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真的好吗?当然好!这是毫无疑问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管理的基础。
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就没有一个能够真正代表业主对外发出声音的合法组织,业主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权利就无法得到维护。
当然,在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里,也存在着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勾结侵占业主利益的情况。但是这毕竟是少数,只要制定完善的监督和审查机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好处,我给大家说一说:
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管理的组织,代表和维护着全体业主的利益;
2、没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就无法对抗实力强大的开发商和物业企业;
3、没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小区就无法实现由业主解聘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4、没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就无法制定《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小区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事项就无法商讨,小区将进入无序的状态;
5、没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就无法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执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情况;
6、没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就无法得到保护,物业管理企业侵占业主公共利益的情况就会出现。
总之,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里,业主无法团结起来,自治管理小区,就像羔羊一样任人宰割。虽然在成立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只要制定好规章制度,加強监督和管理是可以避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