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小区是业主的,小区的业主是小区的主人,这是肯定的,必须的,毋庸置疑的。我们常常将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简称为“物业”,但其实物业这一词,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主要涉及到的是权属问题。简单来说,我们可以把一整个小区看成一个“物业”,而“业主”顾名思义就是这“物业”的主人。这样讲你应该就更加清楚了吧?
而现实中常常被我们称之为“物业”的,是指由开发商或者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这些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他们属于受雇方,不是主人。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物业可以阻拦业主回家?这个问题没有说清楚缘由,较难判定。一般来说,既然业主是小区的业主,而物业还不让其进门,这不大合理呀,如果遇到明知是业主还不让业主进小区的,这人估计直接给物业公司开除了。除非是业主没有带门禁卡,保安又不知其是业主,所以拦下了,这种就出现过。为了小区的治安,只要说明理由,物业处查一下小区业主的相关信息,那就不可能继续拦着的。
还有一种情况不是拦业主,而是拦业主的车进去。这个里头涉及的情况就多了,有地面和低下停车位,也有涉及有规划停车位小区还是无规划的。如果是因为停车的问题,物业是不让人进还是不让车进,那还得说清楚缘由才能来断定。
之前是有些文章说到停车位归业主所有,不过这个很多是标题党,准确来说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于业主共有。对于这一部分地面停车位,我的个人观点是虽然是业主共有,但还是收费比较好。估计有人看到要怒了,“共有的区域,我也有,凭什么我还要交钱”,既然是共有的,有的业主可没车,你占用大伙的区域交一定费用比较合理吧。
只不过这个费用最好是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来收。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公司进行代收,但是停车费用里剔除小部分的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维修养护费,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对其支出应当由全体业主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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