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杭州: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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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wjh123 发表于:2022-2-18 21:50:3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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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26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外发布公告,新修订《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确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是其中一项创新亮点。
  为进一步细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监督等各环节工作要求,为实际操作提供依据,近日,杭州出台了《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3月11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事关基层社会治理和百姓获得感幸福感。近年来,杭州不断强化党建引领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推动物业管理工作融入城市基层治理格局,推进“党建引领、三方协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已创建370个体现杭州优秀物业综合管理水平、具备和谐美好生活环境的“美好家园”住宅示范小区和46个省级“红色物业”项目。但仍有不少住宅小区尤其老旧小区存在着业主大会成立难、业委会产生难等问题。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业主自我管理组织,充分发挥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杭州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开展了创新探索,通过成立“自管委员会”“联合管理委员会”等形式弥补业主大会、业委会空白。在此基础上,杭州积极借鉴北京、广州等城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在新修订的《条例》里创新设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五种情形下应当及时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依法决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并临时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在制度上填补了因业委会缺位造成的业主自我管理空白。

  在《条例》对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由总则、组建情形和人员构成、组建程序、工作职责、运行制度、监督管理、附则等七部分内容组成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实践中物业管理委员会到底怎么组建、如何确定人选、怎样运行等全过程工作要求。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分享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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