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的工作难做,为什么还是有人愿意做?
已绑定手机
磨叽磨叽 发表于:2021-12-6 11:26:16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1014
  无非就是两个原因:一是为了把小区建设好;二是有利可图。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糖卡 发表于 2021-12-6 11:26:17 | 阅读全部
  谢你反复的邀,这类问题也总是反复的问。
  当然,业委会的话题,是值得反反复复讨论的,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业主明白和理解。
DSC0000.jpg

  业委会,这个组织在当下的物业管理活动中,有两大难:成立难,和正常履职难。
  成立难,很好理解,法定程序的繁琐,面临来自多方的阻力,以及业主内部的原因,等等共同促成。
  于是就全国范围而言,(除上海市之外)业委会的平均组建率仅为30%左右,代表国内最高物业管理水平的深圳市,也仅在40%左右;也就是说,大多数住宅小区,根本就没有成立业委会这个组织。
  而对于几乎所有住宅小区而言,业委会这个组织,还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价值的,没有它,全体业主就是一盘散沙,开发商及前期物业就可以分而治之,就可以凭借一份“不平等条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一方施行遥遥无期的“统治”。
  那么成立了业委会,全体业主就可以通过它,与街道办、居委会、物业行业行政部门、开发商、物业公司等等,建立起有效而紧密的工作衔接,全体业主的合法诉求,就更容易得到保护和重视;否则,人家对你小区单个业主或所谓的部分业主联名的呼吁,根本就不放在眼里,因为这只是代表你们个人或部分人的意愿而已。
  而对于那些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这个组织在实践运行中,又会面临你所说的“工作难做”(正常履职难),这个问题又很复杂:
  业委会很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名不副实,形同虚设,什么事儿都不管,几乎沦为物业公司的附庸,是个传话筒而已;
  二是过于强势,搞一言堂,擅自替全体业主做主,借业委会这个工具,趁机谋取了个人的私利。
  我们当然要从正能量的角度去考虑,那些“愿意做业委会委员的人”,都是“大公无私、热心公益、任劳任怨、不计得失”的优秀业主,它们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小区的整体利益,为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进而“舍小家顾大家”。即便遭遇其他业主的冷眼横眉,它们也毫不动摇;这样的业委会实在是太少了,凤毛麟角而已。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用心联络 发表于 2021-12-6 11:26:28 | 阅读全部
  这个问题问的好!
  相类似的提问还有很多,比如:大坝决堤很危险,为什么还是有人上去堵堤?大火烧来很危险,为什么还会有很多人上去灭火?因为把要决堤的大坝堵起来后,既可以救自己的家人,也可以救他人。灭火也是一样的,不让火烧起来,既可以避免烧毁自己的家,也可以避免烧毁别人的房。
  小区业委会的工作也就是同样的道理。
  本人给小区业主们灌输的理念是:一个秩序混乱、邻里关系矛盾重重、安全隐患极大的小区,自己的房产不仅不可能增值,连保值都很难,只有贬值的。甚至会发展到,听到某个小区,连房子都卖不出去。
  谁不愿意住在一个好的小区里呢?
  小区业委会的工作做好了,小区秩序好了,自己的房产也能保值了,甚至能增值呢。
  在这点上,本人和本小区的业主们都很有体会。
  在小区混乱的那段时间,业主群里常常有人发出信息:我家的房子要卖,要买的请联系我。但是,当小区经过业委会的有效治理后,小区秩序好了,邻里关系和谐了,业主群里又常会有这样的求购信息:谁家有房要出售,请联系我。我朋友要在小区买房。谁家有房有出租,我同事要有本小区租房。
  这个是非常明显的。
  可以说,进入业委会的人,多数人是抱有这样的初衷的,那就是让小区的秩序变好了,就是自己想卖房了,也能卖得一个好价钱。况且,在一个秩序安、安全又文明的小区里,生活不是更舒心吗?
