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房地产有哪些政策“大招”,让楼市迎来了真正的考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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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leseo 发表于:2022-1-6 11:51:0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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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楼市可谓是“跌宕起伏”。上半年全国各地楼市还在如火如荼的上涨着,而下半年进入房地产政策频出、调控不断的局面,各地楼市热度“急转直下”。二手房指导价、土地“两集中”、 信贷收紧、限跌令、三条红线、房产税试点城市等重点政策的出台,从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者全方位的调控,让楼市迎来了真正的考验时间!
直至今年9月,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提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紧接着10月国家高层相继表态,认为“房地产的健康发展态势不会改变”,以及以央行等为首的主体开始不断释放积极的信号等,楼市回暖气息渐起,可以预见,未来在“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2022年的楼市仍是以“稳”为主。那么,作为一个对政策高敏的行业,回顾政策,是为了更好的展望未来。



本地
【本地】公积金、金融问题
1、沈阳公积金贷款要求放宽!












2、沈阳公积金调节系数重回1 贷款额度提高 最高贷款80万

根据《沈阳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62号),中心本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1执行,因此,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60、80万元。
3、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近出台三项举措提取住房公积金更方便啦!
一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注意:改为转入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集中封存满半年,即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在职工终止劳动关系30日内,及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手续,未办理集中封存手续的,不能按终止劳动关系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是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简化了: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须经继承公证的规定,可直接申请提取。
三是允许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1.签订委托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业务,仍须职工本人办理。2.除签订委托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的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本人不能办理的,在提供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卡的前提下,可由职工配偶代办,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3.非配偶代办的,除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代办委托书。4.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无法确定法定监护关系的,在提供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卡的前提下,可由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代为办理。
4、公积金取消“认贷不认房”?沈阳无变化!



公积金取消“认贷不认房为大连新政3月1日起执行,所以沈阳的购房者不必过多担忧和恐慌。
目前沈阳公积金对于首套、二套房的认定十分严格,商业贷款记录也作为公积金二套房认定的标准,即此前用商业贷款买房,还清之后启动公积金贷款,则认定为二套,首付比例为五成,贷款利率上浮1.1倍。对此,针对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可参考上图。(2021年1月4日沈阳市住房公积金发布通告,通告中指出中心本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1执行,因此,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60、80万元。)
5、2021版沈阳契税税率统计
辽宁省正常所应执行的契税税率为4%,因此目前所执行的税率是优惠后的政策。






【本地】住房租赁、不动产、土地、人才等政策问题
1、沈阳三种方式保障低收入家庭有房住
《沈阳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办法》施行,沈阳市将对低收入家庭以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三种方式进行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家庭同一时间只能享受一种保障方式,并且不能同时享受沈阳市其他住房保障方式。
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低收入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的保障方式。租赁补贴额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月租赁补贴额=家庭租赁补贴人口数×(16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租赁市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月平均租金×80%。低收入救助家庭月租赁补贴额为低保家庭租赁补贴额的60%。目前租金标准为:和平区、铁西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于洪区、浑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沈北新区、苏家屯区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元,辽中区、新民市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法库县、康平县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低收入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租金核减是指政府对符合低收入住房保障条件并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按照规定给予核减租金,并向公有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支付核减部分租金的保障方式。
2、2021年沈阳市供地计划发布
3月31日,沈阳市资源局向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传达了一份经市政府批准的文件:《沈阳市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沈阳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沈阳市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确了计划目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2021 年度沈阳市(含康平县、法库县和新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600公顷,商服用地93.2公顷, 工矿仓储用地690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5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1073.9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3.1 公 顷,特殊用地 12.8 公顷。且附件末尾特别标明:本计划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说明它并不是什么在内部征求意见的飞机稿,而是一锤定音,严格执行。



《沈阳市 2021 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如下:2021 年度沈阳市(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 600 公顷,其中 产权住宅用地 533.2 公顷(均为商品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 地 58.7 公顷(均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 8.1 公顷(回迁房用地)。其中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 586.2 公顷,其中产权住宅 用地 519.4 公顷(均为商品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 58.7 公顷(均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 8.1 公顷(回 迁房用地)。县市(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 13.8 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 13.8 公顷。



