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以来,城中区佳园居民区的业主代表委员会、物业因为收费问题产生对峙,致使居民区服务陷入困境。
居民:物业违规收费
居民张先生说,他是佳园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也是业主代表委员会成员,他们居民区长期以来存在无规划车辆固定停放位、车辆乱停放、物业的所有权人车辆动辄被剐蹭的问题,但是居民区物业却在停车场营业执照过期的情况下连续收取停放车辆费达三年之久(2017-2019年)。不少居民认为,既然停车场营业执照过期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就没有资格再收停放车辆费;既然收了停放车辆费就应该将服务做到位,而现在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两样都没有做到位,应该将违规收取的停放车辆费退还给大家。另外,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外还违规收取每户每年化粪池清理费24元、垃圾转运费36元(合计60元),按照发改委文件精神,这两项费用是应该包括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的。
物业:收费入不敷出
佳园居民区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停车场营业执照未按时审核是当年交接工作时的疏忽,2019年相关部门在检查工作时对此提出整改,物业马上就开始了停车场营业执照重新审核的工作,但是居民区业主代表委员会却坚决不与物业签订服务合同,导致审核手续不全,无法通过审核。虽然营业执照过期,停车服务却存在,所以退停放车辆费不合理,而且从2019年10月以后物业就没有再收取物业的所有权人的停放车辆费了。负责人说,居民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平方米0.45元,143户物业的所有权人一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到1万元,连工作人员的工资都不够发,每天的垃圾清运费以及每年数次的化粪池清理费不得不另收,现在业主代表委员会不同意物业的所有权人交这60元,物业服务已陷入困境。
社区:积极协调沟通
社区负责人说,经了解停车场营业执照必须一年一审,但是没有业主代表委员会或70%物业的所有权人的签字,营业执照将无法通过审核,停车场管理部门会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停车场营业执照,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就不能再实施停车服务;关于垃圾清运费和化粪池清理费,虽然发改委有相关文件规定,但是由于每个居民区情况不同,目前一般都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条款为准,或者在业主代表委员会与物业签订的相关协议中体现。如果居民区业主代表委员会与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一直不签订合同,那么居民区的一切问题都没有解决的依据。社区会在近日再次召集佳园居民区的业主代表委员会、物业进行协商,争取能有一个好的结果。(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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