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楼内“违停”电动车 难题仍待解
已绑定手机
215888040 发表于:2021-12-22 20:54:0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257
  文章来源:天津日报
  居民区内新建的充电车棚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
  “只知道路边违法停放汽车,要罚款200元。没想到在写字楼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罚金竟是路边违停汽车的3倍。”
  “针对没有太多场地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的高层居民区,可考虑建设小型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楼,为减轻物业的所有权人前期投入,可尝试引入第三方市场主体。”
  “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情况主要有四种:一是有电梯的商品房居民区,主要问题为电动车进楼门,在房屋门口接线充电或者拆卸电池入屋充电;二是老旧居民区,主要问题是拆卸电池入屋充电;三是菜市场、快递企业接线充电;四是自行车棚乱接电线。”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通过集中管理,将充电地点由居民户内移至集中充电区域,集中管控充电安全。选用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装置,居民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即可完成充电过程,达到‘即用即充’。”
  执法:电动自行车楼内“违停”被罚600元
  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新增消防行政处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等行为,最高可能面临10000元罚款。
  8月6日,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出了新规实施以来的全区首张罚单。被处罚人是在天津湾写字楼上班的李海(化名)。
  在接到消防部门开具的罚单前,李海(化名)只知道路边违法停放汽车,要罚款200元。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其工作的写字楼通道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支付的罚金竟是路边违停汽车的3倍,即600元。
  8月3日,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一处监督员于子淇和刘可望对天津湾写字楼例行消防安全检查,李海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是检查人员在写字楼5楼通道出口处发现的。
  “当时协同检查的还有该写字楼的物业负责人,现场向李海下达执法书后,要求立即限期整改。”于子淇说,事后,相关物业负责人及时告知了车主整改要求,然而,8月6日复查时发现,高层通道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行为仍然存在。依据8月1日实施的新规,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出了全区首张相关罚单──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车主李海被处以600元行政处罚。
  “真有这么大隐患吗?”李海起初并不太情愿接受处罚,他想不明白为何在高层的通道出口处停放一下电动自行车还要被处罚?不过,在检查人员向其宣讲相关消防安全规定以及类似的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后,他改变了认识,心甘情愿地接受了处罚。
  解读:电动自行车“禁停令”三大关键词
  高层建筑以高容积、占地少等优点,在我国得到广泛推广,城市中各类高层建筑拔地而起,成为人们生活的集结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75.6万幢高层民用建筑,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新规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旨在进一步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日前,针对新规中涉电动自行车的热点问题,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工作人员作了解读。
  关键词1:处罚
  8月1日实施的新规中,提及了7类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是其中之一。依据规定,此类违法行为一经查处,限期责令整改的同时,非经营单位和个人面临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则面临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2:场所
  新规中,特别对高层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提出具体要求:鼓励在高层住宅居民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
  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场所一般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要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关键词3:责任
  新规中明确了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尽的义务。
  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当发现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劝阻,或者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
  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对物业的所有权人反映和防火巡查、检查发现的上述违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延伸:电动自行车“发火”后果很严重
  案例:电瓶突发自燃全楼“遭殃”
  3个月前,我市市民孙先生位于东丽湖万科城的居住的房屋就曾因电动车惹“祸”,一度被“毁”。“起火源于放置在家中的一块充满电的电瓶突发自燃。”孙先生说,当时,这套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了一对送外卖的年轻夫妻,出事时,只有妻子和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在家。“发现起火,孩子妈妈慌忙将一盆凉水泼了过去,岂料,屋内瞬间浓烟弥漫。因为害怕,她带着孩子跑了出来,门顺势锁上了……”消防人员到场后,破窗将大火扑灭,家里的东西几乎全烧毁了。
  “过火的居住的房屋再去卖的话肯定是会贬值的;另外,消防员灭火时,楼上楼下的邻居家都泡了水均不同程度受损……”因电动车引发的这起“祸”事,至今让在北京上班的孙先生烦恼不已,他得经常往返京津两地处理后续事宜。
  一项来自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可别小看电动自行车‘肇事’,严重的可不只是付出财产损失,更有生命的代价!”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助理研究员张斌有着12年的火灾调查经验。他说,每年因电动自行车起火造成的伤亡事故都很大,这些年对涉电动车火灾事故的调查从未间断。
  火灾调查专家回应1:电动自行车为何易起火?
