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gda111 发表于 2022-10-15 17:46:45

浙江杭州:物业保安,狗眼看人低,不让身为外卖员的业主进入小区

  狗眼看人低
  听到这句话时,我们往往想到的是有钱人或有权势的人,看不起普通人。
  但在现实社会中,究竟谁看不起谁还得打一个“问号”,因为“狗眼”往往附着在那些没什么本事还心高气傲的人身上。

  家住杭州的程先生,是某小区的业主,平时也会跑跑外卖,赚点外快。
  在8月18日下午1点30分左右,程先生就准备回家,哪知道在小区的大门口被保安杨师傅拦了下来。
  杨师傅的态度不是很好,认为程先生就是准备给小区里面送外卖的,就说道:
  你一个送外卖的,你住这里干什么呢?你可以搬出去住。
  程先生着急回家,当然听到这个话也很生气,就回怼道:你一个保安算什么?
  两人就这样起了冲突,但当时只有语言上的冲突,并没有肢体冲突,程先生也是直接回家了。
  8月20日,程先生照常回家,遇到了保安队长。要不说人家是保安队长呢,走到程先生面前,说道:
  你看不起我们保安是吧?
  然后直接对着程先生耳垂边打了一拳,程先生还手,两人也就这样闹进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通过调看监控,交警也是很快划分了责任,并且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责任认定书上写道:
  杨付伟用手殴打程定红,程定红还手殴打杨付伟,现场未造成严重伤情……至此双方调解完毕,今后双方不得再因此事追究对方任何责任。如有打击报复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来事情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警察也对双方的矛盾进行了调解,可对于程先生来说悲惨的遭遇还在后面。
  首先是物业的负责人桑先生,直接在物业群里说程先生堵门、打人,物业已经报警。
  其次是程先生的奥迪车被物业拉黑,进不了自己住的小区。
  于是程先生联系了业委会,业委会告诉他物业的桑经理现在不在小区,等他回来了会和程先生联系。

  同时业委会的孙主任也表示,小区业委会是有规定的:如果发生了堵门的现象,那么业主的车就会被拉黑。
  但他也表示,程先生的情况比较特殊,虽然物业之间有堵门就拉黑的规定,但保安那边的做法是激化矛盾,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做法。
  不一会儿,物业的桑经理赶到了现场。
  桑经理对程先生的行为,持有不同的看法。他表示程先生不止一次堵门,而且和保安之间属于互殴,拉黑他也符合规定。
  同时桑经理还对保安杨师傅给程先生写的道歉信表示存疑,并且当场打了电话。
  打完电话后,桑经理告诉程先生,道歉信上的字虽然是杨师傅签的,可道歉信的内容并不是他写的。
  桑经理还说,杨师傅是一个大老粗,估计内容都没看就签了字。
  或许是因为面相原因,又或许是拍摄角度问题,桑经理好像瞧不起人的样子。
  而他所说的这句话所内涵的意思很明显,杨师傅的道歉信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旁边的记者询问,能不能帮忙联系一下杨师傅。对此桑经理的回答很奇葩:
  他是新来的,我没有他的联系电话。
  这句话奇葩的地方就在于杨师傅是保安队长,刚来没几天的人,就可以成为一个小区的保安队长,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不多时民警又赶到了现场,对当事双方的行为进行调解,记者也在一旁进行调解。经过协商,物业的桑经理表示可以把程先生的奥迪车从黑名单里拉出,双方也不再去浪费公共资源。
  事情也算是落下了帷幕,至于物业和程先生究竟是面和心不和,还是真正意义上的握手言和,就不得而知了。

  在这件事情中,处于社会基层的保安工作人员,有着与身份不相匹配的傲气,瞧不起当外卖员的程先生。
  殊不知程先生靠着自己的努力,在小区内买了房,还买了车。
  生活中,总有那么些人不知道哪里来的底气,瞧不起其他人。
  比如某位亲戚有钱之后,就觉得自己是人上人,瞧不起其他人;比如某个人找了份好工作,就瞧不起农民工等等。
  这些人不知道,瞧不起他人其实也是瞧不起自己,因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一份职只是分工不同而已。
  你在瞧不起别人的时候,其他人或许过得比你还要好。
  所以,人贵有自知之明,不要想着自己就是高人一等,真正的高大上是心灵上的“高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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