3、沈阳2021年集中供地时序:拟于4月、7月、10月发布出让公告
4月10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沈阳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时序安排的公告:按照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各区实际用地需求,拟于4月上旬、7月左右、10月左右分三批次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



4、沈阳哪的地最值钱?最新基准地价公布!
沈阳自然资源局公布了沈阳市辖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出让金标准、沈阳市辖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在最新基准地价中,与大家关系最大的就是住宅用地。






5、沈阳规范租赁市场秩序
沈阳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管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机构提出明确要求,不得有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等行为。规定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机构以及从业人员不得有19项行为。该规定目前已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10日。
6、沈阳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吸引人才
2021年4月19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政策宣讲暨工作推进会议,宣传解读我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政策,并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部署落实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工作。
2021-2023年,每年新增政策性租赁住房不低于2万套(间)或100万平方米左右,3年累计新增政策性租赁住房不低于6万套(间)或300万平方米左右。
7、沈阳出台最新人才政策!购房补贴再提额,兑现时限压缩!
7月28日,沈阳市推出“人才新政3.0版”,对原有人才政策进行全面升级,此政策措施将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暂行三年。
与以往沈阳人才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人才政策主要呈现5大“突出”特点,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将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对在沈就业的沈阳户籍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分别按照博士、硕士、本科三个层次发放最长三年的生活补贴(含租房补贴)。
同时将首次购房补贴标准较原政策分别提高1万元,还将向在校大学生发放“盛京新阳卡”,在吃、住、行等方面给予礼遇。而关于补贴的领取进度方面,新措施也将优化补贴资金拨付方式,压缩补贴兑现时限,由市级财政先行全额垫付。
8、沈阳支持无自有住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沈阳市召开“2021年沈阳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扩大)会议”。内容包括: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推进企业职工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无自有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确保应提尽提。
公积金在日常生活中大有用处,不仅可以贷款买房,还能提取出来。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租房,每月最高可提1400元。
9、租房提取公积金等八项业务“一件事”掌上办
4月27日,以与市民息息相关的公积金提取业务为突破口,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联合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现公积金3个提取“一件事”场景的基础上,又新增了5个“一件事”的掌上办理事项。申请人只需在“沈阳政务服务”APP上实名注册,进入“一件事”专区即可进行办理。
此次上线的5项“公积金提取一件事”包含租房提取、集中封存销户提取、单位注销封存账户提取、提取偿还商业贷款(非首次)、提取偿还组合贷款(非首次)。在此之前,委托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退休销户提取三个事项已先期上线。



