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当小区问题少,大多数业主认可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时,他们对成立业委会的意愿不会太强烈;第二,当小区问题多或住管矛盾尖锐时,业主成立业委会的呼声就高。意味着选出的业委会要为解决小区问题、矛盾而奔走,这就需要业委会成员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年龄大的人精力有限,年轻人因上班时间有限,加之业委会成员没有薪酬,因此出现呼声大,行动小的情况。解决此问题的建议:在小区公共收益允许的条件下,给业委会成员合理的薪酬待遇和制定明确的目标问题解决考核标准,既能推进问题的解决,又能让业委会成员专注于监督、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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