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绿化大部分都被铲光了!”在接到南宁市明秀西路振宁新秀公寓小区业主的反馈后,1月20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小区绿化消失殆尽,现场在施工但未发现任何施工许可证明。经了解得知,铲除绿化是商铺业主所为。商铺业主方相关人员表示,他们目前正在进行绿化升级改造,并称年后补办手续。
振宁新秀公寓小区铲除绿化,现场正在施工。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李俭芹摄
20日下午,记者跟随小区业主来到施工现场,看到围绕在商铺四周的绿化全部被铲除,有工人正在铺设管网,而夹在两栋楼之间以及外围靠近路边的绿化也都被铲掉了。业主潘女士称,本来小区的绿化就不多,目前肉眼可见的公共区域绿化几乎被铲完,她担心这些被破坏的绿化被改作他用,业主们便将永久失去仅有的绿荫。
铲除之前,振宁新秀公寓小区的绿化情况。 小区业主供图
服务该小区的是南宁振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刘先生称,此次施工并未向物业公司报备,他们接到反馈之后调查发现是商铺业主(南宁壮宁工贸园有限责任公司)所为,并于1月12日向商铺租户(广西自贸区泓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绿化问题整改函,要求租户办理手续或者恢复原样。但截至20日记者采访时,施工仍在继续,物管公司也没有就此跟进向相关部门反馈。
振宁新秀公寓小区外围未涉及水管改造的绿化也被铲除。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李俭芹摄
商铺租户在受访中表示,商铺没有给排水设施,他们便挖了绿化进行改造,但对于后期是否会恢复原样,以及为何不涉及改造的位置绿化也被铲除等问题,其表示无法回答。商铺业主则表示,他们目前在进行绿化升级改造,后期呈现给业主的是改造后的样子,最后并没有直接回应改造后是否会影响绿化面积、绿树种植等问题。对于尚未取得相关手续一事,商铺业主方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年后补办。
对此,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律师伍贤钊称,小区内的绿化带属于公共区域,应当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在未经业主大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商铺使用者不能擅自加以改造。若因此造成业主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此事件中,商铺方仅仅说后续会恢复绿化,并未说清具体日期,负责人可写一份书面承诺,到期若没恢复就要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当积极履职,若变更了规划用途,违法违规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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