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口国贸城市花园的一些业主却向我们反映,说是自己小区在最近公示了去年的公共收益情况,但这些情况却让大家感觉有异议。
海口国贸城市花园 业主 高先生:是25号给我们公示了2021年的公共收益,然后我们惊奇的发现,它的支出比收入要多11万多,别人家的小区都是过年了,就可能分红包嘛,然后我们小区就是过年了,全体业主分了11万多的债务。
在海口国贸城市花园小区物业办公室外,记者见到了这份让业主们难以接受的公共收益公示表,表中显示国贸城市花园小区2021年的公共收益约为27万元,而支出则约为38万元,入不敷出。业主们认为在这张表中没有具体收支明细,是一笔糊涂账。
海口国贸城市花园 业主 高先生:没有写任何明细,就是大概粗略人工成本,各种成本就这样简单粗略的写了一下,还有其它材料成本。
海口国贸城市花园 业主:他那个账目不完整,光是车位那一块,数字都是不准确的应该是,差了负11万,这有点不可思议了,它其它的开支是不是在合理范围内,还是应不应该开支 。
那么小区物业是否会有更加明细的公共收益账目呢?现场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经理周先生,谁知对方却表示,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个人没资格查看具体明细。
海口宏信家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城市花园管理处 经理 周先生:具体明细必须要通过第三方审计公司,具体明细只有有资格的机构才能看,万一哪天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也可以看,业主代表可以看,但是现在没成立之前,(业主)没资格看。
住保中心说法“打脸”物业
经理表态以后每笔钱都要公开!
对于这种说法,业主们显然不能接受,而海口市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物业经理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 工作人员 柯维杰:他肯定有权看的,只是物业愿不愿意提供的问题而已了 。
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最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1月1号开始施行,其中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的,应当在临时管理规约中予以明示或者由业主共同决定。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 工作人员 柯维杰:他们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那就是那你们临时管理规约中有了怎么约定,要不就是经过业主同意后再进行使用。(记者:那他们有临时规约吗?或临时规约里面有没有写到公共收益如何使用的内容?)上午去看了一下是没有发现这方面的内容,我们现场也已经告知他,既然你们临时管理规约中双方没有约定,那你之后动用这笔公共部分的资金,你不管是做什么都要先公示给业主,由业主来决定能不能使用。
而对此小区物业方则表示,物业公司在此前的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中确实没有做到使用前公示,管理上存在漏洞。
海口宏信家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城市花园管理处 经理 周先生:我们当时也出现这方面的漏洞也承认,就说也是新物业新小区,所以一开始大家都没做,那可以理解,今年开始我肯定是,我用的每笔钱我都要公布,我在这里可以保证 。
目前,海口市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也建议海口国贸城市花园的业主们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审查小区过去的公共收益账目,并在今后监督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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