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攻守道·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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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程热点 发表于:2022-1-8 17:47:3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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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21年尾声已至,这一年,哈尔滨楼市经历了几次疫情对地产销售的冲击,经历了房企营销数字化转型,市场风云变幻,楼市政策屡出,房企破冰前行。
    乐居哈尔滨特推出2021年末特别策划【2021攻守道】,将从『政策盘点』『市场触摸』『土地观察』『线上营销大事件』『品牌影响力大事记』五大维度,带你回望哈尔滨楼市风云变幻之年的攻与守之道。
  乐居买房讯 政策的完善,才能使得房地产产业稳步前行。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哈尔滨楼市的平稳发展更多取决于因城施策。
    回顾2021年,哈尔滨本地房产相关政策共发布超40余条,类别囊括旧改、棚改、公积金、物业、购房补贴、学区、营商环境等.......松紧兼并,多措并举助力楼市。因城施策贯穿了整个哈尔滨楼市,进而促进整个市场平稳发展。

    本篇我们来重温一下2021年影响哈尔滨楼市的主要政策:
  1月1日起,黑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即交即用”
    黑龙江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居民区维修资金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发挥维修资金作用。
  1月1日起,我省“基础设施”通信基站与建筑物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建厅和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了《黑龙江省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与建筑物有序融合,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加快推动5G建设。
  1月9日,自贸区新举措吸引建筑业企业落户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出台了《关于提升建筑业贡献实施优化资质办理流程的通知》,对于有落户需求的省内外建筑业企业,从扶持企业提档升级、引导外埠企业本地化、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方面有效精准施策,深入挖掘行业经济增长潜力。
  1月12日,严禁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设计
    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道路建设与管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建立市政道路施工、监理单位管理清单,将工程质量不达标、常见质量问题治理不到位的不良单位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月2日,黑龙江《城镇既有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提出房屋管理人不得擅自改变承重结构;D级危险住宅楼将纳入棚改计划或老旧居民区改造;满30年居住建筑应每10年鉴定一次;违法违规施工企业将吊销资质证书等举措。
   2月3日,严查房屋私改,强化贷款“三查”
    省建厅、省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存量房交易和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3月1日起,《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开始施行
    我省通过立法构建了物业管理工作格局,建立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健全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3月1日起,哈尔滨市公积金提取执行新规定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以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设立虚假诉讼案件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被纳入失信行为名单之日起3年(含)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向社会公开其失信信息,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部门。
    3月10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实施改造老旧居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就实施改造老旧居民区的物业管理区域确定、物业的所有权人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物业服务人选聘及合同签订等运作程序进行了规范;就突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发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探索试点酬金制物业收费方式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
   3月11日,黑龙江省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省住建厅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公租房租赁补贴计划的通知》,2021年哈尔滨市九区计划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5.505万户,巴彦县、依兰县、方正县等九县(市)为10121户,共计65171户。于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核发工作。
   3月12日,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将可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为了规范哈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活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月18日,黑龙江省老旧居民区改造 保温材料使用出新规
    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老旧居民区改造工程EPS板等保温材料防火质量控制的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旧改工程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板,主动公开EPS板等保温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检测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居民区居民监督。
  3月25日,我省出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为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调整用地评价方式和时序,加快推进工业项目落地,实现节地增效,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
   3月31日,黑龙江下发完善棚改工作意见的通知
    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棚改建设项目应纳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管理,严禁简化法定建设程序违规审批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4月1日起,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提高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称,自4月1日起,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860元。
    4月15日,黑龙江省出台实施意见 符合条件行政事项承诺即审批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黑龙江省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实施意见》。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规则、标准和程序,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阳光透明、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现代治理模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制度层面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4月15日起,物企违反合同约定等5种情形将列入严重失信企业
    为推进哈尔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哈尔滨市住建局制定了《哈尔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4月16日,哈尔滨市紧贴群众需求办好45项民生实事
    哈尔滨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启动棚户区改造8600户, 维修改造老旧居民区1000万平方米,拆除剩余 221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设等45项民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4月19日,哈尔滨新区出台“助企上市十条”
    哈尔滨新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正式发布《哈尔滨新区暨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关于推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内容包括企业上市阶段性奖励、省外上市公司迁入奖励、成功上市企业高管团队激励等十个方面。
   5月10日,哈尔滨市老楼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5万元
    《哈尔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方案》下发实施,对于由相关物业的所有权人出资、电梯权属归物业的所有权人共同所有的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财政按照每部电梯15万元给予定额资金补助,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的加装电梯项目,可申请政府补助资金。
   5月11日,哈尔滨创新方式为建筑施工企业“减负”
    哈尔滨市住建局为进一步减轻建筑施工企业负担,推行以保函和保单的形式代替建筑领域保证金等多个创新方式方法。自2020年以来,已为企业直接降本减负和释放现金压力约6.12亿元,有效激发了企业活力。
   5月18日,2021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
    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行为、学籍管理、班额校额等进行严格规定。
    5月26日,黑龙江省出台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居民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
