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从前期备案开始,八年、十年以上都难以上涨的情况普遍存在,物业公司的各项刚性成本逐年上涨,利润空间不断被挤压、萎缩。最后亏损撤场的情况比比皆是,尤其十多年的老旧小区被弃管早已不是新闻。
由于物业管理的特殊性、复杂性、艰巨性,在中国大陆发展历史比较短,属于初级阶段,第一次能住商品房的业主对于相关法规和物业管理根本就不懂,没有正确的认知,导致消费观念也不是正确的。
由于住宅小区有别于其他各种类型的物业性质,物业费的上涨或下调权利属于全体业主,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双过半”通过才能合法生效。由于中国国情、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多数人愿意上涨物业费还是比较困难的。很多人并不考虑物业管理及服务实际成本每年的增长,只想着自己能不花钱或者少花钱又能享受高品质的服务,买白菜的钱能吃到鸡鸭鱼肉。
包干制模式下,物业管理公司自负盈亏,当不赚钱或亏损时,小区业主如果多数人不同意上涨物业费,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只能退场止损。但是物业管理公司依然有权催缴业主拖欠或拒缴的物业费。
这就像去一群人去饭店消费一样,多数人愿意多花钱吃更好的就去酒楼或星级酒店,为了省钱不愿意吃好的,能果腹就去路边摊,少数服从多数,丰俭由人。
由于业主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受教育程度高、收入高、追求品质生活的人愿意花更多的钱享受更好的居住条件和服务,对于物业费并不敏感,一顿饭钱而已。有的业主工作一般、收入一般,生活各项开支精打细算,对于物业费敏感,抱着物美价廉,质优价廉的错误消费观点。
住宅小区也分普通、中档、高档、豪宅,所以也是有区别的,收入的区别、消费方式和观念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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