  “调查发现,引发电动自行车起火的主要原因是电瓶故障和车辆线路短路故障。”张斌说,电动自行车价钱便宜导致其采用的零部件质量不高,加之使用条件相对恶劣,风吹日晒雨淋、颠簸震动碰撞等均易引发车身线路短路故障。尤其,电动车电瓶是由单体锂电池串并联而成的,锂电池质量不过关、过充电、连接线路短路都会引起电池热失控起火,火势蔓延迅速。“个别商家图便宜,私自组装改装的电动车电瓶火灾风险隐患更大。”
  火灾调查专家回应2:电动自行车起火为何危害大?
  “一两千元的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看似很不起眼,但造成的危害却不可小觑。”张斌坦言,最大的“痛点”就是它的停放位置。
  “在类似高层住宅楼道间这样相对密闭的空间里,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即使不充电也有很大火灾风险隐患。”一些事故的涉事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居民楼道内。“电动车车身构件大部分是塑料、橡胶等可燃物,一旦起火,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造成人员死亡的正是这些烟气。”在张斌看来,新规的实施,戳中了电动车火灾亡人事故的“痛点”。
  “违停”仍存在 梯控装置效果好
  针对8月1日实施的新规,连日来,记者对我市部分高层住宅建筑涉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调查对象中有入住十几年的老楼,也有“楼龄”在10年以下5年以上的次新楼,还有入住不足5年的新楼。调查结果喜忧参半。
  现场1:电动自行车停楼道,提示牌形同虚设
  位于新开路华龙道交口的万春美钻大厦,是一座近30层的高层住宅。自2007年入住以来,已有14个年头。8月11日20时,记者走访发现,仅该楼一楼楼道内就停放了5辆大大小小的电动自行车,电梯口墙壁处张贴的“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楼内(户内),禁止在楼内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一旦发生火灾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提示牌形同虚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的所有权人告诉记者,楼道内有不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时就从家里“飞”出一根电线,直接在楼道里充,“大家都知道不安全,但碍于邻里间的‘面子’,谁也没有劝阻过。”
  事后,记者将此情况向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反映。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曾劝阻过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进楼道的车主,“但人家不听也没办法”。其实,万春花园居民区很早就设置了电动车存车辆停放库,只存车不充电30元/月,停车充电50元/月。既然有停车辆停放库,为何还要将车停入楼道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电动车主,他们道出了“苦衷”:“万春美钻大厦并不在万春花园居民区内,而电动车存车棚设在万春花园12号楼附近,存个车需要绕上一大圈,非常不方便。”
  现场2:有时放车棚,有时推回家
  位于南京路附近的瑞竹大厦,2013年入住。考虑到物业的所有权人的需求,2020年,瑞竹大厦物业在1号楼附近的空地上为有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需求的物业的所有权人设置了充电停车棚。目前,该充电车棚已正式启用。
  8月13日14时,虽然仍为上班时间,记者现场看到,瑞竹大厦的充电车棚内几乎停满了电动自行车。因为存放的电动自行车远多于充电卡口的数量,新来的想要给车辆充电的车主需要逐辆挪开卡口附近的电动自行车,方能给自己的车充电。
  “搬来搬去实在是太麻烦了。”物业的所有权人韩女士告诉记者,其实,作为电动自行车车主把车存放在楼下的充电车棚既省事又省心,但因为充电卡口有限,找不到充电的地方,有时只能把车推上楼。
  现场3:梯控装置将电动自行车“拒”之楼外
  位于河西区的云江新苑,是一片有15栋高层的新居民区,2016年入住,约2200多户。2020年云江新苑所属天正物业有限公司在居民区的空地上建设了14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今年5月份正式启用。
  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停放或充电安全隐患大,考虑到物业的所有权人安全,8月1日新规实施前,云江新苑居民区建设的梯控装置就已经试运行了。”居民区物业项目负责人裴庆民告诉记者。有了梯控装置的“守卫”,但凡想把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的物业的所有权人都遭遇了无情的“拒绝”:一阵滴滴声后,紧接着是语音提示,直到电动自行车被推出电梯外,电梯门才自动关闭。
  “最初,很多电动自行车车主都不理解,找物业‘理论’,办公室的8名员工轮流做解释工作。现在,大家慢慢认可了。”裴庆民说,消防梯是最晚启动梯控装置的,主要是给物业的所有权人一段适应时间,也方便他们把楼上的电动自行车推下楼。“8月9日起,云江新苑所有电梯都正式启动梯控装置。”
