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大事记(9.1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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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wei8008 发表于:2022-1-7 20:15:5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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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指引: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率队莅临调研安歆青年社区。
  品牌动向:
  中航物业:经营范围变更,新增住房租赁等服务。
  钱投·宁巢明石公寓:浙江首宗成建制开发的人才租赁住房项目投入运营。
  中房学:全国性首个住房租赁行业专业委员会成立。
  城市索引:
  广州:发布保障工作意见,宅地出让配建保障住房建面不低于10%。
  四川:即日启动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需求调查。
  重庆:启动新一轮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申报。
  杭州: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纳入中央财政资金奖补范围。
  昆明:拟对新市民、青年人等提供不超过70㎡的保障性租赁租房
  土地投拓:
  上海:公布第二批集中出让土地明细。
  长沙:公布第二批集中供地,竞自持租赁成“C位”、严审竞买资格。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率队莅临调研安歆青年社区
  2021年9月16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率队的调研组一行莅临安歆青年社区·虹口龙之梦项目调研指导,上海市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张立新、上海市虹口区区长胡广杰、副区长关也彤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安歆集团创始人兼CEO徐早霞、安歆集团联合创始人兼副总裁叶剑明、安歆集团首席安全官冯杰、安歆研究院院长蔡兴华陪同讲解并就项目情况进行详细汇报。
  在安歆青年社区·虹口龙之梦项目调研现场,曹金彪司长一行参观了项目的单人间、多人间,以及洗衣房、游戏区等公区配套,对安歆改建审批试点探索及积极主动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就安歆集团下一步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曹金彪司长表示,安歆集团作为行业的头部企业,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全面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上海作为具有广泛和重要国际影响的超大城市治理标杆,持续引领我国住房租赁行业向更高水平的健康持续发展。安歆集团将始终牢记使命,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号召,高质量改造盘活存量物业,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社会各阶层“共同富裕”贡献坚定力量。

  中航物业:经营范围变更,新增住房租赁等服务
  9月15日,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新增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据企查查,中航物业成立于1992年3月2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海照。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等。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100%。
  钱投·宁巢明石公寓:浙江首宗成建制开发的人才租赁住房项目投入运营
  9月16日,浙江省首宗成建制开发的人才租赁住房项目——钱投·宁巢明石公寓正式投入运营。


  该项目房源1469套,分为三种不同户型,涵盖一居室、两居室、三居室。其中,作为主力户型的一居室,有别于其他单身公寓,97%以上一室户型带阳台,满足通风采光、晾晒衣物、存储物品等使用功能,整个公寓配套1000多个停车泊位。还基于居住人才的创业办公需求,公寓还打造了“居办一体化”众创空间,提供共享办公区、共享会议室、会客厅等丰富、完善、灵活的创业办公空间,实现“生活+工作+创业”的一体化。

  未来在这里,租客可以享受到很多高品质生活。例如,喜欢运动的,去屋顶花园跑个步或去居民区健身房健个身;想购物的,居民区内的“宁巢里”商业配套可以满足各种需求;工作比较忙的,出门前和24小时待命的管家预约室内保洁;自己创业的,还能在居民区里的共享办公室内办公。
  钱投·宁巢明石公寓投入运营后,首批申请对象面向杭州A、B、C、D、E类高层次人才中的无房户,其中A、B类人才如果申请成功,可享受免租金。通告表示,“只有杭州高层次人才中的无房户才有资格申请。除了是高层次人才的身份之外,还要满足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日之前2年内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等多条准入条件。筛选基本按照人才层次从高到低顺序、同一层次人才按照申报先后排序配租,和买房摇号的优先顺序类似,提交材料后马上会出来审核结果。”
  旭辉瓴寓:与无锡经投达成战略合作
  9月17日,无锡市梁溪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旭辉瓴寓战略合作暨双项目签约仪式在无锡举行。
  此次合作首批落地的2个项目,三阳广场项目地处梁溪商务核心区崇安商业街商圈内,专为周边商务白领打造。区域集聚商务资源,交通便利,毗邻地铁1/2号线三阳广场站、无锡火车站,周边购物中心、娱乐场所、学校、医疗配套完善。科技城项目位于梁溪区北塘板块,区域规划定位高新产业新城,汇集区域创新资源,吸引高新技术人才。未来,双方将利用各自资源和优势,就租赁托管、运营维护及物业服务等多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共同探索业务整合与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
  中房学:全国性首个住房租赁行业专业委员会成立
  9月10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简称“中房学”)租赁专业委员会成立暨工作研讨会在贵阳召开。
  工作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就如何发挥租赁专委会作用以及住房租赁行业发展、企业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意见建议。研讨了住房租赁行业标准体系框架、《住房租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标准》等。
  龙湖冠寓:与大连国有房屋经营集团签约合作
  龙湖集团下属企业大连冠寓住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大连市专业化国有房屋运营企业、大连市国有房屋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并形成合作关系,对部分国有存量资产按照市场化房屋租赁模式进行统一运营和管理。
  此次龙湖冠寓和国房集团联合运营的354套、共计25640平方米房屋,是“国字号”的存量资产,位于青泥洼商圈、甘井子万达商圈等人口密度大、房屋租赁需求较大地区,房屋面积均在30-90平方米之间,含一居、两居、三居各类房型。投入到长租市场中后,此批房源将更好地回归居住属性,切实满足广大市民的居住需求。

