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ghaibin 发表于 2022-10-26 00:30:06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2〕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工作推进。各地要高度重视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稳岗就业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稳就业措施。要将稳就业纳入行业发展相关考核指标。要充分运用建筑市场信用激励机制引导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做好稳就业工作。
  二、搭建就业平台。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举办建筑工人专场招聘会。各地要积极支持建筑产业园区承接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等服务。
  三、保障合法权益。各地要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号)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分级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建筑工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将各项措施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关措施请于12月
  15日前报送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辛祥,电话(传真):0551-62871513,邮箱:anhuijianshe@163.com。
                                                  2022年10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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