【本地】政务、营商环境、人口普查等问题
1、沈阳市规范购房贷款手续代办行为



沈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金融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购房贷款手续代办行为的通知》。
其中有一条为:购房人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金融机构指定的房产中介机构提供代办贷款服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与代办有关的任何费用。
该政策的出台,对市场会期待一定的规范作用,但代办机构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2、沈北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示范片区发展政
3月18日,沈北道义宣布将规划建设一个12平方公里的科技主题园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示范片区,鼓励创新创业团队进入片区,最高免2年房租;支持人才向片区集聚,学士、硕士、博士在片区内购房,分别补贴3万、6万、8万元;设立2000万元天使基金,定向用于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企业。
(该片区以沈北路为主轴,位于沈北正良西、七星东、环蒲新城三大板块的交界处,片区范围内在售项目较少,有明华彩虹里,均价8000元/平,鲁班尚品,均价8000元/平,荣信森林里,均价10500元/平,华宇中金河御雅院,均价11000元/平,中金时代启城,均价12000元/平。)
3、浑南区出台多项政策 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浑南区政府相继出台《浑南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浑南区促进棋盘山地区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文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及棋盘山影视产业快速发展。
《浑南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主要从7个方面给予支持,分别为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快速发展,推动重要文化项目加快建设,鼓励建设高标准的文化园区,支持举办和参加重大活动,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促进文化、旅游、科技融合发展,加强生产要素保障等。
《浑南区促进棋盘山地区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旨在进一步扩大棋盘山地区影视产业规模,助推影视产业跨越式发展,重点鼓励企业入驻、影视产业集聚和影视后期制作。鼓励企业入驻方面,将强化扶持企业落户及投资建设影视产业园区(基地),逐步使棋盘山地区影视产业规模化、专业化、链条化,扩大影响力。鼓励影视产业集聚,助推影视企业快速集聚,做大做强。鼓励影视后期制作,强化对影视后期制作企业的引培,以期迅速补齐产业链短板。
4、沈阳常住人口首破900万
辽宁15个地区中,人口超过500万人的地区有两个,在300万人至5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1个,在200万人至3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6个。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4个地市中,仅沈阳和大连两市人口增加,沈阳常住人口增加了921610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3个地区中,有6个地区常住人口增加,依次为:于洪区、浑南区、铁西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和平区,分别增加440342人,381610人、222172人、202097人、49557人、29793人。
5、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正式上线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服务可以在“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和APP中实现。其中,“有(无)房证明”服务可以开具个人名下有房、有几套房或无房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表”;“登记簿证明”服务可以出具记载个人名下每套房屋基本信息、所有权、抵押、预告、查封等权利信息和土地信息的“不动产电子登记(簿)查询证明”。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正式上线,可以满足查询申请人在不动产买卖、租赁、抵押贷款、子女入学、房产公证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需要等方面的查档需求,市民群众可通过手机、电脑在线开具相关证明,不再需要往返查询窗口。
下一步,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还将与“辽事通”APP对接,为市民提供更多样、更方便的查询手段。
6、沈抚房企四种行为将停止销售并整改!
为保持示范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下列行为的,将立即停止其销售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
一、未按规定在30日内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未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
二、擅自低于成本价格或高于备案价格销售的;
三、擅自隐瞒商品房被抵押或查封事实而擅自销售的;
四、同一房屋签订不同销售价格的。
随着沈抚楼市的不断进阶,未来关于楼市的管控与调控政策或条款,也将逐步出台。
7、第七次人口普查沈阳人口增幅达11.89%
沈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常住人口突破907万人,达9070093人,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增加96.39万人。
人口增幅最高的是浑南区,增幅高达94.3%,常住人口达到79.88万。增量最大的是于洪区,十年间人口增加了39.52万人,常住人口达到106.61万。除于洪区外,铁西区的人口也在百万之上,为133.59万。
8、“十四五”时期沈阳振兴发展蓝图
发展总目标
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立足“一枢纽、四中心”定位
建设国家现代综合枢纽、国家先进制造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区域性文化创意中心。
聚焦“三个示范”“两个表率”
在打造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解决“老字号”问题上为全省作出示范。
9、《沈阳都市圈发展规划》
《规划》确定了沈阳都市圈建设将以沈阳与周边城市同城化为抓手,重点推进八个“一体化”:区域空间一体化、产业分工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生态环保一体化、对外开放一体化、要素市场一体化、体制机制一体化,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三聚三连三扩” 构建东北振兴发展增长极
“三聚”:将发展重点聚合到“一核、一圈、一廊”等优势地区,承载更多产业和人口,成为区域发展的中坚力量。其中,“一核”为沈阳,是沈阳都市圈的核心城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引领沈阳都市圈发展。
“三连”:连接国家战略的三条重要经济合作走廊,形成沈阳都市圈全面开放新格局。
“三扩”:加深与周边区域合作,区域辐射带动范围向西南部、东南部、西北部三个方向扩展,
加快沈抚同城化、推进沈本一体化、推进沈铁一体化、推进沈辽一体化、推进沈鞍一体化、推进沈阜一体化。
10、公积金上限提高20%!沈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沈阳政府网公布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内容,到2023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计划达到65%以上,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达到70%以上。将加大财政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参与项目建设的相关企业可按照一定比例获得补贴资金,并在信用评价体系中给予加分。此外,对购买经相关责任部门认定后的装配式住宅项目中成品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公积金将提高20%贷款上限。
11、重磅!《沈阳总体城市设计》草案公布!
《沈阳总体城市设计》草案公开征询意见。草案既明确了多元文化融合的千年古都、山水资源优越的北国城市、开放包容大气的国际都市、四时活力有序的宜居家园的沈阳印象;亦重点从文化、水绿、空间、魅力四个方面列出了以“文韵盛京、绿水屏山、城塔形胜、活力家园”为关键词的提升目标。
《沈阳总体城市设计》(以下简称《城市设计》)是日前进行公示的《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要专项。《城市设计》在市县域层面,对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进行全域全要素整体统筹,强化市县域整体空间秩序。
12、沈阳,最新评级特大城市!
据2021年第18期《求是》杂志消息,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图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基本情况》显示,我国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7城(按城区人口数排序),其中上海城区常住人口为1987万人,位居榜首。
我国特大城市共14城,分别是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按城区人口数排序)。
13、沈阳国家中心城市纲要(2021-2035)征询稿发布!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辽宁十二届省委十四次全会关于“沈阳按照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定位,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能级,提高集聚、辐射和带动能力”要求,沈阳市紧紧围绕作出“三个示范”、当好“两个表率”、加快“一枢纽四中心”建设等目标,编制形成了《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纲要(2021-2035年)》。