  上海:五个新城23片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已基本完成,实现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新建住宅以租赁房为主
  近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五个新城”近期规划建设工作情况。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许健介绍,新城规划建设工作整体围绕“1+6+5”政策框架开展:“1”即由市政府印发的推进新城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6”即由市级部门围绕支持政策、综合交通、产业发展、空间品质、公共服务、环境品质和新基建等方面制定六个重点领域专项工作文件;“5”即由各新城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制定五个新城《“十四五”规划建设行动方案》。市区两级政府围绕“1+6+5”政策框架全面落实推进。
  其中住房租赁方面提出,完善多样化住房供应体系,推动老城区有机更新;保障新城的住宅用地和住宅建筑量;针对新城未来人才需求提供特色化的高品质商品住宅、创业社区和国际社区等多样化居住产品,实现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新建住宅以租赁房为主。
  广州:发布保障工作意见,宅地出让配建保障住房建面不低于10%
  9月14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在保障性住房的数量指标、建设用地、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列的意见措施。确保“十四五”期间年度商品住宅用地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总体上不低于总出让住宅建筑面积的10%。
  四川:即日启动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需求调查
  9月16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表示,即日起为更好地了解我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设计并发放网络调查问卷。
  此次调查将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主要包含租房现状、租房偏好、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期望、个人基本信息四大部分,全面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的租房现状和需求,除了基本租赁信息还涵盖了青年人对通勤远近、配套设施、房屋装修、租赁期限等期望,鼓励对保障性租赁提建议。本次问卷调查计划回收不少于3万份,主要投放给青年人集中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确保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重庆:启动新一轮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申报
  9月15日,重庆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启动2019年至2021年度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投资租赁住房项目的企业可通过重庆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向项目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书面资料。
  据了解,此次申报的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不含民宿、酒店及短租项目等),包括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新建、改建的方式用作租赁住房的项目和盘活存量租赁住房项目,以及持续运营租赁住房项目。
  杭州
  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纳入中央财政资金奖补范围
  9月14日,杭州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和财政局发布《关于将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通知》,通知提出将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开工或竣工的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助力发展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
  《通知》内容共五条,主要涉及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支持范围,支持标准,申报、审核及评审相关要求,资金拨付及管控要求等方面。支持标准上,纳入筹集建设房源类的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按建筑面积400元/平方米且不超过项目实际建安装配成本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经评审认定为示范性企业运营管理项目,按租赁住房25元/平方米·年给予奖补。
  杭州滨江区首个集中建设公租房项目结顶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杭州加大推进公租房建设。近日,滨江区首个集中建设的公租房项目——浦乐单元项目顺利结顶,预计将提供838套房源。
  浦乐单元公租房项目用地面积220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88.4平方米,公租房共5幢。该项目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项目5幢公租房均已完成结构主体结顶。
  为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市住保房管部门进行了现场踏勘,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并与建设单位探讨了后续进入装饰装修、楼宇智能化、室外市政景观等环节后的工作安排和重要节点的质量管控标准。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一方面严格按照配建协议的标准落实,确保项目高质量按时交付;一方面要结合与属地“共建共管”的目标,增加配套设施的功能性布局,提高项目的含金量。
  苏州:8部门联合发布新政,涉及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
  9月13日,苏州市住建局、发改委、公安局等8部门联合发文《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 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四方面,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其中关于住房租赁方面指出: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等问题,全面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武汉:洪山区拟推出住房租赁指数,开展共有产权住房的试点建设
  近日,武汉洪山区开展全区的住房租赁数据采集,对前期取得的项目成果进行验证和完善形成更为成熟的经验,为在全市及更大范围内推广复制打下基础;加强指数的延展应用,实现指数的常态化编制,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进行指数发布、价格监测等工作,为住房租赁行业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租赁服务需求,提高社会效益。
  以洪山区成熟经验为基础,及时推广到武汉市的其他6个中心城区,建设形成住房租金指数信息平台、建设指数计算与发布制度。同时,可向全国各大城市推广应用,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系列住房租金指数。
  郑州:拟对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奖补最高1.1亿
  近日,郑州市市房屋管理局公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新建类项目奖补情况。共计11个项目上榜,总面积88万㎡,申报奖补金额共计4.4亿元,最高申报奖补金额1.1亿元,首次拨付奖补金额3.5亿元。

