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把原物业赶走后业主自治的小区后来都怎么样了?
先谢你邀。感觉大多数的,赶走原物业,然后自管自治的小区,都失败了。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
当然也有些个例,搞的不错,例如楼下的这位“张正ZZ”题友,说的那个“品格小区”;
毕竟是少数,它的成功也有诸多的“天时地利人和”等等因素。
业主自治,这个理念,个人感觉大约是在2007年之后才逐步成为一个“热点”。
主要是07年《物权法》的颁布,其中第70 条的规定是: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我们得先搞清,“业主自治”,这是个大的概念。只要你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选出了业委会,那么这就意味着——业主真正成了小区的“主人”。
在这个前提下,即便是业主大会决定,对外聘用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这其实也是“业主自治”的一种表现形式。业主是“甲方”,物业公司是“乙方”。
这与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有着本质的区别。
那么你这个问题中,赶走原物业,业主自己管理小区,这算是所谓的“业主自管”;
自己管,为什么容易失败,大致有这么几个原因:
一、法规依据不足,业委会法律地位模糊,举步维艰。
《物权法》乃至法典,只是大面上提供了业主自管的法理依据,但目前还缺乏配套的“细则”。就是说,具体应该怎么干,缺乏“可操作性”。这就等于是,业主自管,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遇到事情往往没有可参照执行的法规。有许多的盲区和空白地带有待填补。
二、对业委会的履职能力,要求极高。
业委会,是业主自管的最重要一环,可以说,业委会运作的好坏,就直接决定了自管的成败。
目前来看,业委会一方面是组建率低,(平均40%左右)另一方面,正常履职难。大多数都是名不副实。
由业委会负责管理小区,那么它的委员人员构成,分工细作,实际管理能力,以及对内对外的沟通协调能力,尤其是能否做到“公正公开”,这是其能否胜任乃至赢得业主信任的关键。
三、业主自管,最终往往“败”在业主自己手中。
有物业时,业主一方能否“团结一致”,矛头一致对准物业;
业主自己管时,这个事情就复杂了,尤其是规模大,户数多的小区,千人千言,各有自己的“小九九”。
可以说,在任何一个小区,总有一群“搅屎棍”。物业在时它不交物业费,那么业委会管理时,它更拒交任何费用,振振有词的要求:
将小区的“公共收益、停车费等等”,折抵业主应交的服务费。
这一招儿,往往导致业主内部四分五裂,最终使得“自管大业”无法继续,只得偃旗息鼓。
那些最终搞得成功的自管小区,都有几个共同的因素:
1、小区户数不能太多,规模不能太大。例如那个“品格小区”,仅有148户。小区越大,自管越难,一旦失败,往往陷入严重的混乱。
2、业委会的主任,基本都有极高的公信力,能“镇”得住。
3、搞“自管”而成功的小区,基本都得到了辖区居委会及街道办的大力支持。
总而言之,物业公司管理服务小区,是当下住宅小区最主流的管理模式。
业主自管,目前只是一种处于探索和研究的模式;
尚不具备全面推广的条件,时机也不成熟。
向海淀区品格小区学习!辞退物业,自己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已得到CCTV的肯定!
2007-07-15 00:33:54
品格小区辞退了原来的物业,成立了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有业主都是该公司的股东.其结果是:
1 成本大幅降低,物业费大幅下调. 从2.7元已经降到1元.物业公司负责人说,今年还能降0.2元.这种下降幅度,足见传统物业公司的暴利!
2 物业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增加了许多设施,绿化质量也提高许多.CCTV评价说:因为传统物业公司是以自己赢利最大化为目的,所以和业主的利益是永远对立的,那么,如果业主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鉴于以上两点,大家可以把HR物业炒掉.现在炒掉,他们也需要把所有帐目交代清楚,不能携款潜逃.我们根本不必担心自己的物业费打水漂. 把物业赶走后,如果业主进行自治而不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管理不好,都会导致失败。 还是老话:我也是一位业主,也是小区业委会的,也在物业公司干过,那些整天喊着取消物业的人,大多都是不想交钱或少交钱还想享受高档服务的泼皮无赖。 大多数小区因不满物业的服务质量而通过业主大会形式解聘物业。开始的信心满满到虎头蛇尾,往往因不专业,业主不配合等诸多原因致使小区还不如以前。当然鲜有的解聘物业成立小区自治的实现了良性循环,靠的是有威望有公益心的有专业知识的业主主持自治和业主团结支持。 我先自我介绍下,省会城市,市区一环,小区附近有地铁,小初双学区,全小区1129户,全小区18栋,其中一栋为高层,其它均为多层,个人从事弱电工程,大专文化,全家都是革命红色家庭,是家里第三代。
我从16年就跟着小区热心大姐一起筹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到去年被小区业主们推选,跟进组织协调小区居民业主们,配合走流程法定程序,配合调配热心业主积极按社区居委会要求指导成立业委会成立。风风雨雨,一路艰辛非常,遇到电视里敢拍的和没有演过得所有剧本,算是走了一遍。
下面我来说说,我这个亲历者的感受。
1.按目前法律规定,成立业委会必须在社区居委会指导和监督下成立。这里有门道的事太多,社区居委会书记不支持,你就是喊破天,也没用!这就是现实!
