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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一年公摊电费近千元,海口菩提树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太贵了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刘宁玥 徐明锋 摄影报道)如果说家是心灵的港湾,那么物业就是“守港人”。双方最远不过冰冰冷冷的合同关系,但买卖的却是最贴近生活的关怀和服务。有时一盏比往常更亮的路灯、一个比以往更干净的电梯,足以洗刷一户户夜归人一天的疲惫。然而部分物业不合理收费等行为又容易引起双方不休的争执。
12月29日,家住海口市秀英区菩提树居民区的物业的所有权人陈先生拨打国际旅游岛商报新闻热线称,居民区因自身线路规划不合理,长期以“公共区域用电摊费”的名义,按照0.8709元/度收取物业的所有权人电费。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对此进行走访了解。
一年公摊电费近千元,物业的所有权人认为“太贵了”
12月29日下午,陈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其2021年全年的电费收据,粗略计算,陈先生一年的电费花销为3145元,电费为0.8709元/度,平均一个月使用300度电。按照物业的收费标准,0.8709元/度电又分为生活用电费0.6095元/度(政府定价)和“公共区域用电摊费(公摊电费)”0.27元/度,因此每个月缴纳公摊电费高达81元,是生活用电费的44%。一年下来,花在公摊电费上的钱接近一千元。
那么,收取的公摊电费到底包括哪些设备的用电费用?记者向居民区诸位物业的所有权人打听,有物业的所有权人认为,包含公共区域路灯费、楼道路灯费,有物业的所有权人认为包括电梯电费、高层供水电费、照明费等等,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几乎一致认为:“太贵了!”
海口其他居民区公摊电费是如何收费呢?家住琼山区的汪先生告诉记者,自家居民区一个月公摊电费30多元。家住美兰区的史女士认为:“每家每户的公摊费也要公平公正,不能同样面积的房屋,公摊电费还不一样,我觉得一年公摊电费近一千元不合理。”
家住新埠岛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居民区的物业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手机查看用电度数和收费情况。李先生提供的2021年12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显示,该居民区公摊电费单价为0.6295元/度:12月电梯电费15.08元、楼道照明电费7.09元、公共电费分摊10.2元、二次供水电费分摊1.62元,总计33.99元。据介绍,该居民区也有不少公摊用电,路灯、楼道灯等都是每晚亮着,一栋楼18层,一层5户,共用2个电梯,这些基本情况和菩提树居民区接近。
公摊收费属历史难题,物业方“正在整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菩提树居民区向缴纳电费的物业的所有权人们额外收取0.27元/度的公摊电费,是由于该居民区在建成时就存在公共区域电费无法计算的问题。
根据房地产交易平台的信息,菩提树居民区于2010年8月18日开盘交房,总占地面积57026.66平米,共由16栋楼宇组成,以会所为界,分为南北两苑。北苑为7栋12-15层的观景公寓,南苑为8栋5-8层的退台式花园洋房。
在居民区需要用电的设施当中,电梯使用的电费额外计算,按楼层由低到高,分别收取每月30元至50元不等。每家每户使用“单相电子式预付费电能表”,即物业的所有权人提前充一定数额的电到电表中,随着居民生活用电逐渐扣除,这种电表无法准确计算出一段时间内每家物业的所有权人用电度数,因此物业很难统一抄表计算公摊电费。电动车充电使用“猛犸充电”系统计费,也不在公摊范围内。除此之外,公共区域的路灯、走廊灯,高层供水耗电等等均属于公摊用电。
海南中城物业有限公司海口菩提树分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徐先生告诉记者,居民区建成时,没有单独计算公摊用电读数的电表,但物业定价都是按照当时规定来的,当时允许加收公共用电摊费,每度最高不超过0.25元。
海南中城物业有限公司海口菩提树分公司总经理殷经理进一步解释,他们收取的公摊电费其实是0.25元/度,剩下的0.02元/度是供电单位实行抄表到户的服务费。“居民区正在按照新规定整改,预计年底就能改造完成。1月份就开始按照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殷经理说。
12月29日下午,物业的所有权人陈先生、工程部负责人徐先生和记者三人一同查看了目前电表的安装情况,地下室水泵、地下室照明以及一栋楼的公共区域用电的确分别进行了安装。由于安装工期近2个月,时间跨度大,造成先安装部分电表已经提前读数,徐先生和殷经理均承诺,将在2022年1月1日对这些公摊用电电表统一读数。1月计算公摊电费时,将减去安装期间造成的读数差。
有关部门监督整改,物业和物业的所有权人进一步协商
记者从海口市供电局了解到,目前海南各居民区物业收费,是按照《海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办法》(琼价费管〔2014〕486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我省正大力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