    省住建厅出台了棚户区和老旧居民区群众居住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2021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主城区棚改开工4.09万套、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居民区40万户。
   6月15日起,哈尔滨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调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规范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合同文本,提高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效率,自6月15日起,公积金中心对部分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调整。
    6月21日,住建厅等14部门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最新政策措施
    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评价指标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根据《通知》,哈市新建政府投资建筑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市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地上建筑面积部分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不低于20%,至2025年年度增长比例不低于5%。
  6月24日,黑龙江制定出台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决定
    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月30日,哈尔滨市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至5088元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0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1199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088元,比上个年度提高144元。
  7月14日,哈市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住建局共同出台 《哈尔滨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为五年。该《办法》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和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所涉及的测绘工作,整合优化事项64%,简化了办事手续,同时节约测绘成本40%,减轻了企业负担。
    7月19日,哈尔滨“十四五”交通规划意见稿公布
    《哈尔滨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建设南北快连通道,越江快速连接哈尔滨新区南北两区,助力南北新区一体化协同发展;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地铁 4 号线一期、5 号线一期;依托哈尔滨老机场路改造,完成哈西站—太平国际机场的智轨空港线建设;启动实施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建设,将太平国际机场纳入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体系中,提升机场枢纽的易达性。
   8月9日,黑龙江省通用航空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布
    《规划》指出,立足黑龙江省通航产业基础,建设国内一流通用飞机、发动机、核心部件和航空材料制造基地,把哈尔滨打造成为国家重点建设的两大直升机制造基地之一,确立黑龙江通航制造业第一梯队和通航运营大省地位。
   8月12日,哈尔滨新区试行“无感续证”审批新模式
    哈尔滨新区行政审批局试行推出“无感续证”开启了“无感”审批新模式,是疫情防控形势下“零接触”办事新举措。
   9月1日,黑龙江省部分契税税率由5%降至3%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将与国家的《契税法》同步施行。黑龙江省的单位承受住房、居民承受赠与住房,以及非住房、土地交易契税率由5%降至3%;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与现行政策一致。
   9月7日,黑龙江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和建筑业发展规划出炉
    为实现“十四五”时期全省建筑业和城镇住房建设高质量发展,助力龙江全面振兴,《黑龙江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出炉。“十四五”时期,黑龙江省房地产市场将实现两个转变,住有所居由购买为主向租购并举转变;城镇住房供给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全省建筑业紧紧围绕“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的有关部署,坚持把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
    9月9日,松北区发布“限跌令”
    松北区发布《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相关情况的通知》,强调避免松北区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杜绝发生由于无法办理联机备案而引发的诸多购房合同纠纷、群体信访等事件。且表明引发各类经济纠纷及信访问题的企业,将自行承担并负责解决处理善后工作;所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松北区政府将予以相应惩罚。
    9月13日,哈尔滨新区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
    哈市松北区政府网站正式发布《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范围内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有效)》,该方案紧密结合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实际,从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角度出发,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改革综合效能和整体效应。
   10月8日起,哈尔滨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哈尔滨市将申请公积金贷款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期数由6个月(含)以上恢复为12个月(含)以上。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由借款人(包括主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调整为20倍。
    10月9日,哈尔滨出台“十六条”稳楼市
    哈尔滨住建局联合自然规划局、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有多条重磅利好,包括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哈购房施行购房补贴政策,符合条件人才,购首套房最高可获10万元购房补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提高至30年等。
    9月13日,《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印发
    国务院批复同意《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其中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要提高对东北全面振兴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深化改革开放,强化政策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施一批对东北全面振兴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
   10月24日,哈尔滨新区发布三项教育政策 牵手13所品牌学校
    自贸区哈尔滨片区举行“学党史、惠民生、开新局,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布会。《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十四五”期间学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3项方案重磅发布,哈1、3、6、9等13所名校集中亮相签约哈尔滨新区。
   10月26日,《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拟出台
    哈尔滨市住建局起草了《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新建和既有住宅项目物业区域如何划分、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什么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11月3日,《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正式公布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正式批准。《条例》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不得代收或者代保管存量房买卖资金等十种行为。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13日,哈尔滨新建居住居民区或都将配建幼儿园
    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哈尔滨市居住居民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居住居民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与居住居民区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12月15日,哈尔滨未来15年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出炉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显示,哈尔滨未来15年计划重点推进铁路、公路、民航以及综合交通网络和枢纽布局发展。其中,城市交通方面,将继续向上争取哈尔滨市地铁4、5号线一期建设规划报批工作。
  12月25日,哈市出台15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个体户稳生产经营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稳定生产经营。市政府印发《哈尔滨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出台减免房屋租金、减免失业保险费用、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等15条支持措施。
    回顾2021年,哈尔滨楼市政策主要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这一主基调进行系列差别化调控,同时也呈现和迎来了一些新变化。今年各项政策措施相继落实,人才购房补贴、学区、营商环境以及保障人民安居的举措在不断深入,同时也给哈尔滨楼市持续健康的发展提振了信心。
    展望2021年,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强调的明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哈尔滨将在各方面继续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让楼市朝着更健康长效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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