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业主所有!昆明一小区开发商放弃395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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じ☆ve主角 发表于:2022-1-13 14:54:2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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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昆明中交锦绣雅郡小区开发商发布了自愿放弃人防车位、非机动车库所有权、控制权、使用权的申明。申明显示,该项目公共配套设施人防车位395个共17942.92平方米(人防车位编号:住宅用地负二层F1—F269、商业负二层F1—F126)及非机动车位9748.86平方米的所有权、控制权、使用权归所有业主所有。因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暂无偿移交至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再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代管期间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7日下午,中交锦绣雅郡小区一业主表示,目前还未接到开发商通知,不清楚开发商放弃人防车位、非机动车库所有权、控制权、使用权一事。“我们现在确实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这件事是真的,那可以把这395个车位租出去,然后租金就放进小区的维修资金里,以后小区哪里需要修缮就可以用这笔钱了。”该位业主表示。
那么,开发商放弃人防车位、非机动车库所有权对业主来说意味着什么呢?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已开发利用的,由使用单位负责,实行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开发商放弃人防车位、非机动车库所有权,对业主来说,意味着开发商不干涉车位的安排、管理等方面的相关事宜,业主获得所有权最直接体现是在使用率和便利度上有所提高,另外,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人防车位不得售卖,只得出租,因此业主获此所有权也可通过租赁等方式获得一定的收益,但同时业主也需提高自身对车位等相关事项的管理与维护水平。
来源 都市时报(记者 徐琳惠)
责编 王利绚
校对 徐红
编审 李荣

分享来源:网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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