  只不过,一些人想得挺单纯的,以为只要是自己奉献的,小区居民都是会支持的。哪知道的是,小区的人和事都太复杂了,多数初次进入业委会的人都想得太美好了,几番碰壁下来,就辞职了。
  但是也不能否认,有极少部分人,确实是为了有自己的私利而进入业委会的,但是可以说,这样的人是不会长久的。就本人的经历来看,多数人是前一种,只不过是因为工作方式和工作能力的问题,碰壁后就灰心了、失望了。
  对很多人来说,小区业委会的工作真的是很难的。本人一直比喻称:有能力治理好一个省,未必能摆平一小区。很多人不以为然,但本人是见识过的。比如在一个有很多市长、市委书记、副书记、副市长、局长的小区里,一副市长老是指责抱怨业委会又怎么怎么啦。本人曾反问他:你当过副市长,很有领导经验和能力,那为什么不进入业委会,为小区建设出点力呢?一听到此,副市长立马摆手摇头,不行不行,干不了这个。
  为什么啊?
  挺简单的一个道理。
  在市长的位置,可以撤一个局长的职,可以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公务员降级甚至开除公职,但是在小区里,谁可能开除业主呢?谁能给耍赖的业主降级呢?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事。
  也许有人又有喷了,你只说业主怎么怎么的,为什么不说物业公司呢?
  因为,本人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一切行动听指挥,有事好商量,安排就干好,监督了就整改,每年都要接受评议,都是通过的。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有的人又要说了,那你为什么不说开发商呢?
  因为我们小区也有很多的开发商遗留问题,但在业委会的组织下、施压下,动员下,基本的遗留问题都解决了。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当然,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要付出万般的努力,把业委会的工作做好。
  但那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zhouyouquan 发表于 2021-12-6 11:26:40 | 阅读全部
  这个问题做为物业管理人来说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好。因为不在物业管理工作不知道物业管理的难处。现在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使得物业管理很难操作,确也造成了行外人不懂物业管理,所以她们不理解物业管理操作作业。行内人在新的政策执行中也是鱼龙混杂,把物业管理搞的混乱不堪,如果详细解刨话太长。就您的题目来讲业委会工作为什么难做,就因为业委会摆不正自已的位置,总想控制物业公司工作,总觉得业委会是小区的主人,物业公司是业主花钱顾来的佣人,所以业委会就应该总揽大权,确忘了业委会的真正作用是监督物业管理工作,而不是处处干涉物业管理。而物业公司根本就看不上业委会,因为你不懂物业管理,业委会即揽大权,物业公司也就顺水推舟推卸物业管理责任,处处让业委会担责,到最后变成了都管也就成了都不管的乱象,也就成了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三者之间的矛盾更加难以谐调,形成了物业管理的轻浮。现在又加上一个社区街道就更加乱了,成为了三角关系,相互利用,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又瞎掺和。刚发生的一件事,原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管理较差,开发商让原物业公司出局,开发商另找新物业公司,走应急程序,因该小区只开发了一期,没有业委会,而新物业公司进驻要走小区办备案,可是小区办不同意备案,又不给理由,意见是小区无业委会可走社区街道居委会程序,可是街道居委会自行指定物业公司,还承诺指定的物业公司进驻物业管理街道居委会还可以给补贴。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居委会的指派,街道居委会就不给走应急程序。这说明了什么?本应该是开发商建设未完全完成该小区的开发,物业管理应该为前期物业管理,因为前期物业管理至业委会成立结束,小区办、街道应按程序给予备案,但是不知道是什么政策导致小区办、街道居委会也要掺和到前期物业管理?这个就是当前的物业管理市场。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huyongjie 发表于 2021-12-6 11:26:56 | 阅读全部
  利益。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fancylook 发表于 2021-12-6 11:26:51 | 阅读全部