  合肥:蜀山区首宗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开工
  9月16日,由中铁四局建筑公司承建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首宗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标志着该项民生工程正式迈出实质性步伐。合肥市是全国首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之一。
  该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南岗镇梁墩村长宁大道与白莲岩路交口东南角,由中铁四局建筑公司承建,总投资约65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6710.3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3992平方米,拟建设6层、7层、8层住宅楼各1栋,四层配套商业楼1栋,计划于2022年8月底竣工,建成后可提供50—80平方米租赁住房126套。
  西安住建局:督促住房租赁企业进行开业信息申报工作
  近日西安住建局对西安全市住房租赁企业进行排查,现结合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租赁资金监管的情况,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对于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超过1个月,未进行开业信息申报及未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的住房租赁企业,我局将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且情节严重的将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于资金监管业务量较少的住房租赁企业,我局将会同区、县住建部门对其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问题依照《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依照《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的精神,新税收优惠政策以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企业为准,非平台注册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 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社会网络平台发布的租赁房源,必须经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各网络平台应尽快与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对未按要求进行对接违规发布房源的平台公司,我局将采取约谈告诫并会同网信办联合进行查处。
  沈阳: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单次租期最短半年最长3年
  近日,沈阳市房地产管理局起草了《沈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10月7日前,有关单位和公众通过多种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沈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将采取3种配租方式,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统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被人社部门认定为人才公寓的,只能向各类人才专项供应,人才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人社部门另行规定;社会资本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被人社部门认定为人才公寓的,优先向各类人才专项供应,剩余房源可向各类保障对象配租;未被人社部门认定为人才公寓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向各类保障对象配租。所有房源的配租信息将纳入沈阳市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在项目配租前,也将在该平台发布相关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地址、剩余房源数量、租金价格、户型信息等。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单次租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年,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可向运营机构申请续租。 在租金方面,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租金和地域经济相似性合理划分租金指导价格区域,通过综合测算确定各区域租金指导价格;租金平均价格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所在区域租金指导价格的90%,并实行定期动态调整。
  昆明:拟对新市民、青年人等提供不超过70㎡的保障性租赁租房
  9月13日,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需求民意调查的通告》。正式启动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摸底调查工作,全面了解广大市民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情况。
  其中明确,拟对在昆明市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财产限制,提供建设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型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保障性租赁租房。
  广西:今年将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39万套
  据悉,近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为进一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广西年内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3930套。截至7月底,已开工11440套,基本建成8个项目共3097套。
  江西: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获明确
  近日,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授权,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将江西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予以明确。
  通知明确,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认定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可按《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予以发布和动态更新,并通报给同级税务部门。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上海:公布第二批集中出让土地明细
  9月13日,上海土地市场网站公布了2021年第二批集中供应住宅用地的含价格详细信息。 本次集中供地共出让48幅地块,涉及25幅商品住宅用地,总出让面积163.15万方,总起拍价超561亿元。此外本次供地中涉及7块租赁用地、14块征收安置房。
  长沙:公布第二批集中供地,竞自持租赁成“C位”、严审竞买资格
  9月16日,长沙第二批集中供地的具体地块和时间确定。内六区29宗涉住地块集中于10月6日上午8时正式挂牌,10月19日上午9时挂牌截止。总出让面积237.34万方,总建面714.90万方,总起拍价280.9亿元。其中包含了6宗为纯住宅用地,22宗为商住用地,1宗为其他用地(医疗、住宅)。
  此次土地公布,除开竞买要求的升级调整之外,此次挂牌的地块信息也相对于首批地块有所不同。在首批集中供地的,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地块为首次挂牌出让,36宗地块中仅有4宗地块竞自持,且部分地块仅限定了住宅毛坯售价,未限定土地最高竞价。而此次第二批集中供地中29宗地块中,有24宗为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地块,且均限定了土地最高竞价,成为长沙土地市场首次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大比例引入拿地条件。

  住房租赁智库百科
  在这里读懂住房租赁,前瞻产业新变。 ICCRA 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是中国饭店协会公寓委员会指导成立的研究机构,致力于推动行业标准建立,探索我国住房租赁长效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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