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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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烟凝雪 发表于:2022-1-22 12:24:3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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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社区记者反映,荣豪花园小区开发商未如期给业主们办理不动产权证,因此大家都不愿意交纳物业费,现在小区内脏乱差,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业主反映

吴先生说,当时开发商承诺会尽快给业主们办理不动产权证,但一直都没有办下来。到2020年3月小区业主委员会贴出通知,让业主们不要交纳物业费,直到不动产权证办下来的那一天再开始交纳,因此业主们一直未再给物业交费。从去年12月开始小区就无人打扫,垃圾随处可见。
  记者调查

记者1月18日来到该小区物业了解情况。物业负责人说,由于开发商迟迟没有给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业主们以此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业主们已经拖欠物业费300多万。物业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小区业主物业费交费清单,记者看到,大部分业主都没有交纳物业费,有些业主甚至从2016年起就没有交纳物业费。物业负责人说,业主们不交物业费,他们就没有钱给保洁、保安发工资,因此3个月前他们都罢工了,今天物业刚借了一些钱给他们发了工资,保洁员才开始清理小区的垃圾,目前他们已经准备起诉部分不交物业费的业主。
  部门答复

记者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局了解到,因该小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至今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导致业主的不动产权证无法办理。目前开发商已向园区管委会申请暂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和行政处罚等费用。为满足广大业主办证诉求,规建局将积极协调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尽快为业主们办理不动产权证。
对于小区业主们拒交物业费的行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说,物业公司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一定的服务范围内为业主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一般是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的内容,不在物业服务合同的范围之内,业主不能因此将原属于房地产开发商的义务转嫁给物业公司,更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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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晚报记者:一竹

编辑:李彩娟



分享来源:网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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