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福州某小区业主为分割房产竟干出这事!邻居一看不干了!
已绑定手机
47yb941cl1 发表于:2022-1-12 01:56:5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235



福州的黄阿婆说,2021年4月,她发现邻居在墙面上新开了一扇门,正对着自己家的门。两扇门如果同时打开就会碰上,而邻居开门的原因,也是让人哭笑不得…



图中对峙双方就是福州晴园虹锦公寓1号楼906业主鲜先生与901的黄阿婆,引发他们不快的就是906鲜先生家新开的这扇门。现场可以看到,两家门同时打开时,就会碰到一起。
不仅如此,黄阿婆的亲戚还提出,906新开的这扇入户门在开启状态下,就会把消防排气口遮挡住,带来消防安全隐患。
对此,906鲜先生表示,曾尝试与901业主进行沟通,可是一直找不到人,物业也不给联系方式,这才“擅自”开凿了新门。



至于为什么要在楼道的公共墙面上凿开这扇入户门,鲜先生说,现在这套房子是他和前妻、儿子、女儿、女婿、外孙一起居住。目前还没办理房屋产权证,他准备把房屋的一部分分割给自己的女儿一家,也就是实行户内分割。






对于鲜先生这样的“神操作”,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的答复是鲜先生如果想要把房屋的一部分分割给女儿并为其办理产权证,需要出具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审批材料,他和家人自行分割去申请办理产权证,是行不通的。



这边,黄阿婆和家人从2021年4月份以来向物业公司、社区和当地洪山镇政府都进行了投诉,相关部门也不止一次发出整改通知书,但至今毫无结果。












监管小区物业管理的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答复:物业没有执法权。



并且表示这件事可能涉及更改房屋规划结构,可以通过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去处理。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派工作人员实地核实来判断城管是否对福州晴园虹锦公寓1号楼906业主新开这扇门有执法权限。



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真的这么难界定吗?福建重宇合众福州律师事务所李双阳律师认为,该案例中鲜先生的“开门”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按规定,在没有经过相关规划部门许可或批准的情况下,是不得在非承重墙上进行开设门或开设窗的违法行为,同时“开门”行为也可被视为侵占公共空间,是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
所以,对鲜先生的“开门”行为,城管部门是有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的。
如果双方诉诸法院,李双阳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鲜先生在公共墙面开凿新门的行为,实际上是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有产权。
全体业主的任何一个人,包括业委会,都有权提起诉讼,要求鲜先生恢复原状,并且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未经物业与其他业主允许
私自在外墙“开门”
及未办理相关手续
进行户内分割
对于此事
您有什么看法?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告诉小鱼君~



·END·
责任编辑 | 紫藤
校对丨乐乐
图文来源丨《现场》、
福建新闻频道、网络等
如侵请后台联系我们删除
该文谨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媒体立场
本条内容归福州小鱼网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分享来源:网易网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T3T1QCM0525I8S7.html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物业外包联盟社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赣ICP备2023015604号 赣公网安备36010802000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