14、沈阳入选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官宣:在沈阳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有效解决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前不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提出将沈阳市、大连市和沈抚示范区打造成为辽宁省城市更新示范区等一系列目标。
此次沈阳入选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名单,将在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等方面重点发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我省加快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
15、沈阳入围商业准一线城市!
11月18日,在城势所向·2021中国城市商业力高峰论坛上,赢商tech首次发布2021年城市商业力排行榜。
沈阳成功入围商业准一线城市,并且是东三省中唯一的一个,位列城市商业排行榜中的第14位。



16、沈阳市跻身“2021数字化转型百强城市”!
第一届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峰会在青岛国际会议中心开幕,峰会上发布了《2021年中国城市数字化转型竞争力》评估结果,沈阳市跻身“2021数字化转型百强城市名单”第15位,位列东北地区城市榜首。
17、《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印发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详解了东北振兴的方向、目标、路径。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东北振兴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维护“五大安全”的能力得到新提高,国家粮食“压舱石”地位更加巩固,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一批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增强;民营经济体量和比重持续提升,活力和竞争力明显提高;融入国内大循环更加深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更加有力;创新驱动作用充分发挥,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初步建立,城市群和都市圈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就业、社保等民生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应坚持哪些原则?
一是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
二是坚持尊重规律、发挥优势。
三是坚持聚焦重点、统筹推进。
四是坚持完善政策、狠抓落实。
在实施东北振兴中,将部署哪些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中央企业与地方融合发展。
二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
三是建设开放合作发展新高地,加大对内开放合作力度,提升东北亚国际合作水平,打造高水平开放合作平台。
四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升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提升创新支撑能力。
五是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动力系统,打造引领经济发展区域动力源,推动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和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巩固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六是完善基础设施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同时,提出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大政策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本地】教育、学校等问题
1、我省限定分校数量,规范集团化办学!  
辽宁省教育厅发布重磅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我省2021年底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80%,2022年底全覆盖。
此次,辽宁省教育部门再次发布《指导意见》,并提出十项主要任务,其中包括:采取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整合优质办学资源,因地制宜采取紧密型或松散型教育集团办学模式;优先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等纳入集团化管理。
1.控数量:以优质学校为核心校的教育集团内部,分校控制在3至5个以内,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1~2个。
2.保质量:要避免盲目扩张,防止出现集团规模过大导致办学质量滑坡。
3.打造集团特色:鼓励集团成员校根据自身优势形成集团整体统一理念下的各自特色。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次的《意见》相较于曾经的减负来说,可以说是力度空前,并且明确指出了试点城市,沈阳,位列其中,并且在试点城市名单的公布顺序中,仅次于北京上海,位列第三位。



