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4次的筹备业委会,想成立为何就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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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中漫步 发表于:2022-1-12 14:48:2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1204
  福州陈女士最近向我们反映
  他们小区业主们
  一直想组织召开
  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委会
  结果,组织了四次
  都没能顺利召开
  入住15年 竟无业委会!
  "心家泊"业主:物业公司反客为主 疑似侵占业主权益
  位于福州台江区苍霞街道
  万候社区的"心家泊"小区
  面朝闽江,看上去相当漂亮
  但小区里的一些共用设施
  却很破烂
  比如,休闲栈道的木板严重腐化
  出现多处断层
  就连景观瀑布也断流了
  不仅如此,业主们说
  小区一些公用场所
  也被物业公司擅自改变用途
  用于牟利
  业主:物业公司拒绝依法提供业主名册
  业主们说,由于小区公用设施陈旧
  需要动用维修基金
  因此,他们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依法管好小区
  到去年10月,街道、社区
  终于批准他们成立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上个月,筹备组正式成立
  成员包括小区业主、开发商代表
  以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
  工作人员等共11人
  没想到
  开发商福建龙净置业有限公司
  和物业服务企业
  福州心家泊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却不肯依法提供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全体业主名册等材料
  而没有这些材料
  业委会就无法成立
  为何拒绝向筹备组移交业主名册?
  物业经理:市政府规定
  物业杜经理拿出了一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
  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并表示,这份方案所附的
  "物业企业主体责任清单"
  第二点第一条明确规定
  "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调取外
  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书面同意
  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售或者提供
  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
  所以,物业公司不能把"心家泊"小区
  全体业主的名册、联系方式
  提供给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不过,对于这种说法
  律师并不认同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筹备组有权要求小区的建设单位,也就是开发商,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提供小区业主名册,业主名册不单包含小区业主姓名,包括他的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等。也就是说如果筹备组的成员需要小区业主名单的时候,物业公司并不能以所谓的负面清单这样的依据,来拒绝提供。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应把业主名册移交给筹备组
  律师表示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
  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组
  "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
  物业服务企业要求
  提供物业管理区域核定证明
  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业主名册等筹备工作所需资料
  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
  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筹备组提供资料"
  所以,福州"心家泊"
  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应当依法把业主名册等材料
  提供给"心家泊"小区的业主大会
  首次会议筹备组
  物业经理:要调取业主名册需街道发函
  街道物管站:我发函我违规
  "心家泊"物业经理表示
  如果一定要他提供
  业主名册等资料,也可以
  但要街道办事处出个函
  才可以
  然而,福州台江区苍霞街道
  物业管理站负责人表示
  要他们发函,属于违规行为
  律师:筹备组应依法保密 信息外泄要担责
  对此,律师也表示
  筹备组获得的业主的信息
  必须只用于筹备业主大会会议
  如果随意用于其他方面
  确实会有违法的问题
  应当依法负起法律责任
  但是,这并不能成为
  街道物管站不配合的理由
  街道物管站发函 到底有无法律依据?
  律师:当然有
  律师还表示
  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
  未能提供物业管理区域核定证明、房屋
  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等
  筹备工作所需资料的
  可以由筹备组书面申请
  经街道办事处确认
  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等单位
  查阅、复制
  为此,2021年12月29日
  "心家泊"小区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
  业主代表和其他一些业主
  再次来到街道办事处
  苍霞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蔡欣萍出面接待了业主们
  区物业主管部门:筹备组有权取得业主名册
  街道:我们发函
  蔡欣萍让筹备组组长
  街道物管站负责人
  再向福州台江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进一步确认
  而对方也明确表示
  小区业主名册确实可以提供给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得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
  明确答复后
  苍霞街道的干部们
  起草了一件
  《关于及时移交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所需的文件资料的函》
  要求"心家泊"小区开发商
  和物业服务企业
  将《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所规定的资料
  移交给"心家泊"小区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当天下午
  "心家泊"小区业主们终于拿到了
  这份函件
  并郑重承诺,所获取的资料
  只供筹备所用,不予私用
  第5次筹备业委会能顺利选举产生吗?
  街道干部:我们全力支持
  当天,小区物业经理收到这份函件后
  也表示会配合筹备组工作
  但业主们也担心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六十日内
  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
  目前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
  接下来又遇到春节长假
  要想收集所有资料
  并在规定时间内
  走完成立业委会的流程
  时间真的非常紧迫
  不过,他们也表示
  他们一定会抓紧时间收集材料
  依法走完选举首届业委会的程序
  相信有了街道的大力支持
  有业主们的积极参与
  这个小区的业委会
  很快就能成立
  对此,我们也会继续关注

分享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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