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两个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反映老物业未撤场,新物业进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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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管理网 发表于:2022-1-3 07:41:4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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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宁田甜
近日,郑州两个不同居民区的物业的所有权人们就反映了一个问题:老物业或老管理人员未撤,新物业进不来该咋办?
○老物业未撤场,新物业进不来
12月8日上午,大河报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南阳路兴隆铺路附近的清华园居民区。
在该居民区,多名物业的所有权人代表带着记者走访了居民区的管理现状和环境。



多名物业的所有权人代表现场反映,该居民区于2002年交房,园林式风格的居民区环境令物业的所有权人们大呼漂亮,居住舒适。但如今,居民区环境却完全变了个样:很多落叶无人及时清扫;电车无充电的地方;荷花池里已没水,池畔竹子长势堪忧;风景如画的睡莲池已成臭水沟,里边黑水气味难闻……






多名物业的所有权人代表反映,居民区物业在未经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表决的情况下,把物业管理服务费从之前的0.68元涨到0.98元。而且,按照物业和原业主代表委员会签订的临时性的委托服务合同约定,该物业于2018年7月进驻,于2019年1月便已到期。而原业主代表委员会已被罢免,物业也未和居民区签订后续服务合同,因此早该撤场。为此,该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代表大会曾分别于2021年6、11月下旬向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下发书面《告知函》,要求终止服务,要求物业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撤场工作。但至今,该物业依然没撤。
“我们对该物业非常不满意。我们已经通过正规的招投标程序引进了新物业,但现在尴尬的是,老物业没撤,新物业没法来。”多名物业的所有权人代表反映,2019年1月21日,正美物业半年应急服务合同到期,提交“双过半”手续,经业主代表委员会审核造假,未续签合同。
针对此事,该居民区物业方—河南正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正美物业)又如何回应?
8日下午,正美物业相关负责人针对此事回应大河报称,首先,公司没有说不撤场。公司已经在居民区贴出撤场公告。至于为何没有在部分物业的所有权人提出的时间点撤场,公司是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要求,提前60天提出书面的终止需求。该居民区上次选聘了另外一家物业,进驻7天后,那家物业突然撤场,造成居民区一个多月没人管。因此物业撤场要严格按照《民法典》要求,倒推时间节点,以此避免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起诉其违规撤场,否则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和风险都会很大。这一问题,也已向办事处和市房屋管理局进行反馈,公司会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程序撤场。
“至于部分物业的所有权人反馈对我们服务不满意的问题,该居民区有1638户物业的所有权人,如果全都不满意,我们不可能干了三年多的时间。部分物业的所有权人的看法并不能代表大多数物业的所有权人,我们手中有物业的所有权人的选票。2020年时,多数物业的所有权人是支持我们的,现在也有很多物业的所有权人预缴了之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该负责人说,物业服务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因为大家站的角度不一。另外,该居民区大多数物业的所有权人核心的诉求是,目前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价格太高。物业也曾解释,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工等各方面费用都在涨。物业的所有权人们期待,物业管理服务费能降到五六毛,“我们也支持,如果觉得我们物业管理服务费高,物业的所有权人们可以重新招标。居民区也确实重新招标了,价格区间也是这个范围,我们一再解释物价成本上涨,物业的所有权人不理解。
物业的所有权人们就认为,20年前0.38元的物业服务有多好。那是因为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补贴,一方面20年前的物价和现在物价是没法比的。这样情况下,我们做质价相符的服务,我们会依照法律规定去撤场。撤场前,我们会做好我们该做的工作。我们不是不负责任的企业。”
他说,对于该居民区新选聘的物业,也有物业的所有权人说,物业管理服务费也没达到预期,也不会交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些物业的所有权人想法比较简单,觉得不合适就要一拍两散。作为企业,我们要考虑风险、影响和责任等多种因素。”该负责人说,《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合同到期没有续约的,视为不定期合同,不定期合同终止的话,也需要提前60天告知才能终止,“我们也是咨询了律师的意见。我们希望依法依规撤场,不留后遗症。距离撤场也就一个多月时间了,其实少干一个多月对企业也没有本质影响,物业的所有权人们引进新的物业也需要时间,这对物业的所有权人其实影响不大,他们该准备准备。”



○居民区管理之难
郑州另外一个居民区的物业的所有权人也反映了居民区管理难的类似问题。
家住郑州市二七区新圃西街18号院(中铁苑)的物业的所有权人反映,该居民区是职工家属院,2004年交房,共9栋楼,500户物业的所有权人。建成后居民区自治,仅有俩人看门。
其中就有物业的所有权人反映,他是2010年入住,因居民区管理不到位,环境、消防安全等问题令人担忧。2016年,他实在看不下去,便四处投诉反映该居民区现状。居民区现共有20多名物业的所有权人代表,也纷纷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此事。






