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怡园小区老物业不挪窝 新物业吃“闭门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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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meifuso 发表于:2022-6-6 18:02:4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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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合同早已期满,因为 对物业服务不满,阳光怡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解聘小区前期物业公司。但出乎许多业主意料的是,7月31日中午12时,广大业主欢迎新选聘的物业 公司准备入驻小区时,却遭到前期物业公司保安、保洁员围起的“人墙”阻拦。双方互不相让,小区新旧物业交替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业主委员会:
  合同到期 “阳光物业”被解聘
  7月31日下午2时许,西部商报记者赶到位于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附近的阳光怡园小区后,只见小区大门口拉着警戒线,围堵门口的保安、保洁人员已经散去。在小区大院,数十名业主围在一起,议论新旧物业交替过程中发生的矛盾。
  阳 光怡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一位姓魏的委员介绍说,阳光怡园小区共有12栋居民住宅楼,入住的业主目前一共有1921户。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是甘肃阳光物业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阳光物业”),该物业公司2013年进驻小区,但去年9月底,甘肃阳光物业服务合同已经期满。2016年3月19日,阳光 怡园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召开了业委会,并决定阳光怡园小区与甘肃阳光物业前期合同届已期满,小区广大业主要求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业委会决定于 2016年4月9日召开业主大会,主要议题为:解聘甘肃阳光物业,通过合法的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就此事,业主委员会成员向安宁区物管办、银滩路街道 物管办和银滩路社区都递交了书面报告。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另一名副主任委员解释称,2016年3月23日,阳光怡园业主委员会向甘肃阳光物业递交了“关于不再续约的互通函”。他告诉西部商报记者,2016年4月27日,甘肃阳光物业居然私自将业主委员会办公室门锁破坏,至今锁着不愿意打开。
  物业公司:
  新旧物业各有说法
  甘 肃阳光物业相关负责人石建军告诉西部商报记者,小区业主委员会并没有代表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愿,部分业主对解聘甘肃阳光物业并不知情,他们对于阳光怡园小区 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以及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的做法持质疑态度。另外,他表示,目前,甘肃阳光物业并没有接到相关终止物业服务的通知。如果业主 委员会不满,可以走司法程序。
  7月31日晚6时许,记者在一名业主提供的《业主手册》中发现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为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兰州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物业服务企业甘肃阳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期限为两年,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被 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投标选聘的上海文化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湾物业”)西北区域负责人马群却另有说法。他告诉记者,2016年6月28 日,他们公司中标阳光怡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根据签订的合同,2016年7月20日,他们第一次进场,却遭到甘肃阳光物业的阻挠。为了保证8月1 日零时起物业能够正常运行,2016年7月31日12时,他们组织物业工作人员进入小区时,再次遭到围堵,无法进入小区。目前,他们物业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只能在外面租住宾馆等待进一步协调。
  街道物管办:
  业委会合法 选聘物业程序不合法
  对 于这起关乎广大业主利益的新旧物业交接工作,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物管办负责人陈劲松向记者介绍,阳光怡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合法的,业主委 员会的主体资格也是合法的,甘肃阳光物业不应该质疑。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以及解聘原物业公司、选聘新物业公司的程序不合法。业主大会召开过程 中没有接受银滩路街道办事处和银滩路社区的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并没有真实反映广大业主的意图。在此之前,他曾经约谈过阳光怡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但 业主委员会擅自启动解聘选聘程序,没有接受监督。
  陈 劲松告诉记者,上海银湾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截至目前,上海银湾物业在兰州市任何一个区、县都没有进行资质注册登记。他建议该小 区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意愿,再次召开业主大会,如果有2/3业委会成员同意启动解聘物业公司的程序,就可以在街道办事处、社区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召开业 主大会,解聘现有物业公司。
  8月1日上午,兰 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物管办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以及甘肃阳光物业、上海银湾物业的相关负责人,前往兰州市物管办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就此问题兰州市物管办向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作了答复。陈劲松称,不管怎样,不能因为程序不合法导致结果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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