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换门偷工减料物业的所有权人质疑,物业的所有权人代表委员会“有疑议建议走司法程序”
已绑定手机
姑苏流水 发表于:2022-1-6 07:54:2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344
2021年2月,沈阳市大东区万城居民区新聘物业沈阳瀚仁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驻居民区开展物业服务,按照《投标文件》约定,将居民区20个有问题的单元门更换为6030-T5铝合金材料的单元门。






        在改造施工时物业的所有权人发现,居民区内新更换的单元门并不是《投标文件》中约定的铝合金材质,而是普通的白钢门,这两种门的价格相差上千元,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是在偷工减料。



        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改造施工时,居民区业主代表委员会主任始终在现场进行监督施工质量,但是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这么明目张胆的在业主代表委员会主任眼皮子底下偷工减料,是不是有点目中无人了呢?
       于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就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了投诉,可是却得到这样的答复:“经与业主代表委员会沟通了解,在施工结束后,业主代表委员会验收时发现相关问题,但由于单元门质量没有问题,所以没有对物业提出质疑。如果有疑议,建议走司法程序”。






        这个答复让人有点匪夷所思,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代表委员会是代表物业的所有权人对园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偷工减料违约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要求其进行整改。而万城居民区业主代表委员会居然认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偷工减料的门没有质量问题,物业的所有权人提出质疑,反而让有疑议的物业的所有权人走司法程序。这是在向物业的所有权人表明业主代表委员会在偷工减料这个问题上站在物业一方,支持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偷工减料,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呢?有没有征求物业的所有权人的意见呢?
        另外,两种不同材质的门价格也相差数千元,总计金额相差数万元,那这笔本应投入单元门改造的资金又用在何处了?又由谁负责监管,我们不得而知。

分享来源:网易网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NNV18UT0552DZTZ.html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物业外包联盟社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赣ICP备2023015604号 赣公网安备36010802000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