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绿停车只为自家方便,佘山珑原小区部分业主私占车位引发居民不满
已绑定手机
sai 发表于:2021-11-26 17:12:1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154
  把小区绿化私自改造成居民个人停车位,城管多次上门执法却始终治标不治本。近日,居民王先生通过“上海松江”app“互动-我要报料”栏目反映,位于广富林街道的佘山珑原小区内,多户居民毁绿停车,更有居民“霸占”了家门口的临时停车位,只为方便自家车辆出入。“原本我们还可以在临时停车位上停车,现在这些位置被‘私有化’,让我们停去哪里?”王先生有些无奈。
  实际上,对于这样的情况,广富林街道城管中队曾多次执法,但是没过多久便会“回潮”,这样的毁绿停车行为是否真的无法根治?

  私毁绿化,霸占公共停车位
  记者来到佘山珑原小区看到,每一幢复式结构的房屋前均有一块空地,空地前有大约30厘米的小区公共绿化带,当中扎起的篱笆成为明显的“分割线”。“我们小区的结构都是一样的,每栋楼前有一处小花园,用篱笆把花园和公共绿化区分开。”王先生告诉记者,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发现,部分业主家门口的篱笆连同篱笆前的绿化带都突然消失了,“业主在硬化家门前的空地时直接移除篱笆,扩大了空地面积。”
  王先生带着记者挨家挨户边走边看,郁闷地说:“篱笆移除不够,他们还把篱笆外的绿化带都铲平了”。铲平后的空地均被居民用作了私人停车位。更令王先生无法接受的是,由于这些被铲平的绿化带紧挨着小区的临时停车位,部分私家车为了方便出入,还在公共停车位上放置了“禁止停车”的标识牌。
  还有些业主因为家中车辆较大,而门前硬化的空地长度有限,停放到空地上后有半截车头露出院子,无形之中占据了临时停车的区域。“他们自家院子里停车也就罢了,还限制别的业主停在他门前的公共道路上,给其他业主停车造成了极大的不方便。”王先生说。
  劝导无用,执法治标不治本
  佘山珑原小区业委会副主任李洪彪告诉记者,小区的确存在业主私自把楼前空地连带沿路绿化带硬化的情况,硬化后,有些业主还会连带霸占公共车位。“小区物业曾劝阻过居民,但效果甚微。”李洪彪说道,因为在实际操作中,物业会顾虑到同小区居民的人情问题,所以并不强势。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的《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居住区绿化调整应当遵循“业主自愿、依法依规、专业指导、政府监管”的基本原则,业主委员会为实施主体,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负责实施居住区绿化调整的相关工作。任何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得选择将相关情况上报给街道城管中队,尽管广富林城管中队很快就来到小区进行处置,可处置完毕后没多久问题又会出现。
  “城管一走,一些居民就会破坏掉新扎上的篱笆和种植的绿化,再次将其变为私家车位。”王先生无奈地说,明明城管中队采取了行动,但却又无法彻底根治,这就导致小区内其他居民也效仿破坏绿化,毁绿的人越来越多。
  违法成本低,需多方合力解难题
  对此,广富林城管中队队员刘浩直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难以及时取证的问题,居民改正后再犯主要还是因为违法成本低。
  刘浩补充解释道,对于能够取证、确认受害人违法事实的情况,城管部门可以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恢复,并按照绿化补偿标准进行处罚。由于佘山珑原小区交付至今已有8年时间,近几年二手房交易较为频繁,到底是哪个时期的房主,把房屋前的空地硬化以及把篱笆、绿化铲平?怎么去确认主体?都存在一定的难度。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之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及时取证往往都是通过一些日常的巡查,因此,需要通过小区物业的协助。”刘浩表示,相比依靠城管部门定时巡查,如果物业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上报给城管部门,可以大大提升处理速度和效率。

  “之后,我们会做好每周的巡查工作,对新增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立案处理。”刘浩表示,城管中队下一步将主动与小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驾马车”合力解决这一问题。李洪彪也表示,接下来将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形成业主公约,对小区内部现有的停车方案进行表决,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尽力解决停车难题。在业主公约形成期间,如果还出现霸占车位的情况,居民可上报物业和居委会,由社区管理人员上门进行沟通。
  ■记者 张立 周雨余 文 周雨余 摄
  ■视频 刘青
  ■文字编辑 贾丽 陆怡怡
  ■栏目责编 贾丽 ■栏目主编 张晋洲
  上观号作者:上海松江

来源:百度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7465380297423429&wfr=spider&for=pc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物业外包联盟社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赣ICP备2023015604号 赣公网安备36010802000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