《办法》指出,“住宅内电梯运行电费要单独装表计费”,物业管理区域的路灯、楼道等公共照明要单独装表计费,按照对应计算公式分摊。此外,《办法》还指出,凡向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分摊的公共水电费用,必须单独列帐,每月向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公布分摊水电总量、费用总金额以及各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负担的金额。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分摊水电费用与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自用的水电费用混合统收。
据海口市秀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流所工作人员回复,该所已致电菩提树物业负责人,其表示线路改造,预计月底完成整改,承诺1月起按要求收费。该所将持续关注进展。
就在12月29日,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殷经理也准确告知物业的所有权人,1月1日起将以政府定价0.6095元/度进行每户电表的预付卡充值。有物业的所有权人询问能否对电梯也进行装表计费,殷经理表示,电梯早已装表,目前收取的电梯费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长期经验摸索出来的做法:“有的物业的所有权人家里几口人,有的物业的所有权人家里一个人,有的物业的所有权人用电梯多,有的物业的所有权人周末才来住两天,用电梯少,怎样计算都难以取得绝对公平。目前按照楼层收取费用,是根据不同高度楼层住户对电梯的使用程度区别来划分,这样相对合理。”
关于这些费用,物业、物业的所有权人有话说
费用问题涉及到定价和收费两个环节。根据目前的情况看,电费定价在居民区建成时是符合规定的,随着时间推移,老旧居民区的配套设施难以跟上时代发展,因而造成电费定价一时难以跟随新规调整。随着物业的所有权人的提议、有关部门的监督、物业的积极整改,菩提树居民区即将调整公摊电费的定价。随着定价调整,公摊用电也将采用新的收费计算方式。此结果是陈先生以及其他物业的所有权人能够接受的。
此外,记者留意到,物业和物业的所有权人对于居民区内一些费用尚存争议。“电梯的广告收入有没有拿来补贴物业的所有权人们?”“按停车场210元/月,地面停车90元/月计算,一个有上百个车辆固定停放位的居民区,每个月收取数万元不等,加上一些广告收入,一年下来收益不菲,但如何使用,我们物业的所有权人都摸不清吧。”部分物业的所有权人向记者反馈道。
记者走访该居民区发现,该居民区每栋楼两部电梯,一部电梯有5块广告牌,一栋楼共10块广告牌。至于停车辆固定停放位,居民区本来建有地下一层停车场,如今逐渐不够用,因此不少车在一层露天公共区域随意停放,物业在物业的所有权人建议下占用部分公共区域划定了新的停车辆固定停放位,有物业的所有权人认为,这些公共区域的停放车辆费收入是否应回馈至物业的所有权人本身?
对此,记者于12月30日进一步采访殷经理,他回应:“居民区的位置偏僻,因此广告费收入也许没有物业的所有权人想的那么多,物业愿意对这些收入进行公示。划定露天停车辆固定停放位是出于好意,避免车辆随意停放堵塞交通,物业统一在居民区出入口对部分车辆收费,也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
殷经理向记者坦言,物业也有物业的难处。电费问题是硬性规定,物业即将解决,安装这么多电表的费用也都是物业自掏腰包。除此以外,物业在居民区进行物业改造、道路维修、门禁系统的改造上也有一笔不小的支出,由于居民区没有成立业主代表委员会,难以启动专项维修资金,这些钱都是物业出钱维护。“这么多年,我们物业管理服务费并未大幅度增长,但人力成本不断增加,这些都是物业经营上的难点。”殷经理说,“希望各位物业的所有权人能理解到物业对居民区的投入,并配合物业管理,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日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物业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表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依法保障物业的所有权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旨在营造祥和舒心的节日氛围,迎接即将到来的春节。如今,菩提树居民区的物业的所有权人得知电费即将降低,也纷纷表示,困扰自己多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大家都在期待2022年的新气象。国际旅游岛商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责任编辑:龙彦廷】
【内容审核:陈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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