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dlyzx 发表于 2022-10-16 22:14:40

新疆出现物权法实施后首例让物业公司"下课"案例

  乌鲁木齐10月12日电(陶拴科 缑烨)10月11日凌晨,新疆乌鲁木齐市宏怡小区的业主们展开了一场“零点行动”,小区业委员委员和小区楼长、单元长共计40多余名业主公然“夺权”,炒掉物业公司。这也是10月1日《物权法》和国务院发布的《修改的决定》实施后,新疆首例依照规定让物业公司“下课”案例。/fileftp/2007/10/2007-10-12/U76P4T47D7475F970DT20071012084841.swf
  上午11点,记者在小区门口看到,《解聘通知书》和《业委会公告》赫然贴在告示牌上,由业主自发组成的巡逻队维持着门口的秩序。
  据该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鲁卫斌介绍,宏怡花园小区是2002年宏大房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前期物业由宏大物业公司(新疆深发展物业公司的前身)管理。小区现有1201家住户,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是今年7月12日被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这次接管物业确实是不得己而为之,大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为确保业主权益,业委会召开了业主大会,有860户业主都不希望深发展物业公司在小区服务,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可以解聘。
  小区居民反映,该物业公司在小区五年多来,每月每平方收取0.35元服务费。另外物业公司向固定车辆每月收停车占道费64元,小区每晚停车在150两左右,仅此一项收取约50多万元,用于何方,帐目从未向业主公布过。今年7月,该物业公司对未交物业费的住户拉闸断电,迫使缴费。
  小区6号楼2单元的业主祁富林说,他已在外租房5年了,2002年因未交物业费,房子被物业公司封掉,现在房子的水、暖系统被冻坏了。
  鲁卫斌说,业委会现在没有办公场所和经费,办公开支暂由一名业主垫付,业主选我们出来,就是让我们当一个称职的“家长”,有了这么多家庭成员的支持,许多业主和委员们同甘共苦,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乌鲁木齐市政府相关部门也很支持,同意招标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已经对小区选聘新物业公司公开招标予以备案。
  据了解,小区业委会组建了老年巡逻队,24小时义务巡逻,新选了16名楼长、40个单元长,为小区义务服务,还建立了监督委员会,专门审核财务,保证新成立的委员会廉洁自律。
  目前,已有多家物业服务企业前来接洽,业委会正在考察之中,并且将严格按照程序,邀请专家进行评标。招标会将于10月16日召开。(完)

分享来源:中新网 http://www.chinanews.com.cn/estate/tswq/news/2007/10-12/1047539.shtml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疆出现物权法实施后首例让物业公司"下课"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