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物业的所有权人签字 解聘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为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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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2v 发表于:2021-12-18 03:15:3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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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井冈山经开区鑫瑞城市花园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向本报反映:居民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存在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共计1440户物业的所有权人的居民区,有千余户物业的所有权人签字盖手印同意更换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但解聘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程序却难以进行。12月初,记者前去了解情况。
  鑫瑞城市花园建于2012年,位于井冈山经开区君山大道199号。据物业的所有权人介绍,去年12月27日,在街道、社区的指导下,居民区召开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经过654户现场投票,走完了推选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的部分程序。
  今年11月,物业的所有权人认为居民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吉安市鑫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服务不到位,管理混乱的情况。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向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征集意见,共有千余名物业的所有权人签字要求解聘物业,遂向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书面告知解聘的事宜。
  然而,井冈山经开区高新街道君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却告知物业的所有权人,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成立无效,解聘物业有待商榷。
  “召开了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经过物业的所有权人投票,推选出来的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为何无效?”采访中,部分物业的所有权人表示了不理解。记者找到高新街道君山社区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根据《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成立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要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物业的所有权人”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物业的所有权人”同意。推选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召开时,部分楼栋尚未交房。因为对《条例》相关条款未研究到位,街道、社区在指导时未要求所有物业的所有权人到场,当时到会居民仅654户,投赞成票的仅有500余户,而所有物业的所有权人有1440户,没有实现“双过半”。
  提出解聘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后,有物业的所有权人对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是否合规提出疑问。11月16日,井冈山经开区城市管理局考虑到业主代表委员会未及时备案、参与投票人数未达到总户数一半以上、部分候选人未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退出竞选等方面原因,作出了“不批准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成立”的决定。
  关于千名物业的所有权人签字要求解聘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的情况,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认为在未收齐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情况下,他们还是尽可能地提供了服务,并且认为签字不能代表物业的所有权人真实意愿,拒绝接受解聘。社区了解后发现,签字中有少部分重叠,及存在代签的情况。
  对于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私自进驻的质疑,社区工作人员出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书面说明,内容显示,由于2018年居民区尚未成立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且原物业管理公司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聘请了吉安市鑫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入驻居民区进行服务。
  “我们希望物业的所有权人重新推选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再考量是否需要更换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君山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会积极协调,并就“是否要解聘物业”重新征求物业的所有权人意见。
  “我们认为已经召开了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并且经过了物业的所有权人投票,那么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就应该视作成立。居民区的事情应当由物业的所有权人作主,既然有物业的所有权人签字就必须立刻解聘物业,由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牵头择优选择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进驻居民区。”对于社区工作人员的回复,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成员及部分物业的所有权人表示了不认同。
  至记者发稿时,虽有协调,但双方仍未达成共识。 (记者白灵)

分享来源:江西新闻网

http://jxja.jxnews.com.cn/system/2021/12/17/0194817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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