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松原市宁江区班芙小镇的业主介绍,小区隶属于松原市宁江区滨江街道,最近,小区要成立业委会,按照2021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委会中党员人数应该过半,业主认为,业委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由小区业主担任,代表小区所有业主权益,业主质疑这个要求,在自荐和推荐过程中,党员人数达不到过半要求难道就不能成立业委会了吗,咨询这是硬性规定还是建议性条款。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名成员单数组成,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应当占多数。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七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并在推选完成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对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成员的名单进行不少于七日的公告。
条例中指出委员会中中国共产党员应当占多数,如小区业主中党员人数没有达到要求,可以到宁江区滨江街道提出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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