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青海! 5名成人、3名儿童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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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18时05分,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化隆县群科镇则塘村8人被困黄河河心岛,请求救援。接到报警后,海东市化隆县消防救援大队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消防救援人员经现场询问和勘查发现,由于黄河上游泄洪水位突涨,8名正在游玩的群众(5名成人,3名儿童),被湍急的河水围困在河心岛,无法前往安全区域。消防救援人员立即与上游水电站协调进行关闸,待水流平缓后,身着全套专业水域救援服,驾驶充气式动力艇,采用抵岸救援的战术措施,分4批次对被困人员逐一施救,经过近1小时的紧张救援,8名遇险群众全部被安全救出。
近期降雨较多,消防救援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尽量避免前往河滩附近进行放牧、游玩、野炊等活动,以免河水上涨导致人员被困,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寻求消防救援部门的帮助。
祝贺! 青海这2个单位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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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公布了被认定的第二批100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其中青海两个单位榜上有名。
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
(青海省)
湟源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海西州乌兰县漠河骆驼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
发改农经〔2020〕13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委、办、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文化旅游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在省级推荐、第三方评审的基础上,认定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蔡家洼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00个单位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现将示范园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示范园建设工作。各地要继续加快园区内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等生产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道路、电力通信、垃圾污水处理、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示范园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加强园区信息服务、卫生防疫、应急保障、环境保护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新上一批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促进示范园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支持示范园建设。各地要加强政策协调和业务指导,加大对示范园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鼓励示范园所在县(市、区、旗、农场)或地市政府,以示范园为重点,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统筹利用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完善示范园设施条件。支持示范园入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申报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支持入园小微企业以增信集合债券形式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对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支持示范园发展。对示范园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鼓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依法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等途径,多渠道保障示范园发展用地。
三、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各地要组织示范园认真总结创建过程中探索出的经验做法,加快复制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要组织本地区示范园开展创建总结工作,做好示范园创建成效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推广,并将创建示范园的典型做法、经验成效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形成3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附示范园典型场景照片),于10月15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四、切实强化后续管理。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示范园建设情况的跟踪管理,督促示范园进一步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发挥联农带农富农效应,更多吸纳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持续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示范园开展跟踪评估,建立“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存在违反《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经核实后将撤销“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称号。
五、认真做好第三批示范园申报工作。本批示范园名单公布后,将接续启动第三批示范园创建,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第三批示范园申报工作。要严格对照《管理办法》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确定拟创建的示范园,通过竞争性选拔择优推荐,确保符合示范园创建类型和数量要求,并继续向脱贫摘帽贫困县、“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申报创建示范园请报送以下材料:一是示范园创建申报书,二是示范园创建实施方案,三是示范园用地情况等其他相关配套材料。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于10月15日前商有关部门完成示范园创建方案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确定的示范园名单、界址点坐标及用地审核结果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在自然资源部智能审批系统中上报相关材料,逾期未报视同放弃创建。
附件: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 业 农 村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自 然 资 源 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9月2日
西宁,465公里,直通五区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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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西宁的绿道骑行