2.成立过程中,业主发起者和组织者,必须得到小区大多数业主支持,还不能不懂当地法律法规规定,更不能对待小区业主来硬的。更不能成立业委会过程中,在小区里节外生枝干别的事。
3.积极配合社区工作,有时间多去看看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就会发现,她们也真是醉了,一个人干多人活,加班基本都是天天有,休息天更是遥遥无期。
4.成立业委会确实可以改变小区,更能提高小区整体房价,这里的原因就在于小区物业的好坏与配置小区服务问题。
5.根据我掌握的信息和感受,有个很怪的现象。10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里面只要被街道或社区全程监督指导参与的,委员构成基本7:2的比例,真真正正想做事的最多给你2~3个委员名额,还不能是业委会主任,连副的也别想。内中原因自己可以想到,委员会投票不过半,决定不了事,主任都不是更没有话语权,你作为委员多嘴在小区业主群说话,就被警告“再发现,我们将联合派出所约谈你”,这就是现实。
6.物业就更滑丝。小区刚建成绝对有物业,这没话说。可有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小区第一任物业公司基本都是房产局或开发商,背后为主体。没两年也绝对会“撤离,转让给其它物业公司接手”,还手续都合法,这后期接手的执行的物业服务居然还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事”。也就是基本保障有人看门,有人扫地,有人来修,就是好物业,你还必须无条件缴纳-----物业费,你不交就是你错在先,你投诉就是刁民,不想交钱没事找事,各种理由罪名按你头上。
7.业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赶走物业公司。只要没有贪心,没有私心杂念,没有利益关系,怎么能不好,不香。以前小区服务都是盈利公司,他不赚钱他会留下来在小区里?小区物业能做的,业委会一样可以做到,甚至更加的优秀,原因就在物业每年盈利这块,现在投入小区里,你房价能不涨?以前物业低价找的工作人员,现在专包下去,人家更用心负责,不行按合同换掉,再找一家服务好的,你作为业主被抬着服务,你不乐意?
8.说来说去就说多,总结一下吧!更换物业公司,只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无欲无求,不贪不拿,之后就没有做不好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只要业委会成员构成都是热心公益人士,并监督机制到位,没有做不好的业委会!
备注: 还有说成立业委会,都是为不可告人目的的,成立业委会就是不想交物业费的。这些人基本都是物业行业从业者,好吃懒做,不求上进,安于现状的一帮人,在历史上这帮人,过去就是地痞恶霸的存在,现在业主为什么反感物业行业人士,就是这个道理! 你提的这个问题据我了解,有三种情况:
一、一、二栋小高层的小小区一般能坚持下去,我们这里就有这么一个小区,请了两对夫妇 ,已经搞了五、六年了。
二、极个别小区坚持下来了,分析发现,属大多数业主素质较高的小区。
三、一般情况下,很难坚持。主要还是我说过的两种情况。一是工作很繁杂,需专门的业委会成员忙碌,业主们有人不同意给补贴,(也有业主同意给),有争议。二是,部分业主对小区管理有意见,有物业时不愿(或不敢)发声,一旦自治,就不停的挑刺。还有部分人,不论自治做的如何,他就是不认可,就是坚持要请物业,物业不好是业委会无能,没请到好的。。。。 在物欲横流/小区业主一盘散沙的当今社会,业主自治,把物业管理的正常化的小区可以是凤毛麟角1%的都没有。实行业主自治管理物业的小区不是社会的主流。据国家权威通报全国建制城市群98%的小区实行的是由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 积极参加各种物业交流活动,和优秀物业交换意见的自治小区都挺不错的。但是有的甚至赶不上原物业。 什么时候人改本性了,不再自私了,什么时候小区自治才有望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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