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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满奕廷
一间位于楼顶的房屋,大门被贴上封条,门锁被撬开变形,墙上鲜红的对联,能看出是直接覆盖在往年的旧联上。房间内已空空荡荡,仅剩一张沙发和茶几,门口的一辆用来购物的手推车,斜着靠在墙边,这里,曾发生过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2月16日上午,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齐盛艺境小区某单元楼下,一起高空抛物事件持续了将近两小时。小区业主拍摄的视频显示:当天上午某栋单元楼上,不断有东西往下坠落,花盆、铁锅、玻璃、衣服,包括各种生活垃圾,砸到楼下停放的车辆顶棚,又弹到附近的花台里,地上一片狼藉。
高空抛物致小区地面一片狼藉(图由受访者提供)
“她又在扔东西了!”住在该单元楼的住户周先生(化名)目睹了这一幕,他说,自己当时听到很大的声音,往窗外望去,看到有人正在往楼下扔东西。业主们报了警,120救护车、消防车和警车赶到,将一名女子带离了现场,才逐渐恢复平静。
事发后的第二天,封面新闻记者走访发现,这不是该小区第一次发生高空抛物事件。早在之前,就有多位同小区居民,看到过该女子往楼下扔东西,频繁的高空坠物,让业主们人心惶惶,他们说,女子疑似精神异常,“平时看着挺正常的,发病的时候就爱扔东西。”业主们也担心,虽然迄今无人伤亡,但女子此举能否算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惊险两小时:
女子20多层高楼连续抛物 楼下多车遭殃
齐盛艺境小区,位于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附近,始建于2008年,小区由多栋复合式高楼组成,楼高22层,在事发当天的单元楼上,居民们所说的那名抛物的女子,就住在顶楼。
小区多位居民向记者回忆了当天高空抛物惊心动魄的两小时:16日上午9时许,住在该单元楼的住户王涛(化名)听到“嘭嘭嘭”的一声,他从窗户往外看,此时该单元楼楼顶上,不断有各种杂物往楼下掉。这些杂物有些落到二楼雨棚,有些则直接掉在地上或者小区内停放的车辆顶棚上。
王涛斜着往对面看去,扔东西的是一名中年女性,披着头发,隐约中他看到对方是骂骂咧咧的样子。
被砸中的车辆
单元楼周先生是楼下停放着的车辆车主。他的车子车顶被花盆砸中,挡风玻璃也被直接砸出一个大洞,碎片四溅。紧接着,还有挂历、椅子、铁锅、花瓶等各种生活用品接着往下掉,此时楼下并未站人,不少业主也把门窗紧闭,远离现场,他们意识到,“那个女的可能又开始扔东西了。”
小区地面一片狼藉
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后业主家中溅进来的玻璃碎渣(图由受访者提供)
他们所说的那个女子,正是住在该单元楼楼顶的一名独居女性。从小区业主群里传来各种消息:女子常年独居,早年在外地某单位工作后,现已退休在家,家里有亲人在外打工,平时少有回来。
这些消息因为没有得到证实,真假难辨。不过,记者从该女子邻居处得知,女子平时看起来跟平常人没什么区别,但很少与小区居民来往,邻居说,“因为感觉女子脾气不好,经常会听到她骂人或者大吼的情况,隐约中他们得知女子可能有时会精神异常。”
目击者还原事发场景:
抛物女子疑似精神异常 警方用破门方式将其带离
2月17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来到该小区时,事发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而被高空坠物砸中的车辆,也仅剩一辆还停在原地。车辆挡风玻璃上一个拳头般大小的洞,显示这里曾发生过的碰撞痕迹。
小区内张贴的“请勿高空抛物”的提示
女子所住单元楼下,是一处通道和车辆临停区,单元楼二楼有雨棚遮挡,在不少立柱上,也张贴着“请勿高空抛物,沿墙禁停车辆”的标语。
有业主告诉记者,女子不是第一次出现类似的抛物行为,早在之前,就有小区业主的车辆被其扔下来的东西砸中,“当时情况没那么严重,警方也把那个女的带到医院检查,疑似精神异常。”业主描述,这名女子平时没有多少爱好,与她相交往的人也不多,大家只知道女子经常会去医院进行治疗。
据业主提供的多段事发时的视频显示:当天从楼上抛下来的物品中,最大的包括一块摔坏的转椅,花盆、灯笼以及衣裤等物品,有些则直接掉在了雨棚上,或者挂在树枝上。
一名目击者说,当时有业主发现女子高空抛物时,直呼“太缺德了嘛!”,但并未止住抛物行为,后面随着东西越掉越多,消防车和多辆警车也赶到了现场。据目击者回忆,当天警方和物业工作人员都将同楼层不少居民疏散开,劝大家撤离现场,后面又采取物理破门的方式,进入女子所住房屋中,将其带走后,场面才逐渐恢复平静。
记者注意到,女子所住楼层为两梯六户设计,顶楼与楼下空地无遮挡。住在女子家中隔壁的邻居告诉记者,由于平时就知道女子疑似精神异常的问题,所以交流也不是特别多,他们猜测,女子此次抛物,可能跟家人之间的沟通出现了问题。
小区物业回应:
一直都有注意女子身体情况 受损车辆可自行报保险处理
当天上午,记者也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询问此事的后续解决方案。一名前台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被女子抛物所砸中的车辆,可能只有先去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然后自行报保险进行维修。
针对居民所说的女子精神异常的问题,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在这之前,小区物业其实一直都有关注女子的身体情况,“她平时都挺好的,而且也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也一直都在就医,不知道这次是因为什么。”
而记者也从该小区所在的中和街道姐儿堰社区一名网格员处得知,昨日事发后,社区工作人员会同小区物业、消防、公安以及医疗人员对女子采取了措施,“女子被送到了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后 工作人员正在清理现场(图由受访者提供)
女子连续高空抛物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律师:要根据具体鉴定结果来处置
记者了解到,按照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刑法条文:“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那么,如果是精神异常的人实施高空抛物,又应该如何判定相应责任?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此类人群在实施相应行为时,如果具有辨别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那么就应当承担与其行为相适应的刑事责任,“就该高空抛物事件而言,需要根据具体的鉴定结果来进行相应处置。”
林小明律师认为,由于该行为人可能属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如果鉴定确认当事人在实施高空抛物行为时具有行为能力,则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如果不具有相应行为能力,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经过鉴定行为人不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时,应当由其监护人加强看管和医疗。在必要时,经相关有权机关申请,可以由人民法院对该病患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并按法律规定及相应程序予以强制医疗。
受损车辆的车主是否可以索赔?林小明律师说,从民事责任方面而言,如果该起事件中的行为人确实是精神方面出了问题,属于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弱,但其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了相应损害,则应当以该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若其财产不能或不足以赔偿相应损失的,则应由该病患的监护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向被侵权人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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