3、辽宁省实行中小学教师“双减”工作承诺制
辽宁省在全省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教师范围内实行“双减”工作承诺制,组织开展签订承诺书活动,调动教师参与“双减”工作积极性,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提升教育质量。承诺书要求教师保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保证“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坚决杜绝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等行为;保证改进考试方法,降低学生考试压力,坚决杜绝违规统考、考试排名等行为;保证亲自批改作业,按要求控制作业量,坚决杜绝给家长布置作业;保证注重学情分析和差异化、个性化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
4、沈阳压减七成校外培训机构
自国家“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部署和坚强领导下,市与区、县(市)均在第一时间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和推动工作。
11月27日,来自市教育局的统计:截至目前,沈阳市累计压减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276个,压减率超七成。



【国内】LPR利率问题

12月LPR:1年期降至3.8%,5年期以上仍为4.65%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1年1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降至3.8%,5年期以上LPR为4.6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2019年8月25日,央行曾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按照最新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4.6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即5.25%。



【国内】各地政策纷纷出台
1、启动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机制!
2月8日,深圳率全国之先宣布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其后,成都、广州、东莞、成都、西安、宁波、无锡、合肥、三亚、绍兴、衢州、金华等也纷纷发布二手房参考价机制。
二手房指导价机制的出台是在楼市调控精细化政策下,抑制二手房市场“虚火”蔓延的具体举措,有效管控了二手房市场挂牌价格混乱、部分物业的所有权人“抱团涨价”等市场乱象。
2、各地相继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
上海市:3月4日,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和商品住房市场管理,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涉及七方面:强化宅地供应管理,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新房价格备案管理,强化商品房交易管理和中介管理,严格规范企业购房等。按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限售5年。
东莞市:8月2日,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莞八条”,包含稳控住宅用地出让价格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强化住房限购措施、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加强房地产税收监管和调节力度、建立二手房成交指导价制度、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等8项内容。
安徽省:8月25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该方案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等问题,房屋买卖中存在的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捂盘惜售、捆绑销售车辆固定停放位等问题进行整治。
长春市:8月31日长春市召开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媒体通报会,出台政策文件《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关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有关情况通报》,内容中共计发布了7条细则来稳定楼市。长春房协从调整供需关系、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人才和农民购房、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向市市房屋管理局提出若干工作建议,市市房屋管理局基本采纳意见,并受市市房屋管理局委托,发布相关政策调整措施。
哈尔滨市:10月10日,哈尔滨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16条,在为房企减负上实施意见提出了包括降低预售许可标准、加快预售资金返还、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支持房企促销活动、降低房企拿地成本等政策。
江苏省:11月17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重要文件,即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涉及住宅工程资金链、验收交付、责任落实等方面。其中,文件明确要求: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要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实施意见》将于2021年12月10日正式实施。
3、大连市公积金取消“认贷不认房”
一、规范办理贷款审核条件
1.规范贷款条件
增加借款人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职工。
2.规范借款人与购房人关系条件
将原有的“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规范为“本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明确了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属性。
3.放宽了商品房购买行为时间条件
结合商品房预售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大惠民便民举措,取消商品房购买行为一年以内限制。
4.调整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规则
2020年11月辽宁省政府废止《关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30号),取消“认贷不认房”规定。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的有关精神,此次调整为按照家庭实际持有住房套数认定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
5.规范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按照《业务规范》中“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将原“夫妻一方已以本人名义办理贷款,不影响另一方以本人名义申请贷款”,调整为“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夫妻双方名下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
二、规范贷款类型和抵押担保要求
由于不符合《业务规范》“对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使用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的要求,调整为“购买商品房、存量房、房改房,自建房的,借款人应以购、建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取消无房屋所有权住房、回迁房、互换产权房、置换房屋贷款类型。
4、上海、北京、深圳三个城市都出了新政,大刀阔斧都把矛头指向同一个领域——租赁市场。
这意味着,2021年政府对于租赁市场的管控、规范、监督等方面,要动真格了。
上海政策:
重点如下:
1、要求租赁机构开立全市唯一资金监管账户;
2、严控租金贷业务,禁止增量、压降存量;
3、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
北京新政:
重点如下:
1、租金:原则上不得预收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周期应匹配。
2、押金: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要通过专用账户托管;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及利息;
3、严查租金贷: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机构等,把租客的“租金贷”拨给租赁企业;
深圳新政:
重点如下:
1、新增租赁住宅用地供应,租赁用地出让限地价、竞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竞自持租赁住房年限;
2、支持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已建成商业和办公用房,可改租赁住房试点;
3、落实租赁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
4、在积分入户政策中加强租住同权,优化租赁住房积分入学政策;
5、租赁企业应设立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收取租金和押金;
三个一线城市,政策方面各有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总结起来可以归结到三种钱上:租金、押金和首付贷资金。
5、合肥房地产“新政八条”发布!
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涵盖学位制、二手住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限售”等八个方面。
1、稳定增加居住用地市场供应
2、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
3、深化住房限购措施
4、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
5、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
6、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
7、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8、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6、11月起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官网发布公告称,11月1日起东莞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个税。
公告指出,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此前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可按照全额2%或者差额20%征收。
此外,契税按首套90平方米及以下的征收1%,90平方米以上的征收1.5%;第二套90平方米及以下的征收1%,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征收2%;第三套及以上3%。



