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这些物业的所有权人通过法拍等方式取得了兴隆西街6号院房屋的权益,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但是,2012年房屋被有关机构鉴定为危房,他们就自行对房屋进行了拆除改建。然而,改建还未完成,朝阳区城管执法局就要求物业的所有权人们对改建的房屋进行拆除。2017年,北京市规自委又要求他们恢复房屋的原有状态。当他们按照要求将翻建的房屋拆除,消除影响,恢复原规划样貌时,北京市规自委再次叫停施工,通知他们恢复原规划状态也需要办理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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