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点题我代言⑦丨物业要求“刷脸”才能进小区,业主能说“不”吗?代表委员这样说
已绑定手机
lq7777 发表于:2022-1-20 14:27:0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233
关注

  四川在线记者 伍力
    1月14日起,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支持下,四川日报全媒体推出“你点题,我代言——四川日报全媒体邀您‘上两会’”活动,诚邀网友与代表委员直接对话交流,架起直通省两会的候拆池“民心桥”。活动启动以待剩来,受到广大网友的热烈参与吊消这。
  网友刘先生在活动中留言称,自己居住的小区门禁是刷脸系统,物业强制要求业主刷脸,否则不给开门。“物业也未告知除刷脸以外的其他过门禁方式。法律不是规定门禁不得强制采集人脸、指纹等生物信息吗?我可以拒绝‘刷脸’吗?”刘先生问。

  省两会期间,1月19日,记者就此分别采访了省人大代表、成都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局刑事警察支队刑事技术处副处长陈德智,省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凊。
    陈德智代表:
  物业对人脸信息的采集使用须征得业主同意

  “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小区物业对人脸信息的采集、使用必须依法征得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同意。”陈德智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人脸识别进行了规范,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司法解释,对人脸信息提供司法保护。

  省人大代表 陈德智
  “为了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更好地建设平安中国,目前全国范围内都在进行‘智慧平安小区’建设。这是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对住宅小区进行技防升级改造,实现住宅的智能安防水平,提高居民的安全感。”陈德智建议,各个单位在使用这些数据时,必须严格执行网络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确保国家数据安全、公共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
    李凊委员:
  物业可增加其他人性化的识别验证通道

  李凊介绍说,2020年10月1日新版《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实施,《规范》要求在收集人脸、指纹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
  “人脸识别技术采集的数据和人脸图像已经成为重要隐私,遭到泄漏可能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留下了安全隐患。”李凊坦言,物业公司不能只图管理的方便或快捷,强制要求业主刷脸进出,应该加强人脸识别技术的规范管理,保障业主的信息安全。
  李凊强调,采集信息前应当尊重业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告知采集情况,如果业主拒绝采集人脸头像,可以增加其他人性化的识别验证通道。
    温馨提醒
  快来与代表委员互动
  目前,活动已邀请入驻平台的代表委员共19人,关注的方向涉及文化教育、交通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想跟代表委员们互动交流,快来进入专题留言吧!

    参与方式
  方式一:扫描二维码进入川观新闻app“你点题,我代言——四川日报全媒体邀您‘上两会’ 代表委员为你代言”活动进行留言。
  方式二:打开川观新闻客户端,在首页幻灯区点击活动页面进入,点击“点题”按钮可进行留言。
  方式三:点击四川在线“你点题,我代言——四川日报全媒体邀您‘上两会’ 代表委员为你代言”活动网址进行留言:(点击链接进入>>>:https://topic.scol.com.cn/2022/22bxdt)

  【来源:四川在线】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

分享来源:百度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2379258576407002&wfr=spider&for=pc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物业外包联盟社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赣ICP备2023015604号 赣公网安备36010802000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