【国内】各地学校、教育、三孩政策出台
1、入学政策“下猛料”!学区房遭重创……
北京海淀区、西城区、东城区三大主流学区的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同时发布《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1、首次明确“房户一致”,未来对于老破小而言或将是个打击
2、九年一学位的新局面来了,流通周期被拉长
综合来看,此次北京入学新政包括多校划片、延长学区房学位时间、机器派位在内的政策,都是为了降低学区房的不确定性,减少学区房炒作热度。
2、直指学区房!全国多地楼市调控升级
合肥:学制年限“绑定”学区房学生指标
4月5日,安徽合肥公布房地产新政第八条,其中,针对学区房的“限购”政策规定: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享有学区内1个小学学位,3年内只享有学区内一个初中学位。
除三个热点区域,合肥还将17个热点学区的学区房,纳入“限购”范围。按当地规定,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其在这17个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房。
上海:要给儿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4月7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前滩学校(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下文简称“华二前滩”)刚刚发布2021年招生新政,与往年不同的是,想进第一档排序,要给儿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广州:“多校划片”落地
4月13日,广州天河区教育局发布4所热点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今年4所学校初中部划片招生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这意味着这几所“名校”,不再确保“直升”了。

3、天津高考新政落地!
8月16日,天津高考新政落地,自2022年开始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由单一的“户籍”调整为“户籍+学籍”,也就是说必须要有天津3年高中阶段学籍并完成实际就读要求。
根据天津新政来划重点:
1、未来3年想去天津参加高考,今年必须去天津上高中;
2、再往后,所有想在天津参加高考的,必须要在天津完整的读完高中,有三年或以上的高中学籍才可以报名;

3、没有天津高中学籍,对不起,不能在天津报名,须在当地高考完再等三年才可以。

4、北京的教师轮岗同样是釜底抽薪!
8月17日,北京市教委、人力社保局等单位共同举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新闻发布会。重点落实“双减”文件中的关键举措和改革突破,其中提到很重要的一点是:更多的优秀校长、骨干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进行了区域内的合理的流动。教师轮岗则更直接地均衡各学校的师资力量。

一所名校最根本的因素就是老师,建立教师交流制度,教学水平的均衡化会大大推进。

日本、韩国都执行教师轮岗制度(日本教师每6年换一个学校,韩国每2至4年轮换一次),才没有出现中国这般过度炒作学区房的现象。
5、深圳高烧不退的学区房也被浇了一盆冷水!

7月30日,被称为深圳社会建设领域“基本法”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所谓大学区,即将住房周边学校所在的范围组合成一个大的学区。在大学区内,由电脑派发学位,实行相对就近入学,从而实现学区内的学校教育资源共享和均衡。这一政策和北京的“多校划片”类似。