后来,社区介入,开始陆续引进物业,仅今年就曾多次引进物业,但物业始终没能进入。
“我们就盼着居民区管理能规范化一些,环境能改善一下。”该居民区有物业的所有权人呼吁。
12月9日下午,大河报记者来到新圃西街18号院走访发现,上述物业的所有权人反映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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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居民区院内,就如何管理好居民区的问题,众物业的所有权人纷纷表态。大家一致的意见是,都想让居民区管理好,但如果真要引进物业,需经广大物业的所有权人认可,“选我们认为合适的物业。”
而目前,广大物业的所有权人在为两家物业是否值得信任意见分歧,甚至发生争执。
还有物业的所有权人认为,目前居民区仅有两名门卫管理整个居民区,不专业,也管理不好。建议还是引进新的物业规范管理。
“我们也听到居民区一些物业的所有权人不好的声音。现在心很累。在今年7月下旬之前,我们院子一直很好,没有吵架啥的。”9日,该居民区门卫受访时说,她是2004年退休后便在该居民区干,目前在该居民区干了近18年,“毕竟它是职工家属院,对这个院子有一份亲情在,有感情,不是为了挣钱而挣钱。该院物业管理服务费一直是0.15元,近十年没有涨过,车辆固定停放位是循环的,车辆固定停放位不收费。对于租房户或二手房的,会每月收取50元的车辆固定停放位费,但这笔钱很少。”
她介绍,该院物业管理服务费若收齐,共9万出头。而现在物业管理服务费却收不齐,即便把这租房户的车辆固定停放位费补到里边,也不够。因为该院每月支出将近一万。一些物业的所有权人从来没有找她算过帐,却不理解她,这让她接受不了。
“如果引进物业,我们走可以,但我们问心无愧。我们也会配合社区解决问题。”她说。
○居民区管理矛盾如何化解?
针对居民区的管理,律师赵钰涛、徐志刚分析认为,物业的所有权人、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不仅影响到千家万户,还影响基层的安居乐业甚至社会稳定。如果三者之间存在矛盾,通过法律渠道可能会衍生出成百上千个案件,耗费巨大的司法资源。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地基层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于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站出来组织各方进行调解,一方面维护物业的所有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维护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的正常经营,并做好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最终达到维护物业的所有权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目的。
而针对以上两个居民区的物业引进和管理问题,大河报记者分别采访了其所属社区负责人。
新圃西街18号院所属的郑州市二七区新圃东街社区负责人受访时说,当前,他们还正在为居民区更好地管理而努力。新圃西街18号院情况复杂,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们意见看法不一,一部分物业的所有权人支持引进物业,一部分物业的所有权人不支持引进,想自治。还有一部分物业的所有权人认为需要先成立业主代表委员会才能引进。这是一个难点。另外就是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们对目前的两位门卫意见大。
“我们也做了很多努力。确实不好办。还在努力协调当中。”该社区负责人说,社区的目的和初衷就是想把楼院治理好,谁治理都行,谁能管好就让谁管。
而清华园居民区所属的清华园社区负责人受访时也表示,为了居民区更好地管理,他们也做了很多努力,但目前现状,她也深有同感。
○如何更好管理居民区是难题
郑州市市房屋管理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说,物业的所有权人或业主代表委员会要求更换物业的现象也有,但他们接到的情况反映并不多。就居民区事务来说,成立业主代表委员会的愿望是好的,能协助物业和基层政府加强社区治理。但好像业主代表委员会一成立,基本上都会撤走既有物业。居民区的物业管理问题,说实话是众口难调、千奇百怪,很是复杂。现实情况下,很多居民区的物业和物业的所有权人之间的矛盾很尖锐,如何破局?这个问题,其实他们也很困惑。为解决这一矛盾,他们也加强了调研,征求了各方意见,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提高物业的服务质量,加强培训等。
该负责人分析,之所以物业的所有权人和物业之间矛盾尖锐,最主要的原因有二:一,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自身定位不准。物业是服务企业,是为物业的所有权人搞服务的,但很多物业却认为物业是管理者。即便有种管理的意味儿,物业也只能是管事,不能管人。物业把居民区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管好,服务好物业的所有权人即可,而不是让你去管物业的所有权人。如保安就相当于公司的前台,物业的所有权人一进门先接触保安,而有的物业为了节省成本,会聘请一些年龄较大文化素养不高的保安,往门口一站,觉得自己很牛,“让你进你进,不让进,我吵你两句。”包括他自己进居民区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保安说话很难听,这样一来,一下子就让物业和物业的所有权人矛盾对立了起来。二,物业的所有权人对物业的定位不准。物业的所有权人把物业当成了政府,啥事都想让物业管。但物业首先是个企业,以盈利为主。有些事,物业没有执法权,管不了。物业有时也是处于夹缝中,有时也很委屈。比如居民区内的电车管理问题,要求很严,物业天天去检查,但往往物业人员前脚刚走,个别物业的所有权人后脚就继续,根本不听物业的。
如何破解物业的所有权人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居民区内部如何才能减少矛盾更好管理?
该负责人说,针对上述问题,他们也曾请教过物业的所有权人、行业专家等,但都没有更好的办法,众说纷纭。这个问题也是他们正在思考和探索的难题。

分享来源:网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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