  不过,云江新苑也有如瑞竹大厦一样的“烦恼”:充电卡口不够用。“全居民区14个充电棚只有172个充电口,完全不能满足800辆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求。”裴庆民说,为了保证物业的所有权人充电需要,巡逻的16名保安会交替在车棚附近值守,帮忙搬移充满电的车辆。“目前,充电缺口问题,已向属地街道、居民委员会打了报告。”
  热议:解难题还需疏堵结合
  采访中,多数人对新规中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处罚拍手称快。但也有人表达了“疏堵结合”才是治理电动自行车问题的有效途径,毕竟光“堵”不“疏”解决不了问题。
  消防部门:“处罚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
  随着新规的实施,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消防救援支队逐级对执法人员进行了新规的培训。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还召集街道、派出所等其他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开了专题培训会。
  “集中培训与上门指导相结合,加强了高层建筑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责任主体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二处处长王辉接受采访时说,新规实施前,执法人员在处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等问题时,遇到个别人不配合、不理解的情况,主要靠劝阻和说服。新规实施后,处罚依据被明确了。在大力宣传贯彻新规的同时,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对辖区高层建筑进行了调研和摸排,准确掌握了相应情况。“之前制作的2万余块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警示牌全部张贴进辖区各楼门洞口。”
  王辉说,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还会在加大消防执法监督力度同时,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力度。“河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社区充电桩及车棚的建设工作。”
  物业管理协会:“助力构筑群防群治大消防格局”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林谷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规出台前,他们就向会员单位下达过不允许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内停放或充电的规定。“之前还多次联合消防部门以及相关单位进行过网络直播,结合实际案例,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安全隐患,关注直播人数最多的一次达835万。”
  林谷春认为应该用疏堵结合的方式治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针对现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普遍存在充电卡口缺口问题,他建议引入智能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自行调控充电量,从技术上实现存入车棚的电动自行车都能充上电;不具备安装智能化充电车棚的居民区,则可考虑利用价格杠杆调解,鼓励电动自行车主错峰充电。针对没有太多场地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的高层居民区,可考虑建设小型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楼,为减轻物业的所有权人前期投入,可尝试引入第三方市场主体。
  街道部门:“规范充电,满足不同充电需求”
  南开区一位街道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情况主要有四种:一是有电梯的商品房居民区,主要问题为电动车进楼门,在房屋门口接线充电或者拆卸电池入屋充电;二是老旧居民区,主要问题是拆卸电池入屋充电;三是菜市场、快递企业接线充电;四是自行车棚乱接电线。
  “针对这些问题,加强宣传和管理的同时,还需通过源头治理,解决居民充电难题。”该负责人建议,可采取企业自营、政府采购、物业经营等多种方式,满足居民不同的充电需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通过集中管理,将充电地点由居民户内移至集中充电区域,集中管控充电安全。选用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装置,居民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即可完成充电过程,达到‘即用即充’。”

分享来源:搜狐网

https://www.sohu.com/a/485520700_124760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物业外包联盟社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赣ICP备2023015604号 赣公网安备36010802000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