4、 “三孩”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来了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调整生育政策等问题,会议作出重磅部署。
“三孩”政策的重大意义
我国人口总量庞大,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三孩”政策配套支持措施
1、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3、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内】央行、政治局、发改委、银保监会、租赁住房等政策
1、两会重提房地产!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正式开幕,关于楼市,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居住的房屋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2、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
3、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4、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2021年预计新开工改造诚征老旧居民区5.3万个。
2、22个重点城市住宅用地实现“两集中”!
2月18日,国家自然资源部要求22个重点城市住宅用地实现“两集中”:一是集中发布出让公告,且2021年发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过3次;二是集中组织出让活动。
实施“两集中”土地出让制度的22个重点城市,除包含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外,还有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福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合肥、长沙、沈阳、宁波、长春、天津、无锡等18个二线城市。
3、土地出让金不归地方政府,归税务局征收
财政部发文《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简而言之,以后土地出让金不归地方政府,而是归税务局征收。
这个政策先试点后推开。
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
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税务局征收和土地出让金归地方政府所有,这是两码事,简单说,税收是中央和地方分成的,而土地出让金不是。
从土地供应分三次集中出让,再到土地出让金归税务部门征收,在贯彻房住不炒的政策上,这将是一个历史性转变。






4、政府坚决打击以任何名义炒作房价!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提出:“坚持居住的房屋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5、房地产税改革正式进入试点阶段!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标志着房地产税改革正式进入试点阶段。
房地产税的试点,其目的是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6、全国“限跌令”发布!
11月4日,财联社发布新闻称,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国已有21城发布了“限跌令”,其中便包括沈阳。



7、银保监会: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 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
11月12日下午,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银保监会实际,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意见。
会议强调,银保监会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组织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领导带头学,深入宣传宣讲,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要围绕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精心谋划明年监管工作,坚定信心,凝心聚力,持续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8、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9、“两道红线”实施,使房地产金融监管更加完善。
2020年12月31日,央行与银保监会出台《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划分五档,分档设定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的两道红线。



10、国家发布两个维护、良性循环、以及保障好刚需群体信贷等要闻!
9月24日,央行第三季度例会定调“两维护”: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月21日,国新办发布会,银保监会统信部副主任刘忠瑞:保障好刚需群体信贷需求,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上支持首套购房者。
12月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首次提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12月11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房地产是支柱产业,住房更是居民的消费。
11、央行宣布降准!楼市稳消息来了!
就在刚刚,央行决定于12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次降准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1.2万亿元!



▲图源中国人民银行
与此同时,《经济蓝皮书:2022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要积极推动房地产业“软着陆”,要防止土地频繁流拍带来的房价暴涨和四、五线城市房价过快下跌引发连带风险。



1、此次降准是否意味着稳健货币政策取向发生改变?
答:稳健货币政策取向没有改变。此次降准是货币政策常规操作,释放的一部分资金将被金融机构用于归还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还有一部分被金融机构用于补充长期资金,更好满足市场主体需求。人民银行坚持正常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不搞大水漫灌,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2、此次降准的考虑是什么?
答:此次降准的目的是加强跨周期调节,优化金融机构的资金结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支持实体经济。一是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有效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增强金融机构资金配置能力。二是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此次降准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每年约150亿元,通过金融机构传导可促进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
3、此次降准释放多少资金?
答:此次降准为全面降准,除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部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外,对其他金融机构普遍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考虑到参加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的大多数金融机构都达到了支农支小(含个体工商户)等考核标准,政策目标已实现,有关金融机构统一执行最优惠档存款准备金率,这样此次降准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1.2万亿元。
4、降准对普通人意味着什么?
降准意味着银行有钱了,银行有钱了,不可能把大量的钱留在手上,而是将其中大部分的钱贷出去。降准之后,银行可用于放贷的钱变多了,老百姓向银行贷款也就可能更容易。
另外一点,降准最主要是刺激经济活力,那么多公司有裁员的压力,相比买房,房贷利息什么的,经济的好转,对于普通人而言意义更重要。
总体而言,2021年可以说是全国楼市不平静的一年,从年初的一路走高,到年中几乎进入“冰冻期”,再到进入四季度后趋于回暖,可谓是跌宕起伏。经济工作会议对2021年房地产再次强调“房住不炒”,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居住的房屋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一直是国家房地产发展的主基调,那么,未来的楼市也将会在一系列政策调控下良性循环发展。

分享来源:网易网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SUKI63K0535J6J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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