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所有权人代表委员会有权将物业的所有权人踢出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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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思9956 发表于:2022-1-5 10:56:2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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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据湖北经视报道,武汉清江山水居民区的物业的所有权人黄先生在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群发表意见后,被业主代表委员会主任给踢出了群。事后他发现,被踢出群的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竟有100多人。
  都是居民区的物业的所有权人,有什么事不能好好沟通交流,非要采取这种方式呢?因为居民区一期多栋单元楼的门禁不能正常使用,黄先生在物业的所有权人群提了意见。同时,由于居民区正在选聘新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他还对业主代表委员会的选聘流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不料,就被踢出了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群。
  在每个物业的所有权人的手机中,谁没有一两个类似“班级群”的“物业的所有权人群”。那么,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群的创建者和管理者,群主有将不满意的物业的所有权人踢出物业的所有权人群的权力吗?答案是否定的。
  不论是学校的微信群,还是居民区的微信群,其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教育,为了物业的所有权人的生活环境。把居民区治理更好,是物业的所有权人群建立的宗旨。
  有的业主代表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认为,是自己建立的物业的所有权人群,自然可以把不听话的物业的所有权人踢出去。似乎这是他们的“权力”,他人无权置喙。然而,物业的所有权人群虽然是物业牵头或业主代表委员会建立的,发起人是群主,但发起人和物业的所有权人背后的关系是工作关系。
  物业的所有权人群建立是为了促进所在居民区治理水平提升,是一个发扬民主集中制的地方,不是谁提出不同意见,不合群主、管理员意见,就要被踢的“一言堂”组织。
  物业的所有权人群的组成是物业的所有权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等。物业的所有权人群作为一种沟通的平台,大家身处透明的交流中,这也体现出一种新型的相互监督和制约。
  相反,一个不能集思广益的物业的所有权人群,能够把所在居民区治理好?才怪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不自觉的成员,可以采取劝导的方法,进行提示,或者通知其他家庭成员加入,将其换掉。对于屡教不改,或者触碰群规红线的成员,在何种情况下要被踢,是否该建立一个群管理员的投票机制,以及一个被踢成员的申诉、复议机制,这也是基层治理应当解答的问题。
  在这方面,有关管理部门也可以出台一个倡导性的物业的所有权人群管理规定,让民主意识在物业的所有权人群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如此,居民区的社会治理水平将迈上更高台阶。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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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j.sina.com.cn/articles/view/7414213139/1b9ebea130200145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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