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通了,最后一公里也要加强优化!真情巴士:会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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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小 发表于:2022-1-6 22:13:2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342
  地铁通了,最后一公里也要加强优化(已回复)
  地铁1号线通车了,青黄之间的交通更加顺畅简单,地铁没有红绿灯和堵车,出行时间更好规划。
  但是目前地铁和公交的接驳工作还是存在不少问题,黄岛区这边的公交线路还得再优化调整,不然地铁节约的时间都浪费在最后一公里,节约时间感受并不明显。
  以新开通的w4线路为例,从石雀滩片区步行到地铁口,时间差不多25分钟,等公交坐公交也得花这个时间。
  1、站点设置过于密集,石雀滩片区小居民区域设置了5-6个站点,每个站点之间间隔100-200米,走路也就半分钟,导致公交频繁停车启动,速度过慢。
  2、终点设置不合理,这条线路应该主要是服务石雀滩片区去往地铁,但临到终点处却绕行韶山路,导致一是增加一个左转弯,浪费时间2-3分钟,二是去往地铁口要过马路等红绿灯,又浪费2-3分钟,无缘无故多浪费5-6分钟。
  建议真情巴士根据地铁开通情况再科学优化调整现有公交线路。
  真情巴士回复:
  您好啊亲,W4路定位为微公交线路,设站相对其他站距略小,连接罗浮山路、漳江路区域居民区到薛家岛地铁站,减少设站将增加部分居民区居民的步行距离。您建议的长江路一端运行设置,咱们下一步还会再综合亲们反馈意见、线路客流需求等情况适时优化。
  地铁1号线新开通,咱们会密切关注各公交线路客流变化,不断完善公交接驳设置的,谢谢您建议。
  自青岛新闻网青青岛社区推出的
  “问政青青岛”栏目开通以来,
  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征集到了网友们
  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

  并将这些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到了各职能部门,
  希望各个部门能直面市民诉求,
  积极作出回应。
  洮南路3号商户占路?
  新岭花园地下车辆固定停放位全是土?
  德馨筑家负一楼长时间漏水严重?
  ...
  关于这些问题
  最新回应来了
  ↓↓↓
  1、洮南路3号商户占路请城管管管(已回复)
  这个地方这家商户这样霸道占路经营,城管看看就走,简直不作为了。

  市北区台东街道回复: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反映后,街道已责令该店铺将护栏清理,并将乱停车问题反馈至交警部门,建议协同处置人行道乱停车问题。
  2、市北河西街道德馨筑家居民区2单元负一楼长时间漏水严重(已回复)
  德馨筑家居民区2号楼2单元负一严重漏水一年多了,墙面都流出槽了。

  七彩河西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已转发给相关科室和相关单位对接协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祝您新年快乐!
  3、对宏福康宇物业和李村城市街道 办事处事处的举报(已回复)
  对宏福康宇物业和李村城市街道 办事处事处的举报
  近期宏福康宇物业对康太源尚诚居民区居民强制涨价停放车辆费,由原来的100元涨为130元,不按要求缴费的2022年1月1日起禁止进入居民区。宏福康宇物业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广大物业的所有权人的利益,请政府有关部门尽快查处并制止其违法行为。
  康太源尚诚居民区自房屋交付使用以来已经有10年了,多年前原前期物业被莫名其妙的换成了宏福康宇公司,但到如今居民区从来没有成立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更没有召开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商讨决定更换物业事宜,宏福康宇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是物业的所有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入驻的,既不符合全体物业的所有权人的意愿也不符合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物业的所有权人、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及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物业的所有权人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物业的所有权人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由于本居民区没有成立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并召开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决定辞退前期物业聘用宏福康宇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前期物业合同不满足废止条件,所以即使宏福康宇的入驻合乎法规也只能属于前期物业,其收费标准仅能按照前期物业合同来。
  停放车辆缴费在前期物业合同中明文规定,收费标准是100元每月,但根据政府规定物业的停车服务费是30元每月,剩下的应当以场地使用费补充居民区公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居民区没有成立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没有召开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讨论利用居民区公共场所所设立的车辆固定停放位场地使用费是否需要涨价的情况下,宏福康宇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的强制做法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物业的所有权人、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物业的所有权人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的决定使用。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多年来宏福康宇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从不主动公开居民区广告、车辆固定停放位、丰巢、水站、爱分类等公共收益,账目不清。
  并且居民区管理每况愈下,物业将东门安保撤下,安保人员投入到南门快件收发致使安保工作严重缺失,东门经常有车堵住大门而没有保安管理。保洁人员只顾收废品地下车辆停放库违规存放易燃废品,绿化人员缺失,致使公共卫生与绿化及部分公共设施已严重破坏退化,严重损害了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康太源尚诚居民区被私自更换前期物业的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人应当受到追责与惩罚。
  对于康太源尚诚居民区物业服务的混乱境地,以及违规更换前期物业的违法行为,致使如今矛盾激发,希望政府有关部门针对康太源尚诚居民区的实际情况尽快做出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
  最近有多位居民区物业的所有权人投诉到李沧区政府,竟然答复是”您好,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政府信箱的信任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区李村城市街道 办事处事处落实,根据青岛市发改委2019年257号文,居民区停车辆固定停放位费130元属合理标准范围内,且物业表示已通过物业的所有权人调研,居民区三分之二的物业的所有权人同意涨价。”居民区没有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没有召开物业的所有权人大会,没有参与车辆固定停放位费涨价决定,物业服务管理公司的调研不符合法律程序,没有法律根据,没有监督自云自话,李沧城市街道 办事处事处的落实脱离群众没有依据。法律规定居民区公共面积的停车辆固定停放位归物业的所有权人共有,居民区公共设施的各种收益归物业的所有权人共有,物业不得侵占!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物业的所有权人、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李村城市街道 办事处事处不帮物业的所有权人成立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却罔顾法律,助纣为虐!请政府整顿追责!


