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区物业这样收费合适吗?
九州天昱凤凰城A区居民:水电费无法“按需充值”
寇女士向记者出示收据
每日甘肃网12月30日讯据兰州晚报报道 “我用多少就充多少,为啥要限额?”连日来,家住九州天昱凤凰城A区5号楼的寇女士向本报“记者跑腿”栏目反映,该居民区物业实行预交物业管理服务费和水电费捆绑收费的政策,住户若充值水电费,一次性只能充值200元和50元,这让她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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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投诉
物业这样收费合适吗
记者在九州天昱凤凰城A区采访时,寇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向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交水电费的收据。据介绍,寇女士居住在该居民区5号楼,居住的房屋面积70平方米。“之前居民区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为1.5元,后来涨到了1.7元。物业管理费上涨了可居民区服务下降了,所以我们拖欠了几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没想到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开始限水限电,对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的所有权人实行每月只能充值20元水费和5元电费,这点水电费根本不够用。”寇女士说,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确不妥当,前不久她补交了9月至11月份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同时还预交了12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可去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充水电费时,还是不能一次性按照自己所需充值,每次被限额200元水费和50元的电费。
寇女士告诉记者,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把物业管理服务费和水电费捆绑收费,同时还要预交全年物业管理服务费,这种做法的目的是防止物业的所有权人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记者在居民区采访时,大部分物业的所有权人表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采取的预交物业管理服务费和限额充值的做法,大家已经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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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协调
双方未能达成共识
寇女士说:“我现在怀孕4个月,家里用水量大,200元水费根本不够,希望一次性能充值300元,可是遭到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拒绝。”随后,记者来到天昱凤凰城A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采访,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服务费上涨是依据相关部门批复执行,收费合理合法。至于寇女士反映的预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一事,居民区有些物业的所有权人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好几个月,到现在还没有交清,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准备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不上来,公司无法给保洁员、水暖电等工人发工资。
至于充值水电费的事,只要预交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可以分次充值。对于寇女士提出的一次性充值300元水费,100元电费要求,经记者协调,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经理请示上级领导后仍不同意,但表示可以给寇女士分次充值,让物业楼管家帮忙去充,寇女士也不必多跑路。对此,寇女士表示这样太麻烦,她还是想一次性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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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通过限制用水用电迫使居民交费不合适
甘肃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从金认为,如果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真有通过限制用水用电的手段迫使居民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行为,这种做法肯定不合适。同时,物业的所有权人不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行为也不对,住在居民区理应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只要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做好服务,相信物业的所有权人会交清物业管理服务费。
潘律师说,根据《物业管理法》第4章第37、38条规定,居民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以及有线电视等的相关收费应由服务商直接向用户收取,不得因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拒绝代收而停止对物业的所有权人的服务,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也不得因任何原因私自对某一用户(或全体物业的所有权人)断水断电。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建荣 苏晓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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