  为公的少,为私的多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梦回春秋 发表于 2021-12-6 11:26:28 | 阅读全部
  小区业委会,是小区业主自己的真正组织,在城市物业房小区遍布的情况下,在物业服务不可缺失的情况下,在物业服务组织需要监督协调的必然下,业委会肩付着物业小区人民生活安稳的重要责任。她既是小区"管家”,又是物业服务组织与业主的协调的桥梁,更是物业服务人的监督者。可以说业主委员会权倾物业小区,沒有他不管的事;但又是最艰苦最累最得罪人的工作。那为什么还有人干呢,实践中,有以下体会:
  一是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人,看到有些物业公司横行霸道,看到物业公司光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时,总有怀揣正义之人路见不平一声吼,勇敢站出来,成立业委会,维护业主和居民的权利和利益。这些人中,特别是一些共产党员,他(她)们不怕辛苦,不怕得罪人,不为名,不为利,甘愿为业主和居民服务。这部分人,是物业小区最可爱的人,也是最信赖的人。
  二是见利勇为的人,他(她)们看到业主委员会有权且管钱,有些见利勇为的业主,削尖脑袋想法设法往业主委员会中钻,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利用业主委员会被监管不严的情况下,不择手段,想方设法捞钱。比如向物业公司要辛苦钱,贪污挪用公共收益等。所以这种人进业主委员会最危险,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杀伤力巨大,让业主和居民包括物业公司又气又恨。
  三是对物业公司不满进行报复的人,这种人挤破头进业主委员会,就是为赶走物业公司的,只要他们一上台,物业公司服务不好就换,换了再換,一直折腾物业公司。
  四是看不见的某物业公司代理人,某物业公司为了进入夲物业小区,最合理合法进入小区的方法,就是会通过收买夲小区业主的方法,让这些人想方设法把现物业公司赶走,以便他的物业公司进入小区。那最合理合法的方法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他的代理人通请客送礼拉选票进入业委会。这些人进入业委会后,利用业委会的职权,想方设法找茬现有物业公司,比如物业费高了,服务不到位了等,当现有物业公司名声臭名昭著时,可鼓动业委员成员和业主提出更换物业公司动议,然后召开业主大会形成决议,将原物业公司合法赶走,然后通过招标将某物业公司进入夲小区获利。据了解,这种运作一旦成功,这些代理人不但免交物业费,而且还从中分红。
  五是涉黑物业公司的人,黑社会组织也是谋利的,看到经营物业公司赚钱,也纷纷成立物业公司。他们两种方法进入小区,一是通过胁迫开发商介入前期物业服务;二是利用黑社会成员业主,在小区鼓动业主成立业委会,成立后通过撵前物业公司再骋请自已的物业公司进入小区。社会上所说的黑物业,大部分都指这类物业公司。
  以上分析,第一种人需要广大业主支持的,第二三四五种人需要业主擦亮眼睛预防的,不然受伤的还是业主。
  网络讨论,仅供参考。
DSC0000.jpg

DSC0001.jpg

DSC0002.jpg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kstg5173234 发表于 2021-12-6 11:27:26 | 阅读全部
  n个原因:一是确实想改变一下现状,出于公心。二是有部分退休的老人家热心公益,想为大家做点事,公心。三是如果政策允许,能有一定收入,既是工作,又能为自己的小区服务。四是和开发商配合,帮助开发商处理善后事宜,能得到支持同时一起挣钱。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钱程热点 发表于 2021-12-6 11:27:36 | 阅读全部
  因为物业会给业委会的人行贿,业委会有人会在物业给的好处中出卖业主的利益,我赣州时间公园就出现过物业收买业委会的事实,后来分脏不均,导致业委会内斗,才把事情抖了出来,后面换了物业,业委会也重新组建,但效果都不理想,看来新的业委会成员又被物业收买了,导致物业越换越差。只有取消物业,由社区业主共同治制,才能解决物业和业主的矛盾。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liuhong108 发表于 2021-12-6 11:27:01 | 阅读全部
  因为物业是多余的,!为了自己及他人的权利不受损害必须强迫自己去做!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 物业外包联盟社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赣ICP备2023015604号 赣公网安备36010802000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