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河畔花园居民区更换物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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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23440 发表于:2022-1-1 19:12:5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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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畔花园居民区的物业的所有权人介绍,居民区是20年前沈阳最早的明星楼盘代表,无论是园区建设和物业管理都曾经是优秀宜居居民区得代表。现无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由社区代行业主代表委员会职责,致使非法物业进入居民区,导致园区管理混乱、破烂不堪、隐患频发。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经了解,河畔花苑物业于2019年12月到期,时任的第四届业主代表委员会未及时召开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研究续约事宜。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物业的所有权人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2020年6月,第四届业主代表委员会成员集体辞职,2020年6月29日,河畔花园居民区14名物业的所有权人联合签名申请成立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街道社区积极推进选举工作,但是由于7名候选人仅有1人符合候选人条件,达不到《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由五至十一名委员单数组成”的规定,造成选举失败。按照相关规定,由河畔花园社区代行业主代表委员会职责。此后至今,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相关规定,该居民区并未有“10名以上物业的所有权人联名向城市街道 办事处事处提出成立申请”成立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
近期,经房地产管理局、街道、社区、律师与物业的所有权人五方共同商议,拟定以召开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的形式来决定河畔花苑物业的去留和是否选聘新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河畔花园社区现已开始摸排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情况,召开不同层面的物业的所有权人座谈会,积极做好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的筹备工作。
下一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的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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