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法学会】车辆停放在居民区未付费被损坏,物业该不该赔?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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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旅 发表于:2021-12-22 20:55:0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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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宁河于雍正九年(1731年)从宝坻县分出,据《河北省县名考原》称:“蓟运河纵贯县境,时多水患,故县以宁河名”!当然还有另外别的解释!民国三年(1914年)属直隶省津海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河北省,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县治改为芦台;1949年9月划归天津专区;1959年5月宁河县与汉沽区合并,称天津市汉沽区;1961年6月复置宁河县,属唐山专区;1962年8月复属天津专区;1973年8月划归天津市管辖;2015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天津市宁河县,设立天津市宁河区。

  百度百科:宁河于雍正九年(1731年)从宝坻县分出,据《河北省县名考原》称:“蓟运河纵贯县境,时多水患,故县以宁河名”!民国三年(1914年)属直隶省津海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河北省,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县治改为芦台;1949年9月划归天津专区;1959年5月宁河县与汉沽区合并,称天津市汉沽区;1961年6月复置宁河县,属唐山专区;1962年8月复属天津专区;1973年8月划归天津市管辖;2015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天津市宁河县,设立天津市宁河区。宝坻县分出,据《河北省县名考原》称:“蓟运河纵贯县境,时多水患,故县以宁河名”!民国三年(1914年)属直隶省津海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河北省,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县治改为芦台;1949年9月划归天津专区;1959年5月宁河县与汉沽区合并,称天津市汉沽区;1961年6月复置宁河县,属唐山专区;1962年8月复属天津专区;1973年8月划归天津市管辖;2015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天津市宁河县,设立天津市宁河区。
  来源: 宁河政法

  近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物业的所有权人将私家车辆免费停放在居民区公共区域停车辆固定停放位后,挡风玻璃被损坏,因居民区监控瘫痪无法找到侵权人,物业的所有权人便要求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停车未付费,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对物业的所有权人车辆安全不具有完全注意义务,遂驳回物业的所有权人的诉讼请求。
  陈某居住于南川区某居民区。2021年7月17日,陈某在居民区露天停车辆固定停放位停车期间,车前挡风玻璃被损坏。陈某发现后立即报警,但该居民区相关区域因监控老旧无监控画面,民警无法找到侵权人。陈某以居民区物业管理公司未管理好监控为由,要求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赔偿其财产损失,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则认为自身已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双方经调解仍争执不下,陈某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物业的所有权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即物业服务人基于法律规定对居民区范围内的财产安全仅在合理措施范围内具有保护义务。该义务系物业服务人对物业的所有权人财产的一般管理人义务。而车辆在公共停车辆固定停放位上发生的前挡风玻璃的损坏则属于完全注意义务范畴。陈某将车辆停在居民区公共停车辆固定停放位,并未向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交纳停车管理费, 因此,陈某与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之间就案涉车辆并未形成具有完全注意义务的保管合同关系,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对陈某停放在居民区公共停车辆固定停放位上的车辆并不负有完全注意义务。
  同时,就居民区监控瘫痪问题,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早在2020年8月已上报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亦在2021年6月将居民区监控瘫痪解决方案向全体物业的所有权人公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已尽到居民区监控缺失的告知义务。 因此,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对陈某车辆在居民区公共停车辆固定停放位被损坏后不能提供监控并不存在过错。陈某主张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及交通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因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
  本文转自中国普法(ID:zg_pufa),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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