  李村城市街道 办事处回复: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核实,现进行回复如下:
  1、2013年,青岛宏福康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报物物业的所有权人管单位备案,是康太源居民区合法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
  2、根据青岛市发改委2019年257号文,居民区停车辆固定停放位费130元属合理标准范围内。调整停车服务费前,物业服务管理公司通过征询物业的所有权人意见的方式,征求了全体物业的所有权人的意见,2/3以上物业的所有权人同意。
  3、关于居民区的公共收入,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每3个月在居民区每个楼座公示。按照规定,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扣除合理成本后,余额归全体物业的所有权人所有。物业的所有权人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每次使用前都进行公示并得到相关物业的所有权人同意。
  4、为加强疫情防控,居民区严格限制快递人员进入,物业在居民区门口增设快递站,免费为物业的所有权人服务。
  5、为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品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近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对车辆固定停放位费等问题再征询物业的所有权人意见,将及时公布征询结果,根据物业的所有权人意见进行调整。
  以上是对物业相关工作的说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江西路30号尚则美发和康泰中间,小倩倩馄饨旁边的道路(已回复)
  江西路30号尚则美发和康泰中间,小倩倩馄饨旁边的道路,这两条路历年来两侧停车现在只让停一侧,为什么这么突然性的把停车另一侧禁止停车了呢?
  能不能为老旧居民区居民考虑一下,这么一个小路又不影响交通,为什么就不能停呢?

  市南交警回复:
  这位网友您好,为保障道路通行以及消防等因素,在单侧施划泊位线,中队将根据您反应的情况会再调研。谢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5、镇江路与宝华路路口人行通道都停上了私家车(已回复)
  镇江路与宝华路路口人行通道都停上了私家车,路都被堵上了,老人拉小车买菜都过不去,昨天有一位老人差点摔倒,就因为空隙太小老人被拌了一下,有关部门能不能把管理一下,给行人留个通道。

  市北交警回复:
  已通知辖区中队安排警力治理。
  6、市北区绍兴路新岭花园3期A区5号楼地下车辆固定停放位全是土(已回复)
  市北区绍兴路新岭花园3期A区5号楼地下车辆固定停放位全是土,地下楼道防火门都掉下来了没人管,楼道全是家具。

  辽源路城市街道 办事处事处回复: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辽源路街道已第一时间责成物业进行处置,物业负责人反馈,居民反映的防火门为地下停车场进入居民楼的通道,部分物业的所有权人为方便通行屡次破坏,物业只能将防火门打开以供居民通行。对该处物业表示近期将进行维修,恢复防火门使用。针对停车场浮土和杂物问题,我办已督促物业及时用拖布对地下室浮土进行擦洗,对地下室乱堆乱放及时清理,同时加强居民区环境卫生保洁,给居民营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如果你也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了问题,
  不妨告诉我们,
  我们将第一时间把问题反映给各职责部门,
  尽最大努力为你疏堵点、解难点、消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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