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施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今年6月,福州市市房屋管理局会同5部门制定《关于开展全市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通知》,明文规定对居民区的公有收益合理管理,但是万科金域榕郡花园居民区业主代表委员会早在2016年就超前开始对公有收益进行管控。”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主任庄宗荣告诉记者,居民区内的广告费,外来车辆的停放车辆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动售水机、快递柜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和一些场地的租金收入等都是居民区的公有收益来源,“由于业主代表委员会妥善管理,到2021年上半年6月份,业主代表委员会共收到364万元的公有收益盈余款。”
分享来源:百度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8864949514180471&wfr=spider&for=pc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