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10月31日讯 (记者刘梦晓 郭萃)11月1日起,随着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海口市“龙华区物业管理区申请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备案”和“龙华区物业管理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也将在龙华区各镇街便民窗口开始受理。为了进一步规范业委会成立的操作流程,打造标准化服务,10月30日下午,龙华区邀请海南省业委会协会有关专家对镇街进行受理审批程序专题培训会。
据介绍,2016年起小区业委会成立的相关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权限已经下放到镇街一级,在执行中,存在镇街对指导服务和监督程度理解不一、细则不完善纠纷难调解等一些问题,往往长时间纠扯。
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11月1日生效)规定,房屋已出售且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满足其一,即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符合以上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业主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情况主动组建筹备组。
“我们在各镇街打造业委会成立事项全流程标准化便民服务窗口,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业委会成立的操作,对申请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委会成立备案在流程、材料、条件审核等方面都标准化。”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曹献平说,这也是在遵循新物管条例业委会成立“低门槛”实际服务重监管的原则。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龙华区各镇街受理业委会成立事项的全流程标准化便民窗口,在办理流程上与以往有明显不同。以前,镇街作为基层主管单位要实行“承诺制”,当有小区提出成立业委会申请,即便现有材料和条件已经达标,但一旦有其他业主提出异议,镇街就会因为异议需要核查而迟迟不予备案。现在,只要材料和条件符合要求,严格走完流程,镇街就可以备案,但同时提出异议的依然可以继续调查,是分“两条路”走,互不影响,而当异议查实,则可以再根据规定条例进行处置。
龙华区住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各个镇街这个窗口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流程、材料、条件标准化运作,能减轻基层镇街、社区甚至住保中心等单位的压力,在群众关切的成立业委会问题上实现“绣花针”式的服务和监管。
据悉,便民窗口相关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清单和表格材料,均可海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海口市龙华区辖区镇街界面查找,表格可下载打印使用。海口市民也可在龙华区公众号“龙易办”镇街政务服务目录查询和下载使用。
海南省业主委员会协会会长肖江涛表示,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未出台的情况下,龙华区的此项改革理顺了业委会成立流程标准化,从而减少了因为业委会成立流程瑕疵而出现的各类纠纷,有助于提高业委会成立率,提升社区治理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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