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听证会事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本报讯近日,备受关注的《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听证会在市住建局举办。居民业主方、物业公司方、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专家和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旁听人、媒体记者、听证人共48名代表就《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听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事关居住生活品质,是广大业主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也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保障是促进物业服务健康、长效发展的重要途径。据介绍,由芜湖市住建局牵头制定的《条例》是在省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同时吸纳了外地先进经验、结合芜湖实际起草的,共有五个章节41条,分别为总则、业主组织、物业服务与使用维护、法律责任及附则。在起草过程中,起草小组始终把握两大问题:一是物业服务合同的民事契约性与物业管理作为“准公共产品”的行政管理性之间的平衡问题;二是业主对高品质生活和多样化物业服务需求的扩张性与物业服务企业以盈利为目的服务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问题。
针对《条例》,7位居民业主方代表和7位物业公司方代表都精心准备了发言。业主方代表之一胡云翀大学本科学习的就是法律专业,一直很关心物业管理的他现场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以“白名单”的方式规定业委会的职责;二是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的定价标准,使物业费水平与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相匹配;三是明确人防车位的租赁时限。退休老人朱雪鸿不仅是业主还曾担任小区业委会委员,他结合平时生活、工作实际针对大家都很关心的业主组织、物业使用禁止行为、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制度等发表看法。来自芜湖森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陶丽梅代表也准备了满满三张纸的发言,详细告知了平时物业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难题,并提出建议。
“建议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承接查验工作进行评估”“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及时移交并解散,这句话表述是否不准确”“对于新交付小区如果不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是否可以成立临时机构”……3个多小时的听证会上,各方代表积极发言,叙述自己的观点、建议和必要理由。
记者了解到,事关广大业主的《条例》要完成的目标任务:一是建立业主自治、多方参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物业服务体系;二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信用监督、第三方评价并存的物业管理监督体系。接下来,编纂小组将对听证会现场提出的建议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条例》,提高立法质量,回应社会关切,规范物业服务与管理,为广大住宅小区业主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记者 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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