能不能到互助?
现在已建成的绿道在哪里?
都能通到哪儿?
近日,
有不少市民 想了解西宁绿道的建设情况。
就此,
记者联系到了西宁市城乡建设局
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了解。
据介绍,西宁市的绿道建设始于2015年,目前已建的绿道有湟水河滨水线、南川河滨水线、北山郊野线、北川河绿道、北川渠绿道、大南山挑战线及城市自行车道,共465公里。沿绿道骑行可到达湟中区、湟源县、大通县的部分景点。
湟水河滨水绿道:东起宁湖公园,西至湟水湿地公园,沿湟水河利用改造现有滨河游步道、公园道路系统、滨水绿地,将城市公园、居住区、商业区等通过绿廊串接起来,形成湟水河滨水绿道网络。
南川河滨水绿道:北起南川河口,南至湟水湿地公园,打造连续的绿道慢行网络;串联了莲湖公园、塔尔寺等重要节点,形成南川河滨水绿道。
北山郊野绿道:东起付家寨绿地,西至电沟渠引水口,沿北山美丽园景区新建北山郊野绿道,将北川湿地公园、昆仑神韵、京韵清风、北山烟雨、北禅寺,通过绿廊串接起来,形成北山郊野绿道网络。
北川河、北川渠滨水绿道:北川河滨水绿道南起北川河口,北至大通县老爷山;北川渠绿道南起体育公园,北至大通县老爷山;将沿线公园、居住区、商业区等,通过绿廊串接起来,形成北川河滨水绿道网络,结合驳岸设计慢行道,体现地方特色的自然环境以及历史人文景观。
大南山、西山绿道:大南山、西山主要为山体郊野绿道,具有较强的景观资源及可塑性。借助绿道慢行系统整合资源,优化山体环境将山体公园纳入城市生活圈,为市民提供可观、可游、可乐的城市之山。
另据了解,今后西宁市还会继续城市绿道的建设,构建结构合理、衔接有序、连通便捷、配套完善、特色鲜明的绿道网络体系。
青海一人家牦牛发狂失控,撞伤两名行人,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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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互助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成功处置一起疯牛失控事件
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9月14日10时许,互助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互助县塘川镇什字村村民马洪某家的一头牛发狂失控,已从家中沿宁互东路向互助县梦幻谷方向跑去,情况十分危急,请求处警”。
接到指令后,该大队高度重视,带班领导立即带领值班民警携带武器装备赶赴现场处置。经数次询问路人追踪了解,疯牛从家中冲出后,沿途撞伤两名行人,正向梦幻谷停车场方向跑去,民警循线追踪,最终在宁互西路旁的一个仓库院内找到失控的疯牛,此时疯牛情绪激动,一旦有人靠近疯牛立即作出攻击姿态。民警随即向大队领导汇报请示,并联系疯牛主人到达现场。
征得疯牛主人马洪某同意,现场民警一边疏散附近群众,一边寻找最佳射击位置,在确保周边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处置民警果断射击,疯牛应声倒地,现场群众一阵欢呼。随后,民警将疯牛尸体交由马洪某处理,并告知马洪某及时带被疯牛撞伤的人员到医院检查治疗。
警方提示
牛、马等牲畜受到外界强烈干扰惊吓,容易出现性情不稳,疯狂乱窜等现象,极易伤及无辜。群众发现此类情况,切记不可靠近围观,更不可擅自处理,应与之保持安全距离,并立即报警求助!
西宁居民区物业这8种行为将被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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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物业服务内容、降低物业服务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超期收取费用”“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催收物业管理服务费”……这些影响居民幸福感、获得感的问题,《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说法了。
物业不得有的8种行为
《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减少物业服务内容、降低物业服务标准;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催收物业管理服务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超期收取费用;擅自处分属于物业的所有权人的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擅自拆除、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擅自撤离或者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终止服务撤离时,拒不移交属于物业的所有权人的档案资料、物品、资金等;”如居民区物业服务人有这些行为,将被降低信用等级,记入信用档案。
物业实施星级等级评价
同时,将企业诚信管理和行业监管进行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守信 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实践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参加信用等级评价,按照信用评价等级提供相应的星级服务。信用等级为AAAA级和AA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一至五星级服务,信用等级为AA和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一至三星级服务,信用等级为B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一星级服务,B级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通过诚信体系建设,将企业诚信管理和行业监管进行有机结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物业
记者从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落实《条例》内容规定,《条例》实施后,我市将加强对物业服务人从业能力和素质的监管。要求物业服务人应当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物业的所有权人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有条件在物业管理区域设立独立核算的服务机构,从源头上对物业服务人进行监管。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服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人的禁止行为,以及第六十九条物业服务人违反相关规定的法责,以《条例》为抓手,市、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给予相应处罚,不断规范物业服务人依法依规履约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西宁街头33台僵尸车被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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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大队集中开展僵尸车清理行动,截至目前已清理僵尸车33台。
文峰街与沈新巷丁字路口
9月4日,二大队接到市民举报,文峰街与沈新巷丁字路口,一辆车牌号为青A169XX的僵尸车停放6年了,车前轮已瘪,经过车管部门工作人员查询的信息显示,该车已达到报废年限,二大队交警当即叫来拖车,将这辆拖到了报废厂。车牌号为青AF78XX的僵尸车在南川东路一居民区停放了很多年,一直找不到车主,居民希望交警部门尽快清理这台僵尸车。
据了解,报废的僵尸车多半锈迹斑斑、破损严重……这些僵尸车长期被弃置于居民居民区或街道两侧,既妨碍其他车辆停放,又影响通行环境,安全隐患极大。各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的僵尸车后,一律从车管部门查询车辆信息,达到报废年限的、超过3年逾期未审检的则强制报废;查证后是盗抢车辆、黄标车直接由公安部门拖走;未达到报废年限的僵尸车可通知车主前来认领,并督促其办理审验等相关手续,联系不到车主的,则统一拖到指定的停车地点;至于居民区里的僵尸车,则联合居民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社区、城管部门等一起来清理。
编辑|小杰
审核|张小兰
来源|西宁在线网综合海东消防、西宁晚报、互助公安、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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