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业委会成立,《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公开征集意见
已绑定手机
沙砾莫逆/aiq 发表于:2022-2-22 12:40:4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152
  4月28日,《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规则》)面向社会征集意见。修订后的《指导规则》中明确了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作的机制,规定社区党委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街道党工委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社区党委工作的考核范围。同等条件下有党员身份的业主可优先确定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鼓励并支持有党员身份的委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或监事、物业服务企业等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积极营造党建引领下的多方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住宅小区治理格局。
  小区治理新体系以基层党建为核心
  深圳市住建局介绍,原《指导规则》自2005年1月17日实施至今已有15年之久,在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选举、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新《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于2020年3月1日施行,原《指导规则》部分内容已与新《条例》规定不一致,比如原《指导规则》规定,街道办只负责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物业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换届均由街道办事处负责; 原《指导规则》没有要求党组织在业主委员会选举时发挥作用,《物业条例》要求候选人由社区党委把关问题等。因此,为确保新《物业条例》的顺利实施,有必要及时修订《指导规则》。
  修订《指导规则》旨在调整原《指导规则》与新《条例》不一致的规定内容;补充和细化新《条例》中有待进一步明确的相关内容;明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的职责边界,并对业主组织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具体、系统地规定;进而推动建立以业主组织为基础,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以各方参与为依托的小区治理新体系,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格局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加强街道办领导业委会选举和换届
  修订后的《指导规则》明确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同时,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六个月,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后,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换届小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经费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承担。
  为细化《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监事会制度,规范业主监事会成立和运作,修订后的《指导规则》明确了业主监事会的组成、选举办法、职责、工作规则以及监事职务终止等规定,在制度上保障业主监事会的相对独立,以便其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健全业主自我监督体系。
  修订后的《指导规则》将《业委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作为附件,明确业委员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人数、候选人产生办法、投票办法、选举流程等,以便提高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效率,推动业委会选举更加规范化。
  明确小区业主组织的职责边界
  业主大会是小区物业管理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决定小区业主有关的物业管理共同事务;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负责具体执行业主大会有关决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业主监事会作为业主大会的监督机构,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但不参与小区具体的物业管理工作,各小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业主监事会。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5月3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20室(邮政编码: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记者】李斌
  【作者】 李斌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分享来源:腾讯网

https://new.qq.com/omn/20210429/20210429A096TE00.html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物业外包联盟社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赣ICP备2023015604号 赣公网安备36010802000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