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占小区绿地建房问业主没?
律师认为,业主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姚伟)本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绿地,开发商却在绿地上施工建楼。连日来,一开发商在雁滩某小区的公共绿地上施工,引起小区业主不满。昨日,小区内百余名业主向开发商讨要说法。
反映停车场公共绿地均被占
昨日,市民苏先生投诉称,他居住的小区内,开发商将原本准备修建小区会所的售楼处改建成商铺,还占用原本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绿地搭建房屋,引起了小区业主的不满。昨日上午,记者赶到位于雁滩的该小区时看到,工人正在还没有完工的钢结构建筑上施工,该建筑共有三层,占用了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和公共绿地。
“这里原本是个高8.5米的人造瀑布,现在也被拆除了。而瀑布下的水景,也被工程队破坏,将原本美丽的小区环境,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小区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由于正在施工,小区内尘土飞扬,业主们出行时只得掩鼻快速通过。为此,业主们怨声载道。
业主改建商铺未经大家同意
在小区内,业主委员会的苏先生告诉记者:“正在施工的地方就是小区原来的售楼处,原本的售楼处以及售楼处外的人工瀑布和部分公共绿地都被现在的这个三层钢结构建筑物占了。按照当时开发商的承诺,这里现在应该是小区的业主会所。”苏先生告诉记者,2006年他在购房的时候,当时开发商承诺,将小区内房屋销售完之后,会把售楼处改为业主的会所。直到今年7月份,小区内的房屋基本销售完毕,售楼处也取消了。就在业主们满心期盼中,一家施工队进驻小区,开始对原本是售楼处的三层建筑进行改建。施工了一个多月之后,业主们突然发现,这个施工队并不是给他们改建会所的。
“施工队当时将原本的人造瀑布进行拆除,并将原售楼处周边的绿地进行开挖,我们就此事也找过小区物业,但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给我们的解释是,瀑布漏水,施工队正在维修。没过几天,我们发现挖开的地面上出现了一个钢结构的建筑,当我们再次找到小区物业反映此情况时,工作人员则告诉我们,原本承诺好的小区会所,他们将会改造成商铺。而小区内另外一座小型的人造瀑布将会被拆除,给我们重新建设一座会所。”苏先生告诉记者。
物业的这一解释,引起了小区业主的不满,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改造的时候,并没有经过我们同意,而是私自占用了属于业主共有的绿地和水景,这让我们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物业周一开会研究此事
对于小区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了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向物业公司的领导反映了。随后,在记者的要求下,该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物业公司王姓经理的电话号码。记者就此事致电王姓经理时,王经理告诉记者:“我今天正在休息,你们所说的事情,我们已经知道了,你们如果要采访,可以问一下小区居民。我们将在周一开会研究此事。”
律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秉明认为,当小区内的共有部分被单位或个人私自占用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业主委托管理小区的单位,应对私自圈占公共绿地的行为进行制止。如果物业制止不了,小区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本小区的管理规约,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标题:兰州:物业占小区绿地建房问业主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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