业负责赔偿么?
说到底,如果物业收管理费,明显是不合理收费。业主还是积极物价局投诉或者索性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好了。
小区物业不让快递进小区送货,这应该是出于对小区安全的考虑,我认为也没有大的过错。如果是出于安全考虑,可以让他们进行登记,出示证件,出了问题,可以追查到他。
如果快递不让进小区,把快递放在门卫保管。这是一项惠民之策,作为业主,应该为物业的这项举措点赞。
但是,快递保存在物业,业主去拿的时候,却要收取一块钱的保管费,这就非常的不合理了。
小区的门卫,只是保护小区的安全。对于外人的出入,只能进行管理,不能限制。所以,他们不让送快递的进小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进出进行登记,这才是他们的职责范围,无可厚非。但是,为了收取一块钱的快递保管费,就限制快递员进入小区,是滥用职权,非常自私的行为。
你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让物业撤回自己不合适的决定,还给老百姓一个方便。
非专业人士,这是我个人的意见,如有有不妥之处,请留言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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