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银川一居民区业主代表委员会被喊停
究竟是什么原因?
近日,金凤区长城中路城市街道 办事处事处印发了关于亲水花园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的《暂停履行职责通知书》”。
这是《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明确业主代表委员会责任后,由职能部门向业主代表委员会发出的第一份暂停履职的通知书。
“《条例》去年修订以后,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明确了业主代表委员会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徐韬伟告诉记者。
根据物业的所有权人投诉,经城市街道 办事处调查核实,亲水花园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确实存在“不履行委员职责、不履行物业的所有权人义务、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随意增补接替委员资格等问题”。
根据《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城市街道 办事处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后,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由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决定终止其委员职务,城市街道 办事处这样做是完全符合规定的。
(网络配图)
徐韬伟明确表示,居民区由物业的所有权人共同自治。自治过程中,首先遵循的是保护全体物业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尊重物业的所有权人意愿得到满足,且物业的所有权人的意愿需要通过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投票或商议决定。
《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就明确规定了,决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的重大事项,都应当由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决定,而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只是日常代表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进行日常管理的机构,但重大事项必须通过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决议。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街道 办事处事处此次只是暂停了亲水花园居民区业主代表委员会的履职权利,并没有罢免这届业主代表委员会。
徐韬伟表示,物业的所有权人自治过程中,一切涉及公共的权利都应当归全体物业的所有权人所有,包括罢免业主代表委员会、重新选举业主代表委员会成员,都应当由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决定。
就目前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掌握的情况来看,此次办事处暂停亲水花园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的行为,是《条例》修订以来全市首例。
这也反映了《条例》修订后,对物业的所有权人及业主代表委员会权利和义务的明确带来的好处,城市街道 办事处能充分运用《条例》保护居民正当诉求,为规范社区管理化解基层矛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网络配图)
采访过程中,亲水花园居民区的居民向记者反映,居民区业主代表委员会还存在滥用职权的问题,未经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同意擅自解聘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擅自设立停车场等牵扯到居民公共利益等问题。
“过去的矛盾主要集中在职责不清,《条例》修订后,从权益双方到监督方的职责义务都很明确,将更多的社区问题化解在基层。”徐韬伟说,如今人们对自身权利的维护越来越重视,在街道、社区的指导下,很多居民区都在积极筹备成立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
有时,居民意愿难以绝对一致,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维护的是多数居民的合法权益、反映的是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真实意愿的合理主张,都会得到物物业的所有权人管部门和属地